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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放在臥室里的金項鏈不見了,有將近 30 克重!”3月18日15時許,廣元市公安局昭化區分局太公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王女士報警,稱其家中一條貴重金項鏈不翼而飛。接警后,所內 “00 后” 新警李金城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勘查取證工作,憑借縝密偵查與快速研判,迅速鎖定嫌疑人。而抓獲的嫌疑人,讓王女士既意外又心寒。
經查,案件真相令人唏噓。3 月 17 日上午,王女士的侄子王某洪來到家中做客,閑聊間,王某洪竟以 “家中風水不好、不宜佩戴金銀” 為由,哄騙王女士將日常佩戴的金項鏈取下,存放進臥室抽屜。隨后,他又以牙疼需要休息為借口,獨自進入臥室,趁機將金項鏈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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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王女士發現項鏈丟失,隨即聯系王某洪核實。面對詢問,王某洪一口否認,還專程返回姑姑家中,假意幫忙四處尋找。一番 “忙碌” 后,為掩人耳目、順利脫身,他甚至寫下一張欠條,聲稱若一個月內找不到項鏈,自愿賠償 3 萬余元,試圖以此 “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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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自以為已蒙混過關的王某洪購買前往外省的火車票決意“避避風頭”。遲遲未能找到項鏈的王女士,最終選擇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后,太公派出所民輔警快速梳理線索、鎖定軌跡,循線追蹤至千里之外,3 月 24 日,終于在外省某市將王某洪成功抓獲。面對訊問,王某洪起初百般抵賴、拒不承認,但在確鑿證據面前,其謊言不攻自破,最終如實供述了違法犯罪事實。據王某洪交代,因自身欠下外債無力償還,遂心生貪念,將歪心思對準了親戚。盜竊得手后,他將金項鏈剪成兩段變賣,非法獲利 1.9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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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洪已被依法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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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親友往來本應以誠相待,切莫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底線。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家中貴重物品務必妥善保管,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編輯:張 亮 陳 誠
責編:聶琳根
審核:趙 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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