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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球迷面對鏡頭清晰喊出“干S成都”的視頻刷屏全網,很多人以為這只是德比情緒宣泄,實際上已觸碰法律與聯(lián)賽規(guī)則雙重紅線,絕非鬧劇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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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開場合、賽事相關場景中,以清晰語言向特定城市、特定球隊群體發(fā)出攻擊性、威脅性言論,完全符合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然挑釁、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構成。
這不是地域玩笑,是具備明確指向性的惡意宣泄。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在大型體育賽事活動中擾亂秩序、實施侮辱挑釁行為,可處警告、200-500元罰款。
情節(jié)惡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可處5-10日行政拘留,可并處最高1000元罰款。
同時依據(jù)第42條,公然威脅、侮辱他人,同樣可處以拘留、罰款,視頻證據(jù)完整、傳播范圍廣,會直接被認定為情節(jié)較重。
這意味著,帶頭喊、對著鏡頭喊、刻意擴大影響的參與者,都具備被追責的條件。
更關鍵的是,賽場違法從來不止罰個人。
中足聯(lián)與足協(xié)紀律準則明確:觀眾不當行為,賽區(qū)與俱樂部需承擔連帶責任。
近年已有多起球迷辱罵、挑釁案例,最終以拘留+禁賽+賽區(qū)空場結案,并非個案。
“干SXX”式口號,本質是暴力語言、情緒煽動、地域對立,完全違背體育精神。
足球可以有勝負、有激情、有敵意,但不能有人身威脅與違法挑釁。
鏡頭記錄、全網傳播,等于固定證據(jù),警方與足協(xié)完全可以據(jù)此追溯處罰。
一句情緒口號,真的值得付出拘留、罰款、連累賽區(qū)的代價嗎?
法律從不因“球迷身份”網開一面,賽場更不是法外之地。
當威脅語言被公開傳播,就不再是個人情緒,而是危害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
這不是危言聳聽,是近年中超執(zhí)法的統(tǒng)一尺度。
(小編觀察)有人認為“干S成都”只是球迷激情表達,沒必要上綱上線;也有人堅持這是明確的威脅挑釁,必須依法處罰以凈化賽場。你覺得這種口號該被包容,還是該嚴厲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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