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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19時56分許,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黔江大隊民警在G5515張南高速公路連湖收費站開展入口安全檢查時,現場查獲一起輕型欄板貨車超員違法行為,7名工友因圖一時方便、抱有僥幸心理同乘,被民警當場查處。
當日晚,在連湖收費站民警按計劃對上道車輛進行逐一檢查。當一輛輕型欄板貨車駛入檢查區(qū)域時,民警發(fā)現該車后排人員擁擠異常,存在明顯超員嫌疑。隨即示意駕駛人靠邊接受檢查,搖下車窗后清晰看到,該車后排竟乘坐5人,前排加上駕駛人共2人,合計7人。經核實,該車核載5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民警對駕駛人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并對7名駕乘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同時,要求駕駛人立即安排其他車輛,轉運超員人員,消除安全隱患,杜絕違法車輛繼續(xù)上路行駛。
據了解,該車駕乘7人均為同一工地工友,當日剛在連湖片區(qū)完成蓋琉璃瓦作業(yè),為節(jié)省時間、省去額外交通費用,駕駛人便抱僥幸心理,搭載全部人員返回馬武鎮(zhèn),不料剛駛入高速入口就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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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速交警提示
超員會導致車輛超出額定載重量,破壞車輛重心平衡,增加行駛不穩(wěn)定性,同時大幅延長制動距離,遇緊急情況難以及時避險;長期超負荷運行易引發(fā)輪胎爆胎、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突發(fā)狀況,極易誘發(fā)交通事故;更關鍵的是,超員人員大多無安全帶防護,一旦發(fā)生意外,不僅逃生難度大幅增加,傷亡風險也會成倍上升,無座乘客往往是最先受到傷害的群體。
超員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更是威脅生命安全的“移動炸彈”,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忽視安全的借口 。無論是務工出行、日常通勤還是親友相聚,都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堅決抵制超員行為;駕駛人要切實扛起安全責任,不超員、不違法載人;乘客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拒絕乘坐超員車輛,共同守護平安出行路。
來源:重慶高速交警三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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