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巴黎丟作業”的故事,迎來了大結局。
近日,杭州警方發布通報,網民徐某某(女,29歲,網名“Thurman貓一杯”)與同事薛某(男,30歲),共同策劃、編造“在法國巴黎拾到小學生秦朗丟失的作業本”不實視頻,并散播至多個網絡平臺,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涉事博主多平臺賬號被關停。
“秦朗”是假的,“巴黎丟作業”是虛構的,警方調查結論公布后,這突如其來的反轉,讓很多網友猝不及防地發出疑問,社交媒體上的那些新聞,到底還有哪些是真實可信的?
有網友認為,“秦朗巴黎丟作業”既然是一個自導自演的劇本,那么把它當成段子看,樂呵樂呵就夠了,沒必要上綱上線。換句話說,對涉事網紅的處罰太重了。
這樣的觀點不能成立。一個重要事實是,在此事引發全網關注,大量媒體跟進報道之后,網紅“Thurman貓一杯”并沒有及時告知真相,而是謊稱聯系上了秦朗母親,用另一個謊言去圓謊,欺騙了關注的媒體和網友。
在某種程度上,最惡劣的地方不是擺拍編段子,而是輿情發酵之后二次造假,在“秦朗巴黎丟作業”進入新聞場后,試圖將它包裝成一種事實,其結果是占用了大量公共資源。
如今,這位千萬粉絲的網紅,賬號已經遭遇全網封禁。風波告一段落,但事情還沒完,它留下的疑問依舊盤旋在空中:一個自導自演的虛構劇本,為什么幾乎把網友、媒體和平臺全給騙了?
此次事件折射了一個深刻的現實,在如今的信息生態中,新聞和段子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了,新聞的生產變得輕而易舉,但事實的分辨卻變得難上加難。
自媒體時代,人們常說“人人都有麥克風”,UGC式的內容生產模式下,每天都有大量的資訊,被批量生產出來,這是一種和“前社交媒體時代”截然不同的信息生態。
在社交媒體出現之前,新聞生產幾乎都是傳統媒體來獨立完成的。它們有一套嚴格的采編流程,確保了新聞滿足五個基本要素,真實可信,反轉的概率很低。這種嚴肅的內容生產模式,賦予了媒體在引領輿論方面的權威性。
社交媒體發展到今天,內容生產的門檻降低,人們獲取信息的方式,早就不再局限于單一的報紙或者電視臺了。現在的一些網友,可能不會訂報紙,甚至不會打開電視機,僅僅是刷短視頻,看自媒體賬號,幾乎就能滿足對信息的需求了。
新聞的生產方式,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一方面,對時效的追求,讓機構媒體和平臺容易搶時間,對一些線索不加核實就快速發布;另一方面,新聞發布變成了“題海戰術”,自媒體成為新聞資料的供應源,很多網絡素材被打上了新聞的標簽,被大舉傳播。
我們看到,在短視頻平臺上,機構媒體的賬號,可以做到一天更新數十條。其中當然也包括經常被批評的“新黃色新聞”。在發布傳播時,這類新聞往往會打上“網友爆料”的提醒,似乎是想起到免責的作用。
這是一種相當含混的狀態。自媒體賬號,具備了新聞發布的能力,而一些自導自演的劇本,則通過機構媒體的賬號搖身一變,變成了某種新聞事實。于是,新聞和段子的界限模糊化,成了意料之中的結果。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秦朗巴黎丟作業”的故事,不管它真假,如果僅僅是一個自媒體賬號在取悅自家粉絲,沒有媒體和平臺的跟進推流,它不可能鬧到全網關注。
在涉事網紅發布劇本視頻時,很多人就指出,擺拍的痕跡太明顯,大概率是劇本。然而在后續的大肆報道中,它是否構成新聞的疑點,被劇本本身的戲劇性和話題性掩蓋了。
換言之,它太有話題度了,真假似乎成了其次,大家失去了去較真的動力。
更重要的是,社交媒體的商業模式,也在激勵著網紅博主們去造假。當炮制一個劇本能獲得巨大流量,并可以將它變現時,一些心術不正的網紅很難不心動。
如果這位網紅在發布視頻時,一開始就誠實地標注上“內容虛構”的提醒,它同樣不可能得到全網傳播。網紅在被質疑后,謊稱找到了秦朗的母親,這種二次的造假,不正是為了讓劇本保真嗎?
把段子包裝成新聞,把劇本演繹成事實,巴黎丟寒假作業的幾大元素,才更加具有話題性和稀缺性,才能收獲爆炸式的流量。
假扮外賣員博關注,搞擺拍式的偽慈善賺流量,如一些被揭穿的短視頻劇本所展示的,當流量變成一門生意,自媒體網紅們在努力將虛假的劇本賦予真實性,以新聞的身份博取關注。
而在尋找新聞素材的過程中,一些機構媒體和平臺,缺少耐心去核實。由此共同導致了“新黃色新聞”的誕生,它讓人分不清真真假假,現實和段子。這正是“秦朗巴黎丟作業”的底層流量結構。
資訊生產的門檻降低,當然不能說就是錯的壞的,恰恰是“人人都有麥克風”,才有如今繁榮的內容生態。問題在于,真假信息泥沙俱下,新聞和段子傻傻分不清楚的環境,帶來了一個終極問題:
欺騙全網的網紅“Thurman貓一杯”涼了,但驅動造假的底層流量結構仍然存在,誰能保證在下一個劇本中,我們能火眼金睛地洞察真相,不會輕易上當受騙?
一個悲觀的事實是,在信息爆炸的當下,想要完全清除假新聞,幾乎不可能實現。不過,反思“劇本式新聞”背后的土壤,至少能讓造假的門檻更高,讓新聞和段子之間,有一條更清晰的界限。
比如機構媒體作為推動輿情發展的重要催化劑,在網上取材時,是否可以更加嚴謹一些?是否可以多一些核實較真的工作?
再比如,平臺在內容運營方面,對那些擺拍痕跡明顯的視頻,是否可以及時和創作者、發布者核實?另外,對于一些劇本創作類的視頻,是否可以增加“虛構”的標簽提醒?
必須強調的是,新聞是新聞,段子是段子。媒介形態再怎么變化,新聞構成的基本要素,不會發生變化,真實性仍然是底線,是新聞之所以成為新聞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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