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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在中國干了一件讓全網憤怒的事情,密集起訴中國小商家。
不是起訴大企業,不是起訴同行競爭對手,是起訴奶茶店,起訴鴨血粉絲店,起訴平價餐吧。
南京有一家餐吧,人均消費二三十塊錢,老板朱先生隨手用了類似花卉圖案做裝飾,結果被LV告了,要求賠償高額賠償金。
人均消費二三十塊錢的餐吧,被世界奢侈品巨頭起訴,你說這叫什么?
這叫大象踩螞蟻。
LV為什么起訴這些小商家?
因為他們在中國注冊了多款花卉圖案的商標,然后拿著這些商標去到處告狀,你用了花卉圖案你就侵權了,你就得賠錢。
可你想想,花卉圖案是誰發明的?
不是LV發明的。
花卉圖案在中國傳統文化里已經存在了幾千年,唐宋元明清哪個朝代沒有花卉紋樣?瓷器上有,絲綢上有,建筑上有,繪畫上有,這些圖案是老祖宗留下來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
憑什么你LV注冊了商標,中國人就不能用了?
有網友說得太好了,這些花卉圖案是我們老祖宗留下的圖形,我們應該告他們專利無效,因為不是他們發明的。
太對了。
LV憑什么把中國傳統花卉圖案注冊成自己的商標?
這些圖案是你的嗎?不是。
這些圖案是中國老祖宗幾千年前就用的東西,你一個法國品牌跑來中國,把我們的傳統文化圖案注冊成你的商標,然后反過來告我們侵權,你說這叫什么?
這叫文化侵略。
有網友質疑這和割讓文化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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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品品這句話,扎不扎心?
以前是用槍炮割讓土地,現在是用法律割讓文化。
以前是用武力搶你的東西,現在是用商標搶你的圖案。
以前你打不過人家只能認,現在人家用法律來告你,你還是只能認。
你說這世道是不是變了?沒變,變的只是手段。
更讓人窩火的是,LV起訴的這些小商家,跟LV根本不存在競爭關系。
有網友說得太對了,鴨血粉絲也好茉莉奶白也好又不是做包包的,跟LV不存在競爭啊。
你去告一個賣鴨血粉絲的,你去告一個人均消費三十塊的餐吧,你圖什么?
圖錢。
這些小商家根本不知道自己用了所謂的侵權圖案,他們只是覺得好看就用了,結果被LV盯上了,一張律師函發過來,賠償金額幾十萬上百萬。
你說這些小商家賠得起嗎?賠不起。
可你賠不起也得賠,因為你確實用了人家注冊的商標圖案。
你說這合理嗎?
有網友問這毛病都是誰慣的。
誰慣的?
是我們的商標注冊制度慣的。
你去看看中國的商標注冊制度,花卉圖案、傳統紋樣、古典元素,這些東西本來就不應該被任何企業注冊成獨占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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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實是,這些圖案早就被各種企業注冊了個遍,LV注冊了一批,其他外國品牌也注冊了一批,他們拿著這些商標到處告狀,到處收錢,把中國傳統文化變成了自己的搖錢樹。
你說這荒誕不荒誕?
有人說應該商標無效,它的商標明明是我國傳統花紋。
對,應該無效。
可你去看看商標無效的流程,你要申請商標無效,你要提供證據,你要走法律程序,你要耗上一年半載。
你耗得起嗎?
你耗不起,可LV耗得起,人家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有無限的訴訟預算,有大把的時間跟你耗。
你一個小商家,被LV告了,你連律師都請不起,你還怎么跟人家打官司?
這就是現實。
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只能被吃。
你說這公平嗎?
不公平。
可這就是現實。
有網友說沒有內鬼引不來外賊。
這話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LV能在中國這么肆無忌忌地起訴中國小商家,背后一定有人在配合。
誰在配合?
是那些幫LV注冊商標的代理人,是那些幫LV收集侵權證據的律師事務所,是那些把中國傳統文化圖案拱手讓給外國品牌的人。
你說這些人可恨不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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