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jīng)賣出去的東西,價格也不低,卻反悔找后賬,是什么原因?
這件文物的珍貴之處,是和王獻之有關(guān)!他與父親王羲之合稱“二王”,在中國的書法史上,誰都無法忽視。
東晉時期,王獻之用小楷抄寫過三國才子曹植的名篇《洛神賦》,用的材料是“麻箋”,一種韌性很強的麻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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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材料雖然名義上有“紙壽千年”的美譽,可畢竟不是金屬、石材,時間一久不可避免的會遭到磨損。
一直傳到了宋代,已經(jīng)殘缺不全,被南宋“收藏達人”賈似道得到了。
沒錯,就是那位名聲不好的丞相,他的文學造詣還是挺高的,先后得到十三行王獻之留下的殘本,他如獲至寶,將其刻在“似玉似石”的碧綠色材料上。
這就是傳之后世的“玉版十三行”,經(jīng)《廣川書跋》等史料明確記載,流傳過程都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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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版十三行”
其實《洛神賦十三行》在宋元時期有兩個版本,有一版唐代柳公權(quán)題跋摹本和石刻,只不過到了明清時期失傳了。
那件“玉版十三行”的命運也很坎坷,在元明時代一度失蹤,直到明萬歷年間,有人在杭州葛嶺半閑堂舊址找到,也就是賈似道當年的老宅。
清代康熙年間,它被人獻給宮廷藏入內(nèi)府,但后來八國聯(lián)軍一頓掠奪,此版在混亂中流入民間,變成了“石板”。
這一消失又是幾十年,沒人知道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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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公司老照片(配圖)
其實這塊“石板”,被上海的一個吳氏家族得到了,網(wǎng)上的資料有誤,真實時間是1982年,吳家兩個后人帶著“石板”去北京市文物公司,想要賣掉。
當時的收購人之一是文物公司的總經(jīng)理秦公,他也是著名的文物鑒賞家,他在《秦說碑帖》一書中寫過轉(zhuǎn)讓的過程。
吳家兄弟問道:“這真的玉質(zhì)的嗎?”
秦公回答:“所謂玉版只是一種美稱,實際上還是石頭。”
得到具體答案,吳家兄弟也不耽擱,一番討價還價,最后賣出的價錢是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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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
文物公司也在單據(jù)上寫明“南宋王獻之洛神賦刻石(十三行)”,并由吳家兄弟簽字,交易過程很透明。
客觀來說,這1.8萬在1982年,無疑于一筆巨款!那時候國營職工的月工資也才30塊錢左右,兩兄弟瞬間變成“萬元戶”,已經(jīng)是非常不錯的結(jié)果了。
那個年代很多人想賣都找不到門路呢!而且秦公為人也很坦誠,著名的北宋《十詠圖》也是來自民間,就是秦公幫忙牽線成功上拍,最后在1995年拍出1980萬。
按理說錢貨兩訖,清晰明白。可后來秦公寫了一篇文章登上報紙,講述這塊“石板”的珍貴之處,兩兄弟便覺得自己“虧了”,說什么也要文物公司“補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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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片
尤其90年代后,收藏市場逐步放開,各種藏品在快速升值,“玉版十三行”被估價到了上千萬,兄弟倆聽說后,更是隔三差五去糾纏。
秦公2000年去世后,吳家兄弟又把北京市文物公司告上法庭,先是說文物公司“故意隱瞞價值”。
等文物公司拿出當年簽字的證據(jù),兄弟倆又改口稱簽字賣東西的哥哥,患有精神疾病,因此買賣無效。結(jié)果后來查明確實有“精神疾病證明”,不過不是當年簽字的哥哥,而是弟弟。
這一番折騰后,顯然已經(jīng)是無理取鬧了,2001年4月北京法院判決吳氏兄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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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細節(jié)
這件“玉版十三行”如今收藏于首都博物館,被認為是完全成熟的楷書之作,挺拔有力,風格秀美,毫無疑成為國寶,價值過億都只是保守估值。
那對兄弟當初是心甘情愿的去賣掉,而且賣得價格還不低,況且80年代文物公司收購,大多是出于保護目的,也不會想到后來的收藏市場熱度會那么高。
所以,這件事完全可以說是咎由自取,這不是一個關(guān)于“撿漏與反悔”的往事,而是“買定離手”的底氣與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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