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崔麗麗回應索要250萬元賠償爭議:公司毀掉了我17年職業生涯)
本次開庭繼續圍繞崔麗麗被侵害后停薪留職期間的薪資問題。崔麗麗及其委托代理人要求德科智控賠償兩年停工留薪期內崔麗麗的工資,及此前未發放的加班費、帶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約250余萬元。
庭審后,崔麗麗回應了網絡上認為她索要高額賠償的爭議,表示其要求的賠償金額均以被開除前實際工資為基準計算。此前,崔麗麗為德科智控銷售總監,年薪百萬元。
據媒體此前報道,2023年9月,天津某企業營銷總監崔麗麗出差杭州期間,遭遇公司老板王某性侵。2024年4月,性侵者因強奸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同月,公司以未遵守請假制度、曠工為由將崔麗麗辭退。
被性侵后的崔麗麗患上創傷后應激障礙,2024年12月,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此為工傷。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傷認定,起訴至津南區人民法院,2025年7月16日,津南區人民法院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工傷認定結論。
崔麗麗被公司開除后,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交申請,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停工留薪期工資,津南區勞動仲裁委支持了其以上兩個訴求。之后,雙方均不服裁決,向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崔麗麗稱,之所以站出來維權,是因為公司在其被侵害后,不但不維護她的權益,反而在她請假去杭州報案時,以曠工為由將其辭退。“我兢兢業業在職場打拼了17年,成為了銷售總監,他們卻以我曠工為由辭退我,他們毀掉了我的職業生涯,在我工傷認定期間毫無企業擔當。”
崔麗麗還說,自己遭遇的并非單純性侵害,也是職場權力的壓迫,“侵害者身居高位,他侵害后還倒打一耙,污蔑我勾引他,讓公司以曠工為由將我開除,他認為他掌握了我的職業生涯的生殺大權。我不服,所以我要站出來,為了我自己,也為了和我一樣的受害者。”(極目新聞記者 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