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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你不知道的《水滸傳》真相第31期
獐子肉、肥鲊、熊掌和駝蹄:《水滸傳》的十大經典美食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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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中國人都認為“飲食男女”是人生中的大事。
然而,受到封建禮教的限制,大家對于男女之事遮遮掩掩,對于飲食之事則非常津津樂道、毫不掩飾。中國古代的歷史,就是一部美食歷史。
大家都知道的滿漢全席,就有108道菜。
實際上,滿漢全席也沒什么了不起。僅僅中國主流八大菜系用于國宴的菜色,就有1200多道。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各民族、各地區的菜肴與風味小吃總數超過10萬種。
由此可見,中國和法國并稱為世界兩大“美食之國”,真的是毫不夸張。
在《水滸傳》的江湖世界里,竟然也記載了形形色色的各種食物,我們今天就來看看其中的十大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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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呼延灼的菜馬
菜馬就是專門用于烹飪的馬肉。
小說中,呼延灼用連環馬討伐梁山,被鉤鐮槍打的全軍崩潰,還被俘虜了大量的軍馬。
書中這么寫:呼延灼奮力沖出,只身投東北而逃,宋江鳴金收兵,大獲全勝。半數連環馬被鉤鐮槍傷損馬蹄,剝皮作菜馬,半數好馬牽上山喂養,帶甲軍士盡數生擒。
那些腿部被鉤鐮槍重傷的軍馬,因無法行動或者繼續作戰,在梁山上最終只能淪為菜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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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肉是一種美食,它的肉質鮮嫩,脂肪含量較低,含有獨特的鮮香味道,更有豐富的營養價值。
馬肉不僅能夠恢復肝臟功能、預防貧血,更能促進血液循環,預防動脈硬化,增強人體免疫力。
就全世界來說,馬肉是歐洲、南美以及亞洲多國的傳統食材之一。
法國人對馬肉曾情有獨鐘,在1905年僅巴黎就有311家馬肉鋪和大約200個賣馬肉的市場攤位。
小說《基督山伯爵》,多次生動描述了食用馬肉的場景:果然,安德烈亞吸氣的時候,聞到了一股粗劣的菜肴味兒。這股味兒對于饑腸轆轆的安德烈亞,倒也是不無吸引力的。那是新鮮馬肉和大蒜混在一起的味兒,在普羅旺斯下層百姓的廚房里常能聞到這種味兒;其間也摻有一種干酪烤魚的味兒,而且除此以外,還有肉豆蔻和丁香沖鼻的香味。卡德魯斯自己先做了個樣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而且每向客人上一道菜就要夸贊一番。做客人的安德烈亞,到了這節骨眼上似乎也豁出去了。他利索地拔出酒瓶塞子,而且開始吃起普羅旺斯魚湯和加大蒜油炸的馬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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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馬肉雖是中國的六畜之一(馬、牛、羊、雞、犬、豬),卻不是古代常見的肉食。
除了大饑荒或者軍隊陷入絕境時,中國人很少吃馬肉。
中國比較出名的馬肉小吃,僅有廣西桂林的馬肉米粉、云南石林的紅燒馬肉,其他地區則極為罕見。
明明馬肉的滋味不錯,為什么中國人很少吃呢?
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古代的馬匹是重要的勞動力、交通工具甚至軍事裝備。
從先秦開始,中國的歷朝歷代都嚴重缺少馬匹。
所以,漢唐宋明元清等朝代明確頒發法律,禁止私殺馬匹。
以唐朝的法律《唐律疏議》為例,規定宰殺馬匹必須得到官府的許可,不然就是違法行為。
在國家如此嚴格的限制下,尋常百姓想吃馬肉自然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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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馬肉太貴。誰都知道,養馬需要常年喂精料,喂上很五年才能長成熟,飼養成本非常高昂。在古代,只有大富大貴人家才能養得起一兩匹駿馬,普通的小地主尚且無力承擔養馬的費用。
從經濟角度考慮,吃馬肉遠不如吃豬肉、雞肉來得實惠,只能作為一種非常稀罕珍貴的飲食。
另外,如果蒸煮或者煎炒馬肉的方法不對,馬肉會帶有腥膻味,中原老百姓很難適應這種口味。
中國人很少吃馬肉,但這并不妨礙它成為一道獨特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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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獵戶家里的獐子肉
梁山大軍討伐遼國時,解珍、解寶兄弟奉命去深山,去尋找迷路的盧俊義麾下數千大軍。
期間,兄弟兩人遇到一個獵戶家庭,受到了山里人家最高的款待:獐子肉。
書中這么寫:不多時,只見門外兩個人,扛著一個獐子入來,口里呼道“娘,娘,你在那里?”只見那婆婆出來道“孩兒,你們回了。且放下獐子,與這兩位客人廝見。”
那兩個弟兄笑道“你二位既是好漢,且請起,俺指與你路頭。你兩個且少坐,俺煮一腿獐子肉,暖杯社酒,安排請你二位。”沒一個更次,煮的肉來。劉二、劉三管待解珍、解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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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是一種小型鹿類,體重僅有十多公斤,是東亞地區中國、朝鮮、韓國三國的特有動物。
而古代的中國有數百萬只獐子,可以說是隨處可見,是中國六獸之一。
然而,近代的獐子數量銳減到二三萬只,差點就要滅絕。
獐子主要分布在中國的中部和東部各省,尤其在長江流域的數量最多。
有趣的是,捕捉獐子可不容易。它是一種非常謹慎的動物,時刻都在觀察周圍的情況。一旦發現任何的異常,獐子就會快速逃走,消失得無影無蹤。
獐子顯然是一種膽小怯懦的動物,加上它的頭小而尖,給人一種猥瑣的感覺,留下了“獐頭鼠目”這種貶義的成語。
古代將獐子肉視為高級肉類,認為它的口感細膩柔滑,美味至極。
清代飲食著作《隨園食單》中,提到制作獐肉的方法與制作牛肉和鹿肉相同,也可以用來制作肉脯。它的味道雖不如鹿肉鮮活,細膩度卻大大超過鹿肉。
唐代的《食療本草》中提到,獐肉適合在八月至十一月食用,美味勝過最頂級的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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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獐子肉很好吃,聰明的中國獵戶們還會進行人工飼養。
《西游記》鎮山太保劉伯欽的家里,是這么一番景象:又見呼的一聲,跑出十來只肥鹿,一大陣黃獐,見了人,呢呢癡癡,更不恐懼。三藏:“這獐鹿想是太保養家了的?”伯欽道“似你那長安城中人家,有錢的集財寶,有莊的集聚稻糧,似我們這打獵的,只得聚養些野獸,備天陰耳。”
由此可見,劉家兄弟用獐子肉招待解家兄弟,已經是獵戶家庭所能給予的最高禮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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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五臺山的狗肉
狗是古代的六畜之一,也是中國傳統的肉類食品。
漢代開國名將樊噲,在老家沛縣開了個狗肉鋪子,當時落魄的劉邦經常跑到這里吃白食。
中國民間的狗肉鋪子數量很多,吃狗肉也不稀奇。
書中寫到:約莫也吃了十來碗酒,智深問道“有甚肉,把一盤來吃。”莊家道“早來有些牛肉,都賣沒了,只有些菜蔬在此。”智深猛聞得一陣肉香,走出空地上看時,只見墻邊沙鍋里煮著一只狗在那里。智深便道“你家見有狗肉,如何不賣與俺吃?”莊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來問你。”
智深道“灑家的銀子有在這里。”就將銀子遞與莊家道“你且賣半只與俺吃。”那莊家連忙取半只熟狗肉,搗些蒜泥,將來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著蒜泥吃,一連又吃了十來碗酒。吃得口滑,只顧要吃,那里肯住。莊家倒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罷!”智深睜起眼道“灑家又不白吃你的,管俺怎地!”
為什么中國人會吃狗肉?為什么中國的游牧民族,以及歐洲大部分地區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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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中國游牧民族和古代歐洲以放牧為主的很多民族來說,狗是不可取少的生產工具。
如果沒有狗去護衛畜群、警戒營地、輔助狩獵,這些放牧的民族就無法生存。
在這些民族的眼中,狗和馬同他們相依相存,是值得信賴的伙伴和朋友。
所以,絕大多數游牧民族如中國的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都有不吃狗肉的傳統。
然而,在古代農耕民族的漢族人眼中,狗只能看家而已,沒有什么大的用處。顯然,狗同豬牛羊雞鴨差不多,一旦無法看家了,就可以作為肉食。
漢人吃狗肉的時間很長,狗肉的口感也不錯,但不屬于一流的肉類。
狗身上的脂肪很少,狗肉普遍不肥,吃起來不香,被認為是一種鄉下低檔的肉食。古語云:“狗肉上不了臺面。”
整個《水滸傳》中,只出現了魯智深吃狗肉這么一個場景。
梁山的好漢們一旦發達了,是不屑吃狗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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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為什么店主人明明在賣狗肉,卻不問魯智深吃不吃?
難道因為魯智深是僧人,應該守戒律不能吃肉嗎?
魯智深是行腳僧,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可以適量食用“三凈肉”的。所謂“三凈肉”,是具備三個條件的肉: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
為啥?
主要是由于他們云游四海,常難以找到合適的人家化緣,對施主所提供的食物無法挑剔,只能有什么吃什么。為了生存,他們往往需要入鄉隨俗,在必要時攝入一些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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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中國僧人是被嚴格禁止食用狗肉的。
大乘佛經中列出了禁食的肉列表,狗肉就列在其中。
古代僧人普遍認為,狗有很多類似于人類的感情,不是雞鴨這種蠢笨動物,吃狗的肉會讓人于心不安。
事實證明,這種說法不是虛妄的。
現代科學也證明,哺乳動物尤其是狗、海豚、猴子和猩猩,其感情與人類最為接近。狗的感情尤為復雜,擁有喜悅、恐懼、悲傷、同情、嫉妒、羞愧甚至是對主人的依戀之情。因此,古代僧人的這種看法并非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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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黑店的加料麻辣豆腐
加料麻辣豆腐是一種特殊的素菜,檔次很高,口味很重。
見多識廣的戴宗,就因為吃豆腐而中了黑店的暗算。
書中這么寫:戴宗坐下,只見個酒保來問道“上下,打幾角酒?要甚么肉食下酒?或鵝豬羊牛肉?”戴宗道“酒便不要多,與我做口飯來吃。”酒保又道“我這里賣酒賣飯,又有饅頭粉湯。”戴宗道“我卻不吃葷酒,有甚素湯下飯?”酒保道“加料麻辣熝豆腐如何?”戴宗道“最好,最好!”酒保去不多時,熝一碗豆腐,放兩碟菜蔬,連篩三大碗酒來。戴宗正饑又渴,一上把酒和豆腐都吃了,卻待討飯吃,只見天旋地轉,頭暈眼花,就凳邊便倒。酒保叫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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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很多中國人吃素食,從不碰葷腥。
《儒林外史》開篇人物周進,就常年吃素:周進攔住道“實不相瞞,我學生是長齋。”眾人道“這個倒失于打點!卻不知先生因甚吃齋?”周進道“只因當年先母病中在觀音菩薩位下許的,如今也吃過十幾年了。”廚下捧出湯點來,一大盤實心饅頭,一盤油煎扛子火燒。眾人道“這點心是素的,先生用幾個!”周進怕湯不潔凈,討了茶來吃點心。
除了周進這樣自愿吃素的人以外,底層民眾壓根就沒錢去吃肉。
古代的物資貧乏,就算小地主家庭往往只有過年過節才能吃點肉,普通老百姓有粗糧填飽肚子就不錯了。
如果人長期吃素不吃葷,體內就會缺少蛋白質,久而久之身體就會出問題。
于是,古代的中國人奇跡般的發明了各種豆制品,讓你不吃肉也可以吸收蛋白質,其中的頂級美食就是豆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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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豆腐的起源,有一種說法是它誕生于漢代。漢高祖劉邦的孫子,淮南王劉安的母親喜歡吃黃豆。然而,年邁的劉母很快牙齒全部脫落,無法咀嚼豆子。
作為孝子,劉安想出了一個辦法,將黃豆磨成粉,加入水制成豆乳,再加入鹽鹵,最終凝固成了豆腐花。這種新興的食物讓淮南王的母親非常開心,于是豆腐便逐漸流傳開來。
古代的豆腐及其衍生品眾多,清代李調元的《童山詩集》的詩句,就記載了豆腐、豆腐皮、五香豆腐干、姑蘇糟豆腐、臭豆腐、豆腐乳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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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提到的加料麻辣熝豆腐,就是加料麻辣的燉豆腐。
燉豆腐不稀奇,關鍵在于加料麻辣。
大家也許會認為,這就是今天的麻婆豆腐。
無論是宋江所在的宋代,還是小說作者施耐庵所在的明代初期,中國都沒有引入美洲的辣椒。
所謂的加料麻辣豆腐,主要是使用花椒、生姜、茱萸這些中國傳統調料,以保證豆腐的特殊口感。
戴宗是江州人,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人。
江西人喜歡吃辣,加料麻辣豆腐恰好符合戴宗的口味,也是素食中的霸主了。
即便如戴宗這樣的江湖老手,也難以察覺這道加料豆腐中是否藏有蒙汗藥,結果不慎中招。這段故事不僅展示了古代豆腐美食的魅力,也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的有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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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祝家莊的報曉雞
《水滸傳》中,雞肉是各種聚餐、酒宴中不可缺少的佳肴。
文章剛開始,九紋龍史進宴請少華山土匪朱武、陳達、楊春時,就提前讓莊客宰殺了百十只雞鵝。
魯提轄打死鎮關西之后逃亡途中,遇到自己救下的金翠蓮父女。這對父女用來款待恩人的菜肴,第一道是鮮魚,第二道就是嫩雞,顯示出雞肉在當時作為佳肴的尊貴地位。
智多星吳用去拉攏阮氏三雄去搶劫生辰綱,請他們大吃了一頓美食:吳用在石碣村酒店里買了一對大雞,在阮小二家宰殺收拾之后與大家下酒。
可見,雞肉被視為鮮美又比較高檔的肉食,專門用于待客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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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梁山和祝家莊徹底鬧翻,竟然是因為一只報曉雞。
書中這么寫:時遷嘻嘻的笑著,去灶上提出一只老大公雞來。楊雄問道“那里得這雞來?”時遷道“小弟卻才去后面凈手,見這只雞在籠里。尋思沒甚與哥哥吃酒,被我悄悄把去溪邊殺了,提桶湯去后面,就那里挦得干凈,煮得熟了,把來與二位哥哥吃。”楊雄道“你這廝還是這等賊手賊腳!”石秀笑道“還不改本行。”三個笑了一回,把這雞來手撕開吃了,一面盛飯來吃。
對于農民來說,養雞門檻低、周期短,養幾個月最多一年就可以吃肉。
自然,養雞每年需要40到50斤的飼料。
對于糧食產量很低的古代來說,這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秦漢時期,古人一個月消耗糧食也不過2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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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北宋時期,民間糧食產量要高得多,農民有不少余糧可以做飼料,養雞就成為尋常事。
雞肉是老百姓最常見的肉食,也是全書中到處都可以看到的美味。
武松在白虎山酒店鬧事,就是因為想吃一只雞:只見店主人又去廚下把盤子托出一對熟雞、一大盤精肉來,放在那漢面前,便擺下菜蔬,用杓子舀酒去蕩。武行者看了自己面前,只是一碟兒熟菜,不由的不氣。正是眼飽肚中饑。武行者酒又發作,恨不得一拳打碎了那桌子,大叫道“主人家!你來!你這廝好欺負客人!豈我不還你錢!”店主人連忙來問道“師父休要焦躁,要酒便好說。”武行者睜著雙眼喝道“你這廝好不曉道理!這青花甕酒和雞肉之類如何不賣與我?我也一般還你銀子!”店主人道“青花甕酒和雞肉都是那大郎家里自將來的,只借我店里坐地吃酒。”武行者心中要吃,那里聽他分說,一片聲喝道“放屁,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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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鄆城縣的肥鲊
肥鲊非同凡響,在今天的中國人餐桌上已經找不到了。
上面提到,魯智深失手打死鄭屠后,逃到代州雁門縣。
金老漢認出了他,同女兒一起用宴席款待這個恩人,酒席上有鮮魚、嫩雞、釀鵝以及“肥鲊”。
稍后,閻婆為了留住金主爸爸宋江,特別準備了一桌美味,包括鮮魚、嫩雞以及“肥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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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有多處提到肥鲊,它到底是什么東西?
古人沒有冰箱,新鮮的魚肉很容易變質,在夏季往往連一天都保存不了,必須盡快吃掉。
這就是一個大難題,不是所有人都是日進斗金的有錢人,可以天天吃新鮮魚肉。
于是,早在秦漢時代,古人就發明了可以長期保存的鲊。
所謂鲊,就是將新鮮魚肉進行切片加工后,混入以鹽為主的各種調料,加入米粉或者米飯之類有利發酵的東西一起封入壇中。
經過多天的儲存發酵,腌制成為一種口味非常獨特的菜肴。
它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發酵菌形成酸環境,抑制有害微生物的生長,讓肉類可以長期保存。
食用鲊的時候,打開壇子取出這種魚肉混合物,直接入口即可,不需要額外烹飪。
這種混合物的口味獨特,集鮮、香、酸為一體,是一種奇特美食。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魚肉均是生的,這在習慣生吃的古代也不稀奇。
直到明代,鲊才開始使用熟肉,卻被認為失去了傳統的味道,慢慢退出主流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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鲊的鼎盛時期就是魏晉南北朝,民間出現了升級版的肥鲊。
所謂肥鲊,就是將各種肥美的肉類,包括雞鴨豬牛海鮮等,采用鲊的方式制造出來。
這些肉通常富含脂肪,在發酵過程中,動物的油脂轉化為一種豐潤、醇厚的口感,令人肥而不膩,香氣四溢,極大地提升了味覺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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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貴族階層大多喜歡食用肥鲊,如著名書法家王羲之和王獻之父子。
王羲之還寫過歌頌肥鲊《裹鲊帖》稱“裹鲊味佳”,王獻之也寫過《白鲊帖》。
總而言之,肥鲊是中國古代以肥肉和米粉、鹽等混合,經過乳酸發酵而制成的一種食品。它味道酸香醇厚,肥美不膩,是上千年內流行的美味。
北宋的食品產業發達,肥鲊是市面上常見的東西,普通家庭也可以享用。
肥鲊類似于涼菜,只要買回家就可以食用,非常方便。
在明清時期,肥鲊卻逐步退出中國人的餐桌。
肥鲊的主要問題是,這些生肉可能會變質。一旦食用變質的肥鲊,輕則上吐下瀉,重則食物中毒。在沒有抗生素的時代,這些細菌感染甚至有可能致命,自然慢慢不流行了。
話雖如此,今天中國的一些地方還保留肥鲊的衍生物,如江蘇鹽城有“茄子鲊”,湖北孝感有“蝦鲊”,四川更有很多“鲊菜”、“鲊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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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江州的鮮魚湯
小說中的宋江,非常喜歡鮮魚湯。
宋江生活在山東鄆城縣,縣內有黃河和其他大量河流湖泊,水產資源豐富,當地人自然喜歡鮮魚湯。
書中這么寫:酒保斟酒,連篩了五七遍。宋江因見了這兩人,心中歡喜,吃了幾杯,忽然心里想要魚辣湯吃。便問戴宗道“這里有好鮮魚么?”戴宗笑道“兄長,你不見滿江都是漁船。此間正是魚米之鄉,如何沒有鮮魚!”宋江道“得些辣魚湯醒酒最好。”戴宗便喚酒保,教造三分加辣點紅白魚湯來。頃刻造了湯來,宋江看見道“美食不如美器。雖是個酒肆之中,端的好整齊器皿。”拿起箸來,相勸戴宗、李逵吃。自也吃了些魚,呷了幾口湯汁。李逵也不使箸,便把手去碗里撈起魚來,和骨頭都嚼吃了。宋江看見忍笑不住,再呷了兩口汁,便放下箸不吃了。戴宗道“兄長,已定這魚腌了,不中仁兄吃。”宋江道“便是不才酒后,只愛口鮮魚湯吃。這個魚真是不甚好。”
宋江對于鮮魚湯的要求很高,喝了一口發現魚不太新鮮,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宋代的鮮魚湯,非常強調魚的新鮮。廚子通常將活魚敲死后,立即烹飪上桌。
民間普遍認為,真正好的鮮魚湯不需要什么高明的烹飪技術,就在于魚是否新鮮。
宋江吃的三分加辣點紅白魚湯,就是胡椒魚湯。
廚子將鮮魚熬成白湯,再加一些胡椒作為點綴,這種做法的關鍵仍然在于魚的新鮮。
所以,喝慣鮮魚湯的宋江只要吃一口,就可以發現這是昨天的腌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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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的水產市場,有欺行霸市的魚牙主人張順。
漁夫想要賣魚,必須等到張順收完保護費再統一銷售。此時,張順還沒有來,漁夫們不敢私下賣魚。因此,酒店用的魚只能是昨天腌制的。
于是,李逵為了在剛認識的好朋友宋江面前爭面子,跑去強行賣魚,同張順狠狠打了一架。
搞笑的是,隨后張順送了大量鮮魚給宋江,后者大吃一頓,竟然患上了急性腸胃炎,差點就掛了:四人正飲酒間,張順分付酒保,把一尾魚做辣湯,用酒蒸一尾,教酒保切鲙。只說宋江把一尾魚送與管營,留一尾自吃。宋江因見魚鮮,貪愛爽口,多吃了些,至夜四更,肚里絞腸刮肚價疼,天明時,一連瀉了二十來遭,昏暈倒了,睡在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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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宋江的腸胃炎同魚湯關系不大,主要是前一天吃了“切鲙”。
所謂切鲙,就是今天的生魚片,多吃了自然可能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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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石碣村的熟牛肉
小說中,提到吃牛肉的場景就高達48次,這是極為夸張的。
書中這么寫:店小二把四只大盞子擺開,鋪下四雙箸,放下四般菜蔬,打一桶酒放在桌子上。阮小七道“有甚么下口?”小二哥道“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阮小二道“大塊切十斤來。”阮小五道“教授休笑話,沒甚孝順。”吳用道“倒來相擾,多激惱你們。”阮小二道“休恁地說。”催促小二哥只顧篩酒,早把牛肉切做兩盤,將來放在桌上。阮家三兄弟讓吳用吃了幾塊,便吃不得了。那三個狼餐虎食,吃了一回。
阮氏三雄住在小漁村中,這個鄉村小店竟然出售上好的牛肉。
書中又寫:林沖住腳看時,見籬笆中挑著一個草帚兒在露天里。林沖徑到店里,主人道“客人那里來?”林沖道“你認得這個葫蘆么?”主人看了道“這葫蘆是草料場老軍的。”林沖道“如何便認的?”店主道“既是草料場看守大哥,且請少坐。天氣寒冷,且酌三杯權當接風。”店家切一盤熟牛肉,蕩一壺熱酒,請林沖吃。又自買了些牛肉,又吃了數杯。就又買了一葫蘆酒,包了那兩塊牛肉,留下碎銀子,把花槍挑了酒葫蘆,懷內揣了牛肉,叫聲相擾,便出籬笆門,依舊迎著朔風回來。
滄州郊區的小酒店,一樣可以賣熟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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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直到上世紀80年代,中國人仍然極少吃牛肉。
在1978到1979年,中國的人均牛肉年產量大約在0.1到0.2公斤。
也就是說,普通百姓一個月只能嘗到幾口牛肉。為啥?
同馬一樣,牛是非常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古代的政府嚴禁殺牛。
《宋刑統》明確規定,隨意殺牛的農民要坐牢一年。
到了北宋的中后期,民間經濟高速發展,出現了耕牛過剩的局面。朝廷才放寬政策,允許老百姓屠宰一些牛。然而,牛肉在那時依舊屬于高級肉食,價格不菲,供應稀缺。
說來說去,牛肉是當時民間的高級肉食,價格高昂,也是稀缺資源,有錢都未必能夠經常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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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頻繁提到好漢吃牛肉,主要體現了兩個東西,一是造反以后的好漢,他們的經濟水平大為提高,能夠享受普通老百姓無法企及的珍饈美味,如高級肉食;二是民間認為吃牛肉是破壞生產,有違農民的道德。好漢們肆無忌憚吃牛肉,體現出他們對主流價值觀的蔑視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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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史家村的肥羊肉
如果說牛肉是高級肉食,羊肉就是頂級肉食。
書中這么寫:又過了半月,史進尋思道“也難得這三個敬重我,我也備些禮物回奉他。”次日,叫莊客尋個裁縫,自去縣里買了三匹紅戲錦,裁成三領錦襖子;又揀肥羊煮了三個,將大盒子盛了,委兩個莊客去送。
史進向少華山三個寨主送禮,就送了三頭肥羊。
這不是大少爺史進小氣,而是當年的三頭肥羊就是頂級食品了,用來送禮絕對拿得出手。
書中還寫:宋江見李逵把三碗魚湯和骨頭都嚼吃了,便叫酒保來分付道“我這大哥,想是肚饑。你可去大塊肉切二斤來與他吃,少刻一發算錢還你。”酒保道“小人這里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李逵聽了,便把魚汁劈臉潑將去,淋那酒保一身。戴宗喝道“你又做甚么?”李逵應道“叵耐這廝無禮,欺負我只吃牛肉,不賣羊肉與我吃!”酒保道“小人問一聲,也不多話!”宋江道“你去只顧切來,我自還錢。”酒保忍氣吞聲,去切了二斤羊肉,做一盤將來,放在桌子上。李逵見了,也不謙讓,大把價撾來,只顧吃,拈指間把這二斤羊肉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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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似乎有些難以理解。為什么酒保要特別問一句“小人這里只賣羊肉”?為什么李逵會因此大怒?
羊肉是最高級的肉食,不是什么人都有能力消費的。
古代難以吃到牛肉、馬肉,豬肉被認為是一種不健康的肉類,只有羊肉是最好的。
漢字中的鮮,就是魚和羊構成,足可見古人對羊肉的推崇。
宋代美食家蘇軾,就酷愛美味的羊肉。
蘇軾被流放到很少養羊的廣東惠州,當地市場每日就只能殺1只羊,專門提供給高級官員解饞。
蘇軾的級別不夠,只能分到一些羊蝎骨,略勝于無而已。
蘇大胡子對于廣東最大的不滿,就是不能時常吃到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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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羊成本很高,尤其優質羊肉只能出自于放牧的羊,價格更高。
在遠離牧區的江南地區,即便當地經濟發達,肉類供應充足,每斤羊肉也要賣900文的高價。
一個工人或士兵,每天的收入大約不過 100文到300文。
換句話說,一個壯漢辛苦工作一周,才能買一斤羊肉。
只有靠近北方牧區的陜西等地,羊肉價格才比較便宜,也要每斤200文以上,普通人還是吃不起。
所以,羊肉成為達官貴人、地主富商的專屬品。
北宋皇宮大量使用羊肉,以節儉著稱的宋真宗,僅僅是為供應皇宮內的數千人,每年就要消耗掉1萬4000多只羊。宋神宗時期,皇宮每年更是要吃掉10萬多只羊。
北宋國內沒有這么多肥羊,只能每年花費幾十萬貫錢,從北方遼國、金國這些敵對國家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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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普通老百姓是吃不起羊肉的,畢竟價格太高了。
所以,店小二會詢問是否確定吃高價的羊肉,唯恐上桌以后宋江等人會不滿鬧事。
這就等于你讓服務員拿瓶紅酒來,他直接拿出一瓶幾萬元的82年拉菲紅酒,還開了瓶蓋。
所以 ,店小二詢問一句根本沒有錯。
粗魯的李逵認為這是店小二瞧不起他們,選擇撒潑鬧事。
水滸傳中,吃羊肉共出現20多次,基本都出現在大型宴席中。
可見,即便是可以肆意吃牛肉的梁山好漢,想要吃羊肉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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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皇家的熊掌駱蹄
熊掌駱蹄與其說是食品,還不如說是奢侈品。
這些稀罕的美食,在小說中只出現了一兩次:當日王都尉府中準備筵宴,水陸俱備。但見:香焚寶鼎,花插金瓶。仙音院競奏新聲,教坊司頻逞妙藝。水晶壺內,盡都是紫府瓊漿;琥珀杯中,滿泛著瑤池玉液。玳瑁盤堆仙桃異果,玻璃碗供熊掌駝蹄。鱗鱗膾切銀絲,細細茶烹玉蕊。紅裙舞女,盡隨著象板鸞簫;翠袖歌姬,簇捧定龍笙鳳管。兩行珠翠立階前,一派笙歌臨座上。
王駙馬和端王是北宋統治階級的重要成員,享有極高的地位和巨大的權勢,才有機會享受熊掌駱蹄。
所謂熊掌,是八珍之一,通常為黑熊或者棕熊的腳掌。
明朝的《玉芝堂談薈》介紹八珍為:龍肝、鳳髓、豹胎、鯉尾、鸮炙、猩唇、熊掌、酥酪蟬。
八珍大部分是虛構的,熊掌卻是真實存在的。
早在先秦時期,各國貴族就流行吃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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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記載的宴席中,熊掌同玉杯、象牙筷子一起成為貴族宴會的標配,是古代上層社會的象征。
《晉靈公不君》一文,生動記載了貴族老爺對于熊掌的重視:廚子給晉靈公燉熊掌,因為靈公著急享用,導致熊掌沒有燉透。晉靈公一怒之下殺了廚子,把尸體裝在竹筐里,讓宮女用車拉走了。
三國文人曹植的《名都篇》對烤熊掌贊賞有加,視其為天下難得的美食。
然而,熊掌不僅難以獲取,烹飪過程更是需要極高的技藝。
熊掌有強烈的腥臊味,需要非常復雜繁瑣的烹飪工藝,通常包括用石灰沸水褪毛、用酒醋浸泡、用高湯長時間煨燉等等。
民間廚師就算技術高超,因為壓根沒有煮過熊掌,也是不能勝任的。
清朝高級官員,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梁章鉅曾在甘肅吃過熊掌,覺得美味無比,還買了十副熊掌托人送回老家。雖然家里的廚師不亞于御廚,卻沒有做過熊掌,不敢下手,最終熊掌都放壞了。
《左傳》楚成王打算廢掉太子商臣,商臣只得帶兵謀反,去殺自己的老爸。楚成王臨死前還想再吃頓熊掌,但大孝子商臣不答應,逼他立即上吊。
這不是楚成王死前還要貪嘴,而是他知道制作熊掌需要很長時間,希望借此拖延一下,試圖尋找機會自救。
總而言之,能夠享受熊掌的人,不是帝王將相,就是頂級貴族,總之都是統治集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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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蹄同熊掌差不多,今天叫作駝蹄,就是駱駝的蹄足。它形如盤狀軟墊,富含膠質,營養豐富,屬高檔烹飪原料。
北宋國內幾乎沒有駱駝,軍隊配備的少量駱駝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區,完全用于沙漠戈壁地區的軍事運輸。
換句話說,普通的北宋老百姓根本沒看到過駱駝,更別說吃。
明代董斯張的《廣博物志》介紹:“陳思王(曹植)制駝蹄為羹,一甌值千金。”
駝蹄羹就是駝蹄做的羹湯,輔以姜、蔥、胡椒等提味的調料。再加入香菇等鮮嫩可口的配菜,其湯汁鮮美,味濃如乳,入口醇香,回味無窮。
杜甫著名的古詩《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憤然疾呼:“勸客駝蹄羹,霜橙壓香橘。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翻譯一下就是:勸客人品嘗的,是駝蹄羹湯,香橙、金橘,都來自遙遠的南方。豪門貴族家里酒肉多得吃不完而腐臭,窮人卻在街頭因凍餓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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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唐代的駝蹄也是不亞于熊掌的貴族美食。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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