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領域合規整治持續走深走實。2026年6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式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第三批),公開通報兩起工程建設領域典型違規案件,直指工程整體轉包、招標人規避公開招標兩大行業突出亂象,明確釋放轄區招投標領域“從嚴監管、以案促改、長效整治”的強烈信號,為全市場工程建設主體劃定合規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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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此次官方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旨在鞏固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成果,通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糾正各類隱形違規、慣性違規行為,破除行業潛規則,持續規范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交易秩序,營造公平競爭、公開透明、合規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
典型案例一:中標企業整體轉包工程,被罰超60萬元
本次通報首起典型違規案件為工程非法轉包行為,涉及多倫縣供熱二次網及庭院管網改造工程。
經查,河南鼎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標該市政改造項目后,未自行組織施工建設,存在將中標工程整體轉包給個人的嚴重違法違規情形。工程整體轉包是工程建設領域明令禁止的違規行為,極易導致項目現場管理失控、施工標準下降、工程質量不達標、安全生產隱患激增,同時嚴重擾亂招投標公平競爭秩序。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對涉事企業作出嚴厲處罰:對河南鼎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罰款14.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7.11萬元,合計罰沒超61.5萬元;同時對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152萬元,落實“企業+責任人”雙向追責機制。
典型案例二:城投公司規避公開招標,違規操作被罰11.5萬元
第二起典型案例聚焦招標人違規亂象,主體為地方國有城投平臺,涉事項目為巴彥淖爾市綜合托育服務中心建設項目。
經查,內蒙古臨河城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招標人,在項目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前提下,未按規定進入巴彥淖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公開招標,刻意規避法定公開招投標流程,屬于典型的程序違規、暗箱操作行為。該行為違反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則,極易引發利益輸送、項目造價失控、監管缺位等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對內蒙古臨河城投(集團)有限公司作出11.501萬元的行政處罰,壓實國有平臺項目建設合規主體責任。
兩大亂象直擊行業痛點,轉包、規避招標成整治重點
此次公布的兩起案例,精準覆蓋當前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領域最突出的兩類頑疾,分別對應中標人履約違規與招標人程序違規,具備極強的行業代表性和警示意義。
工程整體轉包亂象,多出現于市政、管網、改造類民生項目。部分中標企業重投標、輕履約,自身無實際施工管控能力,依靠資質投標、中標后轉包套利,層層分包導致施工責任懸空,是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核心誘因。而招標人規避公開招標、場外交易等行為,則容易滋生權力尋租、暗箱操作,破壞公共資源交易的公信力。
相較于常見的圍標串標,轉包、規避招標行為隱蔽性更強、慣性更強,也是本輪住建領域專項整治重點攻堅的短板弱項。
監管持續加碼:以案促改,實現全鏈條閉環監管
從本次通報尺度來看,內蒙古住建領域招投標監管已從“事后處罰”轉向“常態化整治、典型化曝光、長效化規范”。監管部門通過公開典型案例、公示處罰結果、落實雙向追責,形成“查處一案、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治理效果。
值得行業警醒的是,當前工程招投標違規懲戒已不再是單一罰款。針對轉包、規避招標、圍標串標、資質掛靠、弄虛作假等行為,監管層面已形成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責任人追責+信用公示的多維懲戒體系,違規成本大幅提升。
合規履約成為工程建設底線要求
隨著工程建設領域監管體系持續完善,數字化溯源、全過程留痕、跨部門線索移送、歷史項目倒查已成常態,各類行業“潛規則”、灰色操作空間持續收縮。
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必須摒棄“重中標、輕履約”的僥幸心態,嚴格落實中標自行施工要求,杜絕整體轉包、違法分包,守住工程質量與履約底線;對于城投平臺、項目建設單位而言,需嚴格遵守招投標法定程序,全面落實公開招標要求,杜絕場外交易、規避招標等程序違規問題。
未來,內蒙古住建領域將持續保持招投標亂象整治高壓態勢,常態化曝光典型違規案例,持續凈化房建、市政工程建設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向規范化、法治化、高質量化轉型。
作者: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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