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的劉XX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一場司法風波就此拉開帷幕。
原來,2025年5月26日至6月2日,范X、許X、劉XX、寇X等人共同謀劃,在宜昌市夷陵區某村村民家中,以“板九”方式開設賭場3次,涉案賭資達25萬元,范X抽頭漁利1.77萬元。劉XX受范X安排,擔任“釘子隊長”,負責尋找賭場位置、運送賭具、沿途望風等輔助工作,三場賭局累計獲利1000元。案發后,劉XX經民警電話通知到案,初期未如實供述,后在審查起訴階段逐步坦白。
湖北西陵律師事務所的周俊律師接手此案后,第一時間會見了當事人,并全面查閱了案卷材料。他仔細梳理劉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獲利情況,為后續的辯護工作做好了充分準備。
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周俊律師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辯護意見。他指出,劉XX僅負責尋找場地、運送賭具、望風等輔助工作,未參與賭場組織、抽頭漁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劉XX到案后期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構成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此外,劉XX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依法可以從寬處理。而且,在法院審理階段,劉XX主動退繳違法所得1000元、退繳賭資20000元,并預繳罰金10000元,充分體現了悔罪態度。綜合考慮劉XX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悔罪表現,周俊律師認為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緩刑條件。
庭審中,周俊律師圍繞上述要點展開了有力辯護。他強調劉XX并非賭場的組織者、策劃者,主觀惡性較小,且已全部履行財產性義務,沒有再犯罪的危險,請求法庭對其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經審理全面采納了周俊律師的辯護意見。認定劉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到案后如實供述,構成坦白;認罪認罰,積極退贓、退繳賭資、預繳罰金,認罪悔罪態度好。判決被告人劉XX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已繳納),同時對劉XX退繳的違法所得1000元及賭資20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從這個案例中,普通人要記住,如果身邊有人涉及類似案件,一定要及時如實供述,積極配合司法機關,主動退贓退繳,爭取從寬處理。同時,找一個專業靠譜的律師也至關重要。
本案中,劉XX最終獲得緩刑判決,這與周俊律師的專業辯護密不可分。周俊律師自200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有25年,期間辦理近千件案件。深厚的法學功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打下的基礎)讓他在處理本案復雜的法律問題時格外從容。執業的這些年里,他辦過許多同類案件,精準地找到了本案的關鍵突破口,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最好的結果。這就是這起案子的最終結果,也是專業價值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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