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普寧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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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這一重要論述為我們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更好服務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為更好地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聯合南方網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欄目,生動講述中國優秀傳統法治文化故事,推動法治文化與廣東優秀傳統文化、紅色文化融合發展,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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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說的是商鞅在秦國主持變法時,為了推行新政策法令,設法取信于民的故事。商鞅是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本是衛國人,名鞅,因此《史記》中稱其為“衛鞅”。他聽說秦孝公發布求賢令,便離魏入秦,以其才學贏得秦孝公信任,先后兩次主持變法改革,也就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商鞅變法”。他也因變法有功,被封于商地,號商君,所以史稱商鞅。
為了變法強秦,商鞅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法令制定好后,商鞅未馬上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新法效力而使變法流產。于是商鞅心生一計,將一根三丈長的木桿立在國都市場南門外,召集百姓說:“誰能將此木移到北門的給十鎰黃金。”百姓們對這種輕而易舉就能獲得重賞的好事,紛紛稱奇,卻無人信以為真去搬移木桿。商鞅見狀又再下令:“誰能將此木移到北門的給五十鎰黃金。”這時,有一名膽大之人出列,一口氣將此木移至北門,商鞅果真兌現承諾,當眾賞賜了這人五十鎰黃金。隨后頒布了新法令。
商鞅用這個“徙木立信”的方法,贏得了百姓信任,樹立了法律權威,順利推行了變法。新法頒布后,很快在秦國產生重大影響,為秦國政治、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秦國實力逐漸強大并最終統一六國。后來人們也用“徙木立信”這個成語,來指通過某種手段樹立典型,而使公眾信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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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徙木立信”典故中的三丈之木,本身重量很輕,但其中包含的法治意義卻有千斤重。徙木之所以能立信,是因為商鞅以此消除了民眾觀望懷疑的態度,使新法得到遵守和有效執行。立法者和執法者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樹立良好信譽和有法必依的信念,方能取信于民,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推動法律的良好實施和運行。
司馬遷《史記》| 岳麓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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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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