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剛啟動沒多久,相信大家都點進去看了吧?退還是補,都不用咱們操心,數據多少都明明白白。
咱們打工人每月領工資,錢到咱們手之前,都會在系統中走一遭,該扣多少都替咱們交好了稅。
這里面不存在咱們個人意志的選擇,不存在商量與操作空間,與咱們愿不愿意都沒關系,該扣多少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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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你老老實實的扣稅的時候,又有明星被舉報瞞報稅務的問題,舉報稱該明星2024年至少賺5000萬,但是申報卻只報了1100萬。
少申報了3900萬,瞞報比例高達88%。
看到這里的時候,我們第一反應估計都是“又來個明星偷稅漏稅”了,似乎習以為常。
但是我們多想一想,為什么明星可以操作到能夠瞞報88%的收入?而我們的工資,卻連1%都瞞不了?
其實這里有個制度設計上的問題,跟道德關系不大。
我們的收入構成很簡單,基本上大頭就是工資。
在工資到手前,我們的公司已經替我們做了代扣代繳的操作了,稅直接就交了,然后等著年底匯算一下即可。
這中間的過程,完全沒你什么事情,所以你啥也干不了。
但是明星的收入構成就不一樣了,他們的收入來源很復雜。
他們的收入來源是勞務報酬、稿酬、版權,以及明星工作室的經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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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很多收入,需要他們自主申報,因為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會像我們普通打工人這樣經過公司代扣。
因此,涉及到自主性的事情,那么必然就意味著——人心難測。
我們個人的所得稅最高是40%,這些明星也有屬于個人所得的收入,這部分倒是會經過公司代扣,也是40%。
但是他們的個人所得的收入,可能會在實際收入中占比很少。
而工作室的經營所得,稅率最高是35%。
看著和咱們的40%差不多,可假設這5000萬全部屬于經營所得,那么光是稅率就可以節省250萬!
更何況,經營所得的收入是要扣除經營成本后的才去計算稅額的,所以,經營成本是多少?
比如服化道這些東西、工作室成員工資、設備、場地租賃等,這些東西都可以算成經營成本。
只要把經營成本做高點,經營所得的利潤自然就低了,利潤低了,稅自然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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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咱們普通人能做什么?了不起填幾個個稅抵扣的專項,一年撐死抵扣幾萬塊。
這就是憑什么他們可以做到少交稅,而我們普通人什么也做不了。
不是因為明星有多聰明,只是他們站在了可選擇的位置。
而你,而我,從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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