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5個月、懷孕2個月,工資先被扣500元,隨后一紙通知又被腰斬至2500元。”近日,惠州市民黃女士報料稱,其所在公司在得知她懷孕后,連續兩次單方面降薪調崗,并以“工作表現與崗位要求存在差距”為由,將其月薪從5000元降至2500元。黃女士還表示,涉事公司同期未調整其他員工薪資,且駁回黃女士正常請假事假申請,被質疑借“崗位優化”變相逼迫孕期員工主動離職。
入職5個月懷孕 工資“兩連降”
據黃女士報料,她于2024年12月入職惠州市臻尚美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電商運營部,2025年1月轉正后,月薪5000元。5月初,黃女士懷孕并告知公司,當月薪資金額即被扣減500元,未給出書面說明。
7月14日,公司突然下發《崗位調整通知》,以“工作表現與崗位要求存在差距”為由,將黃女士從“電商運營專員”調整為“運營助理”,月薪降至2500元,并要求3日內完成交接。黃女士說,工作內容還是原來的內容,工資降了一半,且公司同期未調整其他員工崗位或薪資。
“請假3天被駁回” 員工質疑變相施壓
“我還在原工位工作。”黃女士告訴小編,不過7月24日她通過企業微信申請3天事假,次日中午發現申請被直屬領導直接駁回,未說明理由。“我下午只能趕緊回來正常上班。”
根據權威媒體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如果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期間提出調薪調崗的建議,沒有充分尊重女職工的意愿和身體狀況,未經女職工同意,單方面降低其工資或調整其崗位,可能構成對女職工勞動權益的侵害。
【小編手記】從“恭喜懷孕”到“變相降薪”,黃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女職工權益保護日益完善的今天,惠州市臻尚美貿易有限公司的做法,顯然與國家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政策導向相悖。要知道,懷孕不是負擔,不該成為女職工職業發展的斷點。真正合規的企業,應當在人性化與法律紅線之間,畫出清晰界限。(惠了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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