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水滸傳》的時候,總認為魯智深武松不殺開黑店的張青孫二娘是善惡不分,有失大俠風范,直到細數了一下《宋史》中的“人相食”記載,才發現張青孫二娘的“買賣”在宋朝并非不可接受的罪惡,魯智深武松不殺張青孫二娘,是因為他們都身在江湖,江湖就是那么一回事。
很多公知對宋朝推崇備至,很多小仙女也想穿越到民國:據說宋朝士大夫待遇極高,穿越到民國就會邂逅軍少,卻不知道靖康年間連后妃帝姬(公主)、高官妻女都被作價打包,像羊一樣連成一串牽往金國,沿途金軍將士可以隨意“取用”,至于穿越到民國的小仙女,遇到的可能不是軍少而是大佐,即使遇到了軍少,也可能會被當成兩腳羊扔進大鍋——在湯恩伯的轄區內,聞到哪家有肉香,可千萬不要去掀鍋蓋。
宋朝確實對士大夫很好,但是對平民百姓來說,那就是個地獄般的朝代——歷朝歷代的老百姓,能吃糠咽菜餓不死就不會造反,而宋朝是農民起義最多的朝代,兩宋三百一十九年,起義四百三十三次,宋江起義還真不算大規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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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宋朝的“富裕”吹上了天,卻不知道“人相食”在《宋史》中至少出現了十一次:“兩淮、荊、襄、建康府大饑,米斗錢數千,人食草木。淮民刲(kuī,割取)道殣(餓死在路上的人)食盡,發瘞胔(挖掘墳墓里帶腐肉的尸骨)繼之,人相搤噬(掐住互相啃咬)。建康府大饑,人相食。瀘州食盡,人相食。蜀石泉軍饑,殍死殆萬余人。襄陽饑,人相食。山東郡國大饑,人相食。時金人陷京東諸郡,民聚為盜,至車載干尸為糧。河北大饑,人相食,其俗生子多不舉(不留)。”
一般來說,后世為前朝修史,主要資料來自前朝官方檔案,《宋史》這些記載,應該大部分來自地方官府奏章和巡查欽差的報告,而能展示出來的,不過是冰山一角。
靖康年間金兵入汴梁和宋江起義,相隔不過七八年時間,幸存的梁山好漢是可能趕上靖康之變的,那么他們再次聚集的時候,車上拉的“軍糧”,也跟程昱黃巢有一拼了。
《鐵齒銅牙紀曉嵐》中和珅怒斥紀曉嵐的那番話,雖然是電視劇臺詞,但也是符合史實的:“你知道不知道,行將餓死的人已經不是人了,那就是畜牲,只要能活著,還什么麩糠啊,那是好東西!草根,樹皮,泥土都可以吃。你當然感到震驚,你是一介書生,你只會在書齋里,手捧圣賢書罵罵當朝者而已,你見過吃觀音土活活漲死的人嗎?你見過千里平原所有樹木的樹皮都被啃光的情形嗎?易子而食,你當然聽說過,那是史書上的四個字而已,我是親眼見過的呀。這換孩子吃啊,就是鍋里的一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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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相食一直持續到老蔣統治時期,宋朝就更不用說了,至于魯智深武松為什么不殺張青孫二娘,我們拋開《宋史》只聊小說,因為專家們只會問“何不食肉糜”,卻不知道歷朝歷代底層百姓的艱辛——屈原“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某些公知專家則是擁美色以掩目兮,昧天良而放屁,咱們也只能聊一聊水滸中的宋朝和江湖了。
都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真正的江湖還是與朝堂和官場不同的。朝堂上忠奸不辨,官場上貪廉難分,江湖中則是多講恩怨少論是非,對與錯,罪與功,中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筆者年輕的時候,也曾說過“我兄弟對的是對的,錯的也是對的”。這句話現在看起來有些荒唐,但在現實利益沖突中,絕大多數人不也都是以自己有利為對、以對自己有害為錯?
魯智深確實曾經在大樹十字坡著了道兒,但張青和孫二娘對他來說卻算不上仇人,這一點張青也跟武松解釋過:“渾家見他生得肥胖,酒里下了些蒙汗藥,扛入在作坊里,正要動手開剝。小人恰好歸來,見他那條禪杖非俗,卻慌忙把解藥救起來,結拜為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張青對魯智深也有“救命之恩”,如果魯智深醒來之后直接打殺孫二娘和張青,那就是是“恩將仇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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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二娘長得極丑,所以我們不能認為魯智深和武松有非分之想:“眉橫殺氣,眼露兇光。轆軸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發。紅裙內斑斕裹肚,黃發邊皎潔金釵。釧鐲牢籠魔女臂,紅衫照映夜叉精。”
做孫二娘圖片的時候,不得不用一些配飾遮擋,因為這位大嫂實在是太喜歡脫衣服了,武松假裝被蒙汗藥酒麻翻之后,她的表現很辣眼:“那婦人一頭說,一面先脫去了綠紗衫兒,解下了紅絹裙子,赤膊著便來把武松輕輕提將起來。”
赤膊就是光膀子,就像鎮關西鄭屠一樣,孫二娘處理“食材”的時候,也怕弄臟衣服——在古代,很多人家可能只有一套衣服,甚至只有一條褲子,原軍統局總務處長在抗戰勝利后代表局本部到各省站清查的時候,也見過不穿衣服干活的:“路邊地里勞動的幾個女人一見汽車就一齊蹲了下來,西北地區農村生活很貧困,有的人家幾口人共蓋一床破被,共穿一身衣裳,誰出門誰穿,平時都是光著身子坐在炕上,就是下地干活都舍不得穿那身衣服,連十幾歲的女娃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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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三雄一輩子最大的愿望,除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還有“成套穿衣服”——能有一套衣服穿,就已經是很多人的畢生所愿了。
孟子給梁惠王描繪的太平盛世是“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但絕大多數人都不可能有幾畝土地和真正的宅院,養家畜更是不可能,一年能吃幾頓肉都很難,我們學過的《范進中舉》里的范進一家,“這十幾年,不知豬油可曾吃過兩三回”,秀才的老娘“餓得眼睛都看不見了”。
吃肉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都是富商大賈的特權,一般小地主也不能天天吃精米白面,在張青孫二娘的店里能吃到肉包子(當年的包子叫饅頭,饅頭叫炊餅,原本叫蒸餅,為了避宋仁宗趙禎名諱而改為炊餅),誰還管餡料是什么肉?
張青孫二娘在大樹十字坡開店多年,賣的人肉饅頭馳名江湖,官府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衙役和江湖俠客都心知肚明卻不聞不問,那就是大家都“認可”的“行業規則”,就跟連鎖店賣預制菜一樣,反正達官貴人也不會去吃,老百姓是變成食客還是變成食材,他們才懶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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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原本是有可能殺掉母夜叉孫二娘的,但菜園子張青及時趕回納頭便拜賠禮道歉,武松再下死手就不合江湖規矩了: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殺人不過頭點地,張青已經磕頭了。
江湖原本就不是一個分是非講道理的地方,這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獅子獵豹鬣狗捕食角馬羚羊疣豬,都是為了活下去,張青孫二娘賣人肉饅頭,就像蔡京賣官帽,“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說來說去都是生意。
寧為太平犬,不為離亂人。公知大師筆下的宋朝花團錦簇,但宋朝底層百姓是否生活在煉獄之中,他們才不會告訴你《宋史》是怎么寫的——他們以為自己在宋朝依然可以錦衣玉食,而吾輩黔首,就是他們鍋里的兩腳羊而已。
魯智深武松之所以不殺張青孫二娘,一方面是“豺狼當道不復問狐貍”,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當時的張青孫二娘遍地都是,斬不盡殺不絕,而更大的饕餮坐在朝堂和官衙,“吃”得比張青孫二娘更多——這就是江湖,這就是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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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曾經是渭州提轄,武松曾是陽谷縣都頭,兩人都曾承擔過捕盜之責,尤其是武松,抓賊更是他的本分,但他連走正常渠道替親哥哥伸冤都做不到,您還指望他干掉張青孫二娘“為民除害”?
武松在陽谷縣也算有點身份地位,他尚且不能通過官府討回公道,魯智深之所以三拳打死鎮關西后逃走,是因為他知道鄭屠跟小種經略相公的關系也挺近:“這個腌臜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
當天地一團漆黑的時候,魯智深武松的腦袋和戒箍再亮,也照不過三尺,指責魯智深武松不鏟除張青孫二娘,還不如睜開眼睛看一看宋朝底層百姓的生活和弱肉強食的江湖:在您看來,整部水滸傳有七八百個人物(有人說是七百八十七個,筆者沒數清),張青孫二娘能算第幾等“惡人”?魯智深武松不殺他們的真實原因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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