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醫療美容
日益成為大眾消費熱點
然而
無證行醫
虛假宣傳
誘導消費等問題
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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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梳理并發布醫美消費避坑指南
提醒消費者警惕五大陷阱
當前醫美消費領域存在以下
五大陷阱
?無證“黑醫美”暗藏風險
部分美容院、私人工作室打著“輕醫美”等旗號違規開展注射、激光等醫美項目,消費者往往誤以為“輕醫美創傷小、風險低”而放松警惕。實際上,“輕醫美”本質仍是醫療行為,必須在取得醫療美容服務資質的醫療機構內開展。此外,“輕醫美速成班”多存在非法行醫、非法使用和銷售醫美藥品及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低價引流制造容貌焦慮
誘導高額消費
一些商家以“99元水光”“0元祛斑”“免費皮膚檢測”等低價噱頭吸引消費者到店,隨后工作人員刻意放大消費者皮膚缺陷、制造容貌焦慮,輪番推銷高價套餐和年卡項目。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沖動心理,現場誘導辦理“美容貸”,即以“零首付、機構代還貸款、推薦返利”為誘餌誘導消費者辦理無資質網貸,資金直接轉入門店賬戶,后期機構一旦失聯,利息持續滾雪球,消費者不僅征信受損,還將面臨巨額欠款難以追回的困境。
?虛假宣傳與產品造假
一些醫美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大肆使用“永久見效”“100%修復”“頂尖專家”“進口特效藥”等絕對化用語,發布前后對比效果圖,利用消費者口碑進行宣傳,刻意渲染容貌焦慮,甚至違規面向未成年人推送醫美廣告,這些行為均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此外,部分醫美機構違規使用未經批準的醫美材料或超范圍使用醫療器械,甚至在手術中偷換耗材,將術前約定的醫用材料偷偷替換為無批號的違規產品。
?用格式條款規避責任
一些醫美機構術前要求消費者簽署風險告知書,其中暗藏“手術效果不保證”“出現損傷自行承擔”“不予退款”等格式條款。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此類免除經營者全部責任、加重消費者義務的條款屬無效條款,即便消費者已簽字確認,機構仍須為其自身過錯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超范圍經營與醫師無資質
部分醫療美容機構雖有許可證,但核準的診療科目僅限于皮膚科等個別科目,卻私自開展隆胸、吸脂等其他科目手術;操作人員無醫師資格證或從業年限不足,不滿足主診醫師從業要求,存在違規執業問題。
醫美消費牢記“三步法”
第一步:術前“三查”,從源頭規避風險。
一查機構資質,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政務服務平臺,核驗門店是否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確認診療科目是否包含對應美容項目,拒絕無資質工作室和美容院。
二查醫師資質,要求出示主診醫師執業證件,核對執業范圍與從業年限。其中:
負責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醫美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操作或現場指導。
三查產品資質,術前要求展示玻尿酸、假體、光電耗材等醫療器械注冊證,留存產品外包裝及批號,拒絕來源不明的水貨及違規產品。
第二步:消費“三留”,完整留存維權證據。
一要留存書面合同,合同中須明確標注項目名稱、操作次數、耗材品牌型號、總價、效果承諾、退款規則等內容,拒絕口頭約定;
二要留存宣傳資料;
三要留存支付憑證。
第三步:術后“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行動。
術后要核對手術或服務項目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
核對所用產品是否為約定品牌、是否具備正規批文;
核對術后記錄是否完整。
一旦出現問題,應第一時間拍照錄像留存證據,及時就醫并索取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
維權提醒
消費者應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如遇醫美消費糾紛,可通過協商和解、調解、投訴舉報、訴訟4條路徑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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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張文章
編輯/李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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