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寶才蛻化變質過程中,受賄最多的是其利用手中批準減免有關配套費、附加費、人防費等實權,以權謀私。如某房屋開發公司總經理為感謝潘寶才減免有關費用和支持關心該公司工作,先后送給潘人民幣15000元、價值19829元的高檔櫥具1套、3500元的西門子冰箱和1臺洗衣機等;某房地產開發實業公司開始因沒有向潘寶才送禮,在有關事項的申請中潘寶才總是借故推諉拖沓,后來聽說找潘寶才辦事是要送禮的,遂帶些薄“禮”找他,但因數額太小,問題仍舊不得解決。有人說,禮太輕,不頂事,要多送。于是由該公司的經理、科長先后送給潘寶才14200元,結果,禮送到位的第二天就批下來了。僅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1996至1999年,他就收受開發商賄賂10多家,計人民幣30多萬元、美金1300元。
巨貪市長與那些默契的行賄人
記者曾采訪過不少參加搜查、扣押潘寶才案件物品的檢察官,他們無不為“潘市長”家中的巨額錢財和高檔物品所震驚。銀行存單藏有69張,共計人民幣100多萬元、美金1.7萬元,絕大多數是萬元以上的存單;現金藏有16筆,共計人民幣18萬余元,美金3千余元,日元4萬元,港幣8000元。另藏有金戒指、寶石戒指、金項鏈、金掛件、金手鐲、金佛等36件,計人民幣50000余元;藏有世界名牌的“理光”、“奧林巴斯”相機、攝像機、“三菱”空調、“西門子”冰箱、“TIBMRE”音箱、功放、“小黑馬”健身器、紀念卡、工藝品等價值人民幣80000余元,單一只紅釉天球瓶工藝品就值7300元、2只象牙工藝品就值22000元;藏有各種世界名牌手表14只,總價值超過30000元。其中“浪琴”表就有5只;還有“英納格”、“梅花”、“鐵時達”、“天王”、“天霸”、“西馬”、“瑞士羅曼表”等等,單一只“鐵時達”就值了4000元。附庸風雅的“潘市長”也藏有不少名人字畫,經專家鑒定,64幅字畫共價值人民幣49900元。另外,還藏有各種紅木家具和工藝品40多件,價值人民幣70000余元,從牧童、鐘馗、財神到釋迦牟尼佛,從木鷹、木牛、刺繡馬到波斯貓,從沙發、茶幾、餐桌、餐椅到辦公桌、逍遙椅;房間里也是全套紅木家具,大木床、大木柜、梳妝臺、電視柜等等一應俱全;客廳里大、中、小紅木花架就有5只,各種規格的紅木帆船也有不少。據偵查人員反映,潘寶才的高檔物品應有盡有,光清點數字4個人就用了1天時間。
從以上這一組令人震驚的數字中,不難看出潘寶才貪婪聚財到了唯財是貪的地步。
生活中,行賄人也總是能投其所好,知恩圖報,送錢、送禮的物品和時間都選擇得恰得好處。從潘寶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200多次受賄中,絕大多數行賄人都在“潘縣長”、“潘書記”或“潘市長”為他們辦事、給他們關心以后,心照不宣地選擇了其生日、住院、兒子結婚、父親去世或節
假日之際,送上“賀禮”,僅以這類名義“送禮”的僅起訴書中認定的就有100多人次,所收受金額20多萬,還有1000多美金。其中,僅春節慰問一項就有人民幣11萬余元、美金1900元;潘寶才兒子結婚受賄5萬余元;潘父去世受賄1萬余元,一般干部的年工資收入僅1萬余元,而為了爭取“潘市長”的支持,有個干部在一年內就先后5次送給潘寶才人民幣5800元。
長期以來,潘寶才開門納賄,在黨政機關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滋長了腐敗的風氣。上門“送禮”的100多人中,既有單位,也有個人;既有“老部下”,也有“新朋友”。而所送錢物,有不少是動用單位的公款和集體的資產,這不僅導致大量資產流失,更嚴重的是敗壞了黨風、民風,侵犯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在潘寶才大肆受賄的負面影響下,某些有權部門的領導也上行下效,在金錢的誘惑下不能自拔,最終也走上了受賄犯罪的道路。
權錢交易使他走向深淵
省看守所位于省城近郊,經過一些房屋稀少的鄉村之后,一聳暗紅色的別墅式建筑群便出現在眼前,省城的同志介紹說,那就是“省看”——即省看守所的簡稱。沒想到首先進入眼簾的根本沒有“省看”的牌子,而是正門口樓房上一排秀麗的書法題匾——“江蘇綠園”,汽車拐了幾個彎才看到里面的房子門口掛著“江蘇省看守所”的豎牌。
看到“綠園”的匾牌,不由得聯想到潘寶才案件中的一個重要行賄人鄭某,他在某地也有一個在全省乃至在全國也小有名氣的“綠園”。我們既沒想到省看守所的正門也掛著“綠園”匾牌,更沒想到“江蘇綠園”內的花草樹木也全部是由鄭某公司種植的。看來潘寶才與“綠園”確有不解之緣。
提起鄭某,此人雖然沒有多少文化,卻與身居要職的潘寶才一直“玩”得不錯,交情很深。有了“潘縣長”、“潘書記”或“潘市長”的極力“關照”,鄭某確實承接了不少大型綠化工程項目,如南通外環北路、寧通公路南通段、204國道南通區段等等,用他們同行的話說:“吃了不少肥肉。”當然,潘寶才也在鄭某身上得到了不少好處。如有一項工程,鄭某專門找到潘寶才。為了在眾多想接這項工程的公司中讓鄭某順利拿到,潘寶才親自打電話給原南通市交通局局長管貴方,并讓管局長帶著具體分管這一工程項目的處長,說是鄭某要請他們吃飯。管貴方一聽,潘市長親自出面代鄭某請其吃飯,感到鄭某是個“特殊人物”,得罪不起。后來,鄭某果然順利拿到了這一工程。事后,鄭某少不了又要往“潘市長”家多跑幾趟,既要表示感謝,還要請“潘市長”繼續關照。因為鄭某在為結算收取204國道有關綠化工程款的問題上,一開始是受阻的。然而,“潘市長”手中有的是權,在潘寶才直接關心下,市財政拔付了100余萬元綠化工程款給鄭某,從而,使鄭某順利拿到了這筆款。
多年來,鄭某靠著“潘市長”這棵大樹發了大財,自然,他也不會忘記給潘寶才的好處:1995年至1999年,鄭某先后送給潘寶才錢物等計人民幣14萬余元,美金2000元。此外,鄭某還為潘寶才提供了不少實“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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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寶才被押上歷史的審判臺
如潘家一年四季的花木盆景都是由鄭某從“綠園”拿來按時調換;潘家過春節由鄭某陪他們到深圳、廈門歡度;潘寶才全家人到全國各地旅游,鄭某自然是全程陪同;潘寶才過生日,鄭某也到上海的大飯店幫其操辦;如潘寶才生病,鄭某也立即買了不少公費不予報銷的藥品送給潘寶才。
鄭某加大“感情投資”,自然博得了潘寶才的歡心,也取得了潘寶才的信任。潘寶才視鄭某為親信、知己,許多秘密都跟鄭某講,甚至連他感到要“出事”(即被立案審查)以及“出事”后怎么辦也是首先想到了鄭某,并與鄭某就有關賄賂問題訂立了攻守同盟,還將一只裝有物品價值人民幣近50萬元左右的密碼箱交給鄭某保管、隱藏,妄圖蒙混過關。用潘寶才自己的話講,“老鄭這個人比較牢靠!”鄭某也確實“可靠”地將潘寶才交給他保管、藏匿的財物又轉移到其在上海的另一個“鐵哥們”處,害得偵查人員在追查扣押過程中費了很大的周折,花了大量的精力。如今,潘寶才從“某地綠園”走到“江蘇綠園”,不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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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采訪中完全可以看到,昔日常在“某地綠園”指導工作的“潘縣長”、“潘書記”,與如今穿號服、戴手銬的潘寶才已判若兩人。他剛進看守所時人還很胖,大號的手銬戴在那雙肥手上都覺得緊,到后來,手銬戴在他手上已松松的了。他自己介紹:“前后共瘦了三四十斤。”看來,住在“江蘇綠園”的日子確實并不好受。我們從潘寶才自己講的“五個痛苦”中可見其現在的心境,潘寶才講:“在看守所被關押后,感到很痛苦:一是帶手銬,二是拍人犯檔案照,三是查監時蹲墻角,四是有事必須喊報告,五是天天與盜竊、強奸犯等關在一道......想想現在的處境,我的眼淚都流下來了。”看來,潘寶才對自己的下場已感到后悔,但悔之晚矣!
“潘市長”人生終結的心路歷程
誰也不會想到,這位擁有200多萬資產的“潘市長”,換購八仙花苑住房時竟也向銀行貸了數萬元的款。換房前,潘寶才在機關里向領導和同事們訴苦,講自己準備買一套大一點的住房,可是家中沒有這么多錢。講這些話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掩人耳目,財不外露,以免引起懷疑。他的這一招也確實蒙騙了一部分同事,有的同志為“潘市長”籌款買房跑前跑后;還有的同志聽說“潘市長”經濟有“困難”,主動“給予幫助”。真是讓人笑掉了大牙!
再說,潘寶才為了能順利地占有賄賂并且能相安無事,也是頗有一番心機的。他對“熟悉”、“可靠”、“有交情”的人所送錢物一概“笑納”,但對“不熟悉”的人送的錢他是有戒心的。如某公司經理于一天晚上送了兩盒茅臺酒給潘寶才,潘寶才發現里面有兩個報紙包的包,打開一瞧是將近10萬元的現金。潘寶才雖是權錢交易場上的老手,可此刻也嚇了一跳,對于這么大的一筆數目由這樣一個“交情不深”的人送來,他是不敢掉以輕心的,當晚就打電話找到該經理,并在第二天上班前就將錢退給了他。潘寶才退錢的時候說出了一句真話,他對該經理講:“一筆送10萬,你這是要我坐牢啊!”
潘寶才收受賄賂,還有他的一套“理論”,便是大家都是朋友,交情不錯,收受錢財屬于“禮尚往來”。然而,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些行賄者之所以給潘寶才送錢送物,其真正目的無非就是一個:要用這些東西換取他手中的權力。就拿與其“交情深厚”的鄭某來講,鄭某看似長期與潘寶才及其家庭“朋友”式交往,“進貢”也不一定特指答謝潘寶才哪一次為其幫忙。實際上,鄭某與潘寶才交往,看中的仍然是其手中的權力,因為他們都深知其中權與利的奧妙。
2000年12月15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潘寶才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判決被告人申淑蘭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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