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15時許,靜安區南京西路石門一路路口發生一起輕微交通事故。當時,該路口東西向為綠燈,一輛電動自行車由駕駛人李某駕駛,自北向南闖紅燈通行,其從左轉待行車輛的間隙中突然竄出,形成“鬼探頭”險情。盡管后方直行機動車駕駛人注意力高度集中,發現險情后立即采取制動措施并迅速剎停,但因事發突然,仍未能完全避免碰撞。
所幸事故發生時雙方車速均較慢,且李某規范佩戴了安全頭盔,未造成嚴重傷害,僅導致輕微人傷及車輛物損。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場,通過現場勘察、調閱路口監控錄像,并結合現場目擊證人證言,全面還原事故真相,認定非機動車駕駛人李某違反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行為是引發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認定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并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警方提醒:“鬼探頭”類事故突發性強、風險高,非機動車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信號規則,杜絕闖紅燈、隨意穿行車輛盲區等危險行為。同時,規范佩戴安全頭盔能在事故中有效降低傷害風險。廣大交通參與者需共同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安全通行,共建有序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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