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一個周末折騰出 30多個熱搜,我服!
我不太感冒八卦,但從公關視角看,真的有點東西。
3月29日下午兩點半,李榮浩長文一發,不到半小時熱搜爆了,榜上50條里大概30條跟這事有關。然后單依純回應,李榮浩二次追擊曬證據,吳向飛半路殺出來被反殺,單依純演唱會落淚,凌晨發長文認錯。12小時,五六輪攻防。
我做內容這么多年,很少看到輿論場上節奏控制得這么精準的對局。
先說李榮浩這邊。
從公關角度看,他這波操作可以拿去當MBA案例了。
第一,時機選擇。單依純3月28日晚上演出,他沒有當晚就發。等到第二天下午兩點半,工作日、下午茶時間,全網在線人數高峰。這個時間點發長文,傳播效率拉滿。你要是半夜發,熱度起來都得等第二天,等的過程中變量太多。
第二,信息結構。長文不是情緒宣泄,是一份精心組織的公關訴狀。先鋪歷史背景,說我怎么提攜你的;再擺事實,你申請授權被我拒了;然后定性,你這叫強行侵權;最后上情緒,"你是來報仇的?"。層層遞進,每一段都在給公眾提供一個新的傳播點。
第三,也是我覺得最厲害的一點,預判封堵。他在長文里提前說了兩句話:"不要說你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也不要在今晚的演出中黯然落淚博取同情"。
你品品這兩句話的殺傷力。
把對方最可能走的兩條公關路徑,提前堵死了。你想甩鍋給團隊?我說了不許。你想走情感牌博同情?我也說了不許。結果當天晚上單依純演唱會真的哭了,網友第一反應是什么?李榮浩說中了。
這就叫預判你的預判。
在我看來,這可能是李榮浩整波操作里最值得公關人學習的地方。公關戰最怕的不是對方回應,是對方回應的方式恰好觸發了公眾的另一波同情。你提前把那個口封上,對方就算真的委屈,表達出來也會被公眾解讀為按劇本演。
第四,二次追擊時機。單依純第一次回應出來后,李榮浩大概等了不到半小時,直接曬出音著協的官方郵件截圖。白紙黑字,授權從未發放。然后連發四個質問。
這個節奏很講究。他沒有在第一波長文里就把所有證據全甩出來,而是留了一手。等你回應了,發現你的回應避重就輕,我再拿出實錘,讓公眾看到一個對比:你在含糊,我在擺證據。
從傳播心理學來說,分階段釋放信息永遠比一次性傾倒更有力。因為每一輪新信息,都會制造一個新的熱搜節點,維持話題熱度不掉。
再看吳向飛那個插曲。詞作者突然跳出來指控李榮浩也有侵權問題,按理說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變量,有可能把輿論帶向"五十步笑百步"的方向。但李榮浩34分鐘就回應了,四點質詢,條條打在要害上,而且態度是"如果我錯了我賠償道歉,你先把證據拿出來"。
這個回應有意思。他沒有回避,沒有說"我們先聊我和單依純的事別扯遠了",而是正面接招,用更硬的姿態去接。因為他大概率已經核實過自己當年那個演出是公益性質的,所以敢接。敢接本身就是信號,公眾看到你敢接,就會傾向于認為你站得住。
最后吳向飛也確實沒拿出什么實質證據,反而被輿論反噬了。
整體來看,李榮浩方的公關策略是高舉高打、證據鏈完整、節奏控場、預判封路,四個字總結:滴水不漏。
好,說完進攻方,說說防守方。
單依純這邊,坦白說,確實是下風。因為事情本身就站不住,在版權授權被明確拒絕后還去演唱,這個基本面太硬了,再好的公關也很難翻盤。
但如果只看公關應對本身,我個人覺得,她的團隊其實也不算差。
你要理解一個前提:事實性過錯加上對方證據鏈完整還主動公開,這種局你能做的空間極其有限。
她的第一次回應,大概在李榮浩發文后一個半小時左右出來。速度是合格的。內容上,她選擇了先認態度、再說情況還在了解的路線,表達了道歉,但沒有承認具體事實細節。
很多人批評這個回應避重就輕,但說句行業內部的話,第一輪回應的首要任務不是把事情說清楚,是止血。你得先讓公眾看到你的態度,至少不能是沉默。至于細節,一方面需要跟法務確認口徑,另一方面第一時間就把所有責任全認了,反而可能讓法律上更被動。
這個判斷對不對另說,但從操作邏輯上是說得通的。
當然問題也很明顯。那條回應里沒有出現侵權和未經授權這兩個關鍵詞,這就給了李榮浩第二輪追擊的空間。李榮浩抓住這一點,曬證據、發四問,直接把"你到底承不承認侵權"這個問題釘在桌面上。
然后是凌晨一點那封長文。
這封才是真正的正式回應。措辭上有幾個值得注意的點:第一,她正面承認了"實際未獲得書面授權"這個事實;第二,她用了"錯誤全在我,與任何人無關"這個表述,這句話的公關意圖是把敘事鎖定在個人承擔上,不甩鍋;第三,她給出了具體的補救措施:停演、刪物料、個人賠償、成立版權核查組。
從危機公關的角度說,這第二份回應比第一份強很多。有事實確認,有責任認領,有行動方案。如果說第一份是止血,第二份就是縫合。
當然,最尷尬的是中間那個時間差。從下午四點到凌晨一點,中間將近九個小時,這段真空期里她還去演了一場演唱會,還哭了。這就很被動。因為李榮浩白天已經預判了你會哭,你真的哭了,不管是不是真情流露,在公眾眼里就變成了確認劇本。
說實話,如果能重來一次,我個人認為更好的操作可能是:第二份長文不要等到凌晨一點,應該在晚上演出前就發出來。先把態度給足,再上臺演出,至少觀感上不會那么割裂。
但這也只是事后諸葛亮。當時團隊要跟法務對口徑、要跟經紀公司和版權方協調、要確認賠償方案的可行性,這些都需要時間。而且演唱會幾萬人在等,你也不可能說取消就取消。
所以整體來說,單依純方的應對,不及格嗎?我倒覺得不至于。下風是肯定的,畢竟基本面就輸了。但在有限空間內,該有的步驟都有了,該認的錯也認了,最終還給出了個人承擔賠償的實際方案。
再說說湊熱鬧的。
輿論場有個規律:你參與別人的戰爭,要么你有足夠的彈藥能贏,要么你就老老實實當觀眾。半吊子入場的下場就是兩邊不討好。
吳向飛那一腳插進來,就是典型。人家兩個人正打著,你跑上來說你也打過我,證據不足就上場,被反殺之后宣布不再回復。在我看來,這在輿論場上叫碰瓷未遂。
最后聊聊雙方最后的收尾。
單依純凌晨認錯,李榮浩凌晨一點四十六分回應說不需要你的賠償,說"只要不再有人抹黑謾罵我和家人,這個事暫且這樣"。
你品品這個結尾。
李榮浩沒有趕盡殺絕。他拿到了他想要的所有東西:公眾的支持、版權的尊嚴、侵權事實的確認、以及對方的公開認錯。然后他選擇放一手,但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這個操作的精妙在于,它給了公眾一個大度的印象,同時又沒有真正放棄任何籌碼。你以為他放手了,其實他手里一直捏著那張牌。
單依純這邊呢?認錯之后,至少在公關層面是止損成功。沒有繼續往下掉。雖然口碑上一定有損傷,但在公眾情緒最高的48小時內,她做到了"認態度、認事實、給方案"這三步。后面只要低調一段時間,不要搞什么"委屈長文2.0"之類的操作,慢慢恢復不是不可能的。
回過頭來看這整場對壘,在我看來最有意思的一個觀察是:
你的公關水平不是在風平浪靜時體現的,是在刀架到脖子上時體現的。
李榮浩這邊,進攻教科書。時機、節奏、證據、預判、收尾,每一步都算過。
單依純這邊,防守不算差。在基本面完全不利的情況下,沒有慌、沒有懟、沒有裝死,最終給出了一個說得過去的認錯方案。
當然,公關再好也救不了事實本身。版權授權被拒了還去唱,這個錯不是話術能洗的。單依純方最大的敗筆不在公關應對上,在決策層面,在那個"明知被拒還要唱"的決定做出的那一刻,就已經輸了。
公關能做的,只是決定你是輸得體面還是輸得難看。
從這個標準來說,在我看來雙方的公關團隊,都算是合格的。
免責聲明:
以上純屬個人公關視角的拆解分析,基于公開報道和社交媒體信息。不構成對任何當事人的定性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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