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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啟功全集(修訂版)》第4卷中,有一篇很特別也很有意思的文章——《自訟二則》,注意者似乎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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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長,為免轉述之啰唆,摘錄如下:
江都汪容甫先生(中),是我平生服膺,所謂“恨不頂而戴之”者,除了敬佩他的學術成就外,更由于身世有若干相近之處,所以景仰之心,有倍于其他先賢者。
平夙注意著名學者的手跡,而汪先生的真跡極少,只見到四五件。除信札外,所寫都是自作詩文,還有一段段地摘錄自己文章的。因此見到先生論《亢倉子》《鹖冠子》二段,便大喜過望。于是津津然,龂龂然,騁其筆舌,大加評論,以為是先生的佚文,發表在《學林漫錄》第十一集中。
最近摯友黃永年先生自西安托馬樟根同志告訴我,那是柳宗元的文章,我才如夢方醒。這兩段不但載在《柳集》,還屢次為許多古今選本所選入。予小子谫陋自不待言,如果說我沒通讀過《柳集》,并不夸張;如果說我連選本都沒讀過,不但我自己不信,即我的朋友也不會信。然則何以出此紕漏?首由希望迫切,次由所讀昏忘。自曝不學事小,貽誤讀者事大。古人詩文集中誤被后人編入他人之作,已是常見的事。其原因雖各不同,由于集子主人手抄過的筆記,以致誤被編入的,實居多數,但我卻絕不敢以此例來作解嘲。
現在除向黃、馬二同志致以深切的謝意外,還要向曾閱拙文的讀者致以誠懇的歉意!
這段申明,可以說確是由衷之言,是自一九五七年、一九六六年以來,真有錯、最誠心的一次自訟!
《學林漫錄》第十一集,又刊出拙文言法華一段。繼閱《禪苑蒙求》卷下,有“法華佯狂”條,引《會元》二,略記言法華獨語笑,多行市里,褰裳而趨,從屠沽游,道俗共目為狂僧。
及檢《會元》二,果得“法華志言大士”條,知其名為“志言”了,又說他是壽春許氏子,弱冠游東都,繼得度于七俱胝院。一日讀《云門錄》,忽契悟,獨語笑,口吻囁嚅,日常不輟。世傳誦《法華》,因為名之,云云。以下便記一切機鋒問答語句。這段話,與《蒙求》所錄,全不相關,并且都無一語涉及他到處亂寫字的事。尤其難解的是“世傳誦《法華》”,他上無繼承,下無傳授,那個“世”字又該怎講?
那么宋代到處亂寫字的狂僧言法華,究竟是否即是這里所記的“志言大士”?使我由自驚失于詳細檢書,轉而又覺闕疑未嘗沒有幾分好處。所以這里只可算“半心半意”的一段自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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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向啟功先生請教
現在我們來對這篇文章作一點分析。
首先看標題。“自訟”者,猶“自責”也,亦即“自我批評”“自我檢討”“自我反省”之義。語出《論語·公冶長》。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孔老夫子也是少見多怪了,人本來就是很難看到自己的缺點的,更別說還要自我批評了。當然,孔夫子沒看到,我們卻看到了。啟功先生不但敢于“自訟”,而且一下子就“自訟”了“二則”;不是“內自訟”,而是公開“自訟”。到底出了什么事,惹得老先生要這么鄭重其事地公開進行自我批評?
文章說,江都汪容甫先生,是我平生服膺,所謂“恨不頂而戴之”者,景仰之心,有倍于其他先賢者。平夙注意著名學者的手跡,而汪先生的真跡極少,因此見到先生論《亢倉子》《鹖冠子》二段,便大喜過望,以為是先生的佚文,不加分辨地就在《學林漫錄》上向讀者推薦了。先生用了“津津然,龂龂然,騁其筆舌,大加評論”來形容當時自己的喜出望外以至洋洋得意。
可是最近,有摯友黃永年先生托人轉告,那是柳宗元的文章,不是汪容甫的,先生才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犯了錯誤。他十分認真地分析了原因,十分誠懇地向黃永年先生和轉告者致謝,向廣大讀者致歉,并強調:這是“真有錯、最誠心的一次自訟!”
這是先生“自訟”的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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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啟功》 徐可 著
第二件事,是先生在同一期《學林漫錄》上,發表了一篇談論狂僧言法華事跡的文章。后來讀《會元》二,看到“法華志言大士”條,方懷疑那個到處亂寫字的狂僧言法華,是否即是這里所記的“志言大士”?先生后悔沒有詳細檢書。轉而又覺得“闕疑未嘗沒有幾分好處”,所以只算“半心半意”的一段自訟。
這篇“自訟”文,也是寫得亦莊亦諧。但是先生的態度是非常認真的。于此可以看出:
第一,嚴謹治學的精神。由于傳抄的原因,古人詩文被張冠李戴者屢見不鮮,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先生為免誤導讀者,專門撰文更正,并且詳加解釋,以期引起讀者的重視,這是對文化的敬畏、對讀者的負責。
第二,嚴于律己的精神。發現問題后,先生本來可以委托編輯部,發表一則啟事,對之前的錯誤予以更正。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親自撰文,對產生錯誤的原因作了深刻反省,對發現者表示感謝,對讀者深致歉意,而且用了“自訟”這樣醒目的標題。如此高調自曝其誤,設若孔夫子再世,不知又該如何感嘆了。
原標題:《夜讀 徐可:啟功先生自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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