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美國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向美國國會提交《2026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對中國作出“非法捕撈”等負面認定。
這一單邊行為迅速引發中方強烈反彈。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同日例行記者會上嚴正表示,美方此舉“既不符合客觀事實,也沒有國際法依據,其目的是惡意打壓中國遠洋漁業的發展,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
美國為何要作出這一認定?
從表面看,美國依據的是其國內法,具體而言,是美國《馬格努森-史蒂文斯漁業養護與管理法》及其后續修訂中關于“國際漁業管理”的條款。
該法授權NOAA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對各國打擊非法捕撈的成效進行評估,并據此決定是否對相關國家實施貿易制裁。
美國是在用國內法去評判他國的行為,這本身缺乏國際法依據。
海洋漁業治理屬于全球性公共議題,理應由聯合國糧農組織、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等多邊機制來協調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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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繞過這些國際平臺,單方面給中國“貼標簽”,本質上是以國內法凌駕于國際法之上。
近年來,中國遠洋漁業規模持續擴大,作業海域遍布全球三大洋,成為全球最大的遠洋漁業國家之一。
美國將中國視為其在海洋資源爭奪中的主要競爭對手,通過“非法捕撈”這一道德高地式的指控,既能在國際輿論上抹黑中國形象,又能為后續的貿易限制措施鋪路。
正如郭嘉昆所言,這是“惡意打壓中國遠洋漁業發展”。
中國持什么態度?
中方的態度可以用四個字概括:強烈反對。中國是負責任的漁業國家,對非法捕撈“不姑息、零容忍”,相關立法完備、執法司法嚴格,在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履約成績名列前茅。
這一認定會帶來什么后果?
根據美國的法律框架,一旦被他國被認定為“非法捕撈”國,美國可能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禁止從該國進口相關漁獲物、拒絕該國漁船進入美國港口、在國際漁業組織中推動對該國的制裁等。
這對中國遠洋漁業出口和企業經營將構成直接威脅。
中國遠洋漁業如何走出這個“長臂管轄”困境,目前看也是一到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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