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起,去白沙古鎮的人請留意:車輛需停外圍,步行進入核心區
7月6日,白沙鎮人民政府與白沙派出所聯合通告,自7月6日起,古鎮核心古街每日9時至21時禁止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通行(特種車輛除外),商戶配送車僅限夜間21時至次日9時在外圍接駁點裝卸貨。7月9日起,多部門將開展常態化聯合整治,違規車輛將被罰款、扣車。游客需將車輛停至古鎮四周指定停車場后步行進入,詳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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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鎮人民政府 白沙派出所
關于規范白沙古鎮機動車、非機動車管理的通告
為保護白沙古鎮世界文化遺產風貌,消除古街道路通行安全隱患、消防安全,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等通行、停放、充電秩序,營造安全有序的古鎮游覽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管理條例》《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白沙古鎮實際,現就全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理適用范圍
(一)全域管控路段區域:白沙古鎮核心古街(東從政府門口-白沙牌坊-西至吉祥橋;北從白沙古鎮北門-牌坊-白沙忠義停車場。)包含該區域的民居巷道、文物保護院落、消防通道、人行步道、景觀廣場等,具體管控范圍附后。
(二)管控車輛類型:機動車、各類非機動車(電動車、三輪車、滑板車等)。
二、核心通行管控規定
(一)禁行時間:9:00-21:00
備注:除鎮政府備案環衛、消防、應急搶修等專用車外,所有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禁行時間內禁止駛入。
(二)商戶配送限時通行:商戶進貨、裝修物資配送車輛僅允許21:00-次日9:00進入古鎮外圍接駁點裝卸貨物,卸貨完畢立即駛離,不得停留,嚴禁白天客流高峰期進入古街。
(三)特種車輛豁免:公安、消防、救護、應急搶險、公務執法等車輛不受時間限制,特殊情況優先通行。
三、停放管理要求
統一定點停放:古鎮全域僅允許在指定專用停放區停放非機動車。1.東面:木都生態停車場;2.西面:街尾一組生態停車場;3.南面:忠義停車場;4.北面:古鎮北門生態停車場。
四、整治與處罰措施
(一)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發布后3日為宣傳勸導過渡期,7月9日起鎮綜合執法隊、白沙派出所、交警、文旅、消防聯合執法將開展常態化聯合整治。
(二)在管控區域禁行時間段行駛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采取強制遷移、罰款、扣車等措施。
(三)商戶、經營戶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的,納入古鎮經營信用管理,暫停文旅經營相關服務;引發火災、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共享、租賃電動車專項管理
所有在白沙轄區投放的共享電動車、游客租賃電動車,運營企業須提前向白沙鎮政府、派出所報備投放數量、停放點位,簽訂管理責任書。租賃電動車不得引導游客駛入古街騎行,門店須設置提示牌,引導游客將車輛停放外圍停車場,步行進入古鎮。
六、群眾告知與配合要求
古鎮居民、商戶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游客應將非機動車統一停放在外圍規定停車場,步行游覽古街。
歡迎群眾監督舉報違規騎行、亂停亂放、飛線充電行為,舉報電話:
0888-5142110(白沙派出所)
0888-5142120(白沙鎮綜合執法隊)。
請全體居民、商戶、游客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守護白沙古鎮歷史風貌與公共安全。
特此通告。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白沙鎮人民政府
玉龍縣公安局白沙派出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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