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冠敏 彭倩琳
甘肅作為共建“一帶一路”黃金段的國內核心省份,憑借陸港空港聯動的區位優勢,已成為我國向西開放的重要門戶,省內企業與中亞、西亞國家的跨境貿易投資規模逐年遞增。
2025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下稱“新《反洗錢法》”)首次將貿易、投資類特定非金融機構納入反洗錢義務主體范圍,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反洗錢國際標準的升級[1],進一步要求企業實現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融合治理。在此背景下,作為合規義務主體,企業如何構建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體系,成為防范出海風險的核心命題。本文立足企業視角,結合甘肅企業向西開放實踐,聚焦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邏輯,剖析問題痛點并提出實操策略,助力企業強化跨境經營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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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法定義務
新《反洗錢法》的施行顛覆了反洗錢義務僅限于金融機構的固有觀念,將貿易、投資類企業納入義務主體范疇,同時數據合規作為反洗錢義務履行的基礎支撐,二者協同構建跨境經營的法定合規框架。
國內法律層面,新《反洗錢法》第六條規定,特定非金融機構須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并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受益所有人識別、交易記錄保存以及可疑交易報告等核心義務。該義務的履行依賴于數據合規的支撐:企業在收集、存儲、傳輸客戶身份資料與交易數據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數據安全法》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要求,取得合法授權,開展出境安全評估,并防范數據泄露、篡改或非法利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客戶受益所有人識別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企業需借助數據穿透機制核實交易對手的實際控制人,從而實現反洗錢義務與數據處理的協同融合。
國際層面,FATF反洗錢國際標準重點強調客戶盡職調查、跨境信息共享以及風險分級管理,已被“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廣泛納入本土監管體系。企業必須警惕跨境電商、離岸交易等新興洗錢風險,同時兼顧沿線國家的數據本地化要求,從而構建反洗錢數據治理的國際協同機制。
從甘肅企業的實踐層面來看,其跨境業務主要聚焦于能源、農產品及裝備制造等領域,與中亞國家企業的合作頻繁且深入。根據FATF和EAG相互評估報告,中亞國家在洗錢活動風險方面被評為中等偏高,主要源于腐敗、跨境犯罪和地緣政治因素,這要求甘肅企業通過數據本地化存儲和受益所有人識別等措施強化協同合規,以降低風險敞口。
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邏輯在于:數據合規為反洗錢義務的履行提供合法、安全的數據基礎,而反洗錢則依托數據分析實現洗錢風險的識別、評估與防控,二者相輔相成、互為支撐,從而避免因孤立治理所引發的合規漏洞。
二、反洗錢與數據合規協同的核心痛點
甘肅企業跨境貿易投資實踐中,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治理不足是主要短板,其根源在于合規意識、治理體系以及執行機制等方面的缺失,導致因交易對象或客戶從事洗錢活動的風險與數據合規風險的疊加放大。為此,企業可通過全流程嵌入原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等外部資源構建協同機制,防范惡性循環。
合規意識缺位,對義務關聯性認知不足
諸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將反洗錢義務視為額外經營負擔,未能認識到數據合規作為其基礎支撐的本質屬性。在收集客戶數據過程中忽略合法授權,或在跨境傳輸環節未開展安全評估,致使數據違規行為直接影響反洗錢監測的效能。同時,企業對中亞國家數據本地化規則的了解不足,簡單復制國內經營模式,進而引發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斷裂。
面臨中亞本土數據監管挑戰
烏茲別克斯坦《個人數據法》要求公民數據服務器在境內,這迫使甘肅企業投資本地存儲設施,增加運營成本并復雜化跨境數據傳輸,若未遵守,可能面臨罰款和業務中斷,放大企業反洗錢合規失敗的風險,從而通過構建專責部門和AI驅動風險管理體系來實現風險防控與經營平衡。
量化痛點分析
據調研,亞洲金融機構AML合規成本預計每年上升20%或更多【2】,82%受訪者認為成本將增加。PwC 2023調查顯示,62%機構使用AI應對AML挑戰,但企業資源不足,導致合規率低。 我國中小企業面臨復雜監管框架,地方規則不一,加劇合規難度。
協同治理體系缺失,未建立一體化機制
企業普遍缺乏專責合規部門及配套制度,反洗錢與數據合規工作往往由兼職人員承擔,且未嵌入業務全流程。在客戶準入階段,受益所有人識別僅流于形式;在交易監測環節,數據完整性不足,無法實現異常交易的實時識別,導致反洗錢數據支撐的整體薄弱。
協同執行機制不足,雙重風險疊加
反洗錢義務的履行依賴大量數據支撐,但企業數據處理不規范:數據收集不全面導致風險評估失準;傳輸行為違規(如忽略中亞國家數據本地化要求)易引發行政罰款。同時,為規避數據合規風險而刻意減少數據收集,進一步削弱反洗錢效能,形成惡性循環。
協同合規能力薄弱,缺乏專業人才支撐
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融合治理須具備跨法律、金融及數據領域的復合知識,但企業人才儲備短缺,兼職人員缺乏系統培訓,在受益所有人識別、洗錢風險評估等環節能力不足。一旦面臨海外監管調查,企業無法提供協同合規的數據證明材料,極易遭受嚴厲處罰。
協同執行流于形式,制度與實踐脫節
企業雖已制定基本合規制度,但執行落地不足:客戶盡職調查未對資金來源進行實質性核查;數據保存不規范,導致無法有效追溯;可疑交易報告環節缺失,導致反洗錢與數據治理的整體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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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構建反洗錢與數據合規協同體系的核心原則
結合新《反洗錢法》、FATF標準及甘肅實踐,企業需遵循五大原則,確保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深度協同,實現風險防控與經營平衡。
風險為本原則
基于業務、對手、國家風險分級,對高風險(如中亞大額交易)強化數據驅動的盡職調查和本地化存儲;低風險簡化流程,優化資源。
數據驅動原則
數據合規確保反洗錢數據的真實、可追溯,反洗錢則指導數據收集目標,實現閉環融合。
全流程嵌入原則
將協同要求嵌入客戶準入、交易執行、資金結算、事后管理,形成數據支持的反洗錢閉環。
屬地適配原則
遵守合作國規則,如中亞數據本地化,制定差異化方案,確保跨境數據傳輸支持反洗錢而不違規。
權責統一原則
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解到各部門,考核掛鉤,形成全員協同效應。
四、反洗錢與數據合規協同的實操策略
上述痛點,聚焦協同邏輯,本文提出建設性實操策略,助力甘肅企業等跨境經營主體強化融合治理機制。
確立協同合規理念,加強培訓
將協同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實施分層培訓:管理層講授法定責任與價值導向;業務層培訓實操技能如受益所有人識別與數據授權;專業層培訓報告機制與調查應對。依托甘肅平臺獲取中亞合規資源,提升培訓針對性。
構建一體化體系,完善制度
設立專責部門或指定專人,聘請專家涉外法律顧問。制度明確協同流程:數據收集標準支撐受益所有人識別;傳輸規范兼顧屬地化;更新機制跟蹤監管動態。
構建全流程管控機制,實現協同落地
客戶準入階段:在數據授權前提下核實身份、穿透識別受益所有人。交易執行階段:實時監測異常交易,記錄完整數據。資金結算階段:加密傳輸數據,配合金融機構核查。事后管理階段:保存可追溯資料,評估報告可疑交易。
AI驅動的風險管理
FATF 2025指導強調AI在AML中的合規應用,包括人類監督和可解釋模型,以提升風險檢測效率。企業應整合AI Agent與數據合規,使用解釋性AI確保審計透明,防范偏見風險。
強化數據合規管理,夯實反洗錢數據合規基礎
對敏感數據實施分類分級管理;標準化數據處理流程,確保合規性和安全性;適配本地化要求,建立專用存儲節點;定期進行備份自查,有效防范數據泄漏風險。
提升合規專業能力,強化人才隊伍
通過內部培養與外部引進復合型人才,鼓勵資格認證考試;建立激勵機制留住人才;預案演練應對海外監管調查,提供協同合規證明。
借助外部資源,優化支撐體系
協同金融機構共享信息;加入行業協會交流經驗;對接政府平臺獲取風險預警;依托甘肅陸港,構建中亞合規互認機制,降低成本。
制訂成本效益框架
創建ROI模型:培訓成本比較避免罰款收益(如10萬元投資防50萬元罰款,ROI=400%)【3】。中小企業優先免費FATF資源或開源AI軟件,分階段實施。AML機器程式AI Agent處理可減人工成本30-50%。
“一帶一路”契機下,反洗錢與數據合規的協同治理已成為企業跨境經營的核心競爭力。新《反洗錢法》明確企業義務,數據合規為其基礎支撐,二者融合構建風險防控體系。甘肅企業作為向西開放的先鋒力量,必須摒棄孤立治理思維,構建協同合規體系,嵌入業務全流程,提升專業能力,借助外部資源,實現合規經營與高質量發展的雙贏,為“一帶一路”建設貢獻力量。
(本文為2025年度法治甘肅省級課題《“一帶一路”倡議下中國企業出海法律風險與應對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作者龍冠敏系香港反洗錢合規官及洗錢報告主任、中國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員;彭倩琳系賽尼爾法務智庫高級顧問CAMS【4】、中國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員)
注釋:
【1】 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是1989年成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旨在制定和推動全球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及反擴散融資標準,獲180多個國家和地區認可。
【2】AML指反洗錢措施。
【3】ROI指投資回報率,評估成本與收益比。
【4】CAMS國際認證反洗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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