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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282人的微信群,群公告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群里有現役運動員、退役運動員、央視記者、裁判。全紅嬋被罵到報警。
我在小紅書上對比了劉翔與全紅嬋遭遇網暴的不同。結果很多留言告訴我,全紅嬋遭遇的不是網暴,是行業內部霸凌,不要甩鍋給飯圈。
如果全紅嬋的遭遇不算網暴,那么陳芋汐決賽前夜被“開盒”、樊振東身份證全網傳播、陳夢徹底退出國家隊……這些算不算網暴呢?
全紅嬋如今的遭遇,有沒有可能是她的粉絲當年言行(盡管這不是她的錯)引發的反噬呢?
所以這不是甩鍋,是追根溯源。把這些體育明星送上流量巔峰的,和把他們拖進泥潭的,是同一個群體——飯圈。
飯圈就是一把刀,切蛋糕時無比多絲滑,砍人時刀刀見血。尤其當這把刀從娛樂圈被“引進”到體育圈。
這把刀在體育圈比在娛樂圈狠得多,因為體育圈的價值是客觀的——成績定生死,冠軍只有一個。
飯圈的“拉踩”直接破壞團隊協作,雙人跳水的搭檔被粉絲互撕,這在娛樂圈只是花邊,在體育圈就是毀滅打擊。
更致命的是,運動員比藝人脆弱得多。一次網暴就能摧毀備戰期的心理狀態;私生飯的跟蹤直接干擾休息恢復;而運動員的黃金期只有那么幾年,被網暴到崩潰,等于毀掉一輩子的機會。
飯圈在娛樂圈是噪音,系統還能轉;在體育圈則是病毒,直接攻擊操作系統——公平競爭、團隊協作、運動員心態。最終破壞的是核心產出:成績。
尷尬的是,這把刀是官方自己遞出去的。早年運動員上綜藝、炒CP、霸熱搜,官方樂見其成——小眾項目如跳水、乒乓球竟然迸發出巨大的商業價值。
孫穎莎身上27個代言,商業價值3個億。王楚欽簽約路易威登、奔馳。全紅嬋隨便一個代言,粉絲能買斷貨。WTT一場大滿貫,門票收入1.54億。這很難說不是飯圈的功勞。
然而飯圈帶來的不僅是錢,還有拉踩,有黨同伐異,有網暴。既然來了,那就是泥沙俱下。
等血見了,想收刀,發現收不回來:解散粉絲群、關閉超話,刀收了,蛋糕也沒了。贊助商看中的就是愿意掏錢的粉絲,粉絲散了,千萬代言費誰出?門票誰買?
現在卡在死結上:管松了,運動員被網暴到崩潰;管嚴了,商業價值被打回原形。這不是治理問題,是經濟問題。
飯圈瘋的根本原因不是素質低,而是激勵機制長歪了:運動員越紅,粉絲越狂熱,極端行為越多,話題度越高,運動員越紅,形成閉環。網暴不是意外,是這個正反饋回路的副產品。
有沒有辦法只要利潤正反饋,不要網暴副產品?辦法很多,比如給網暴“定價”。
網暴為什么泛濫?因為成本幾乎為零。注冊一個匿名賬號,敲幾下鍵盤,零成本,高爽感。即便被封,再注冊一個就是。
經濟學里價格是最好的信號。那就給網暴定價。定一個讓人網暴前需要掂量掂量的價格。
社交平臺可以推出“評論信用分”系統:每個賬號綁定實名+小額押金(比如10塊錢)。被多人舉報且核實為網暴,扣信用分,同時從押金里扣除罰款。押金扣完,賬號凍結,實名信息進入跨平臺灰名單,下次注冊需要繳納更高押金(比如50塊)。
這不是天方夜譚。游戲里的信譽分、閑魚的芝麻信用早就跑通了。平臺不愿意做?因為網暴也是流量,流量就是錢。
但如果有外部壓力——比如品牌方聯合聲明,只在“信用分達標”的平臺上投放廣告——平臺就會算賬:失去廣告主,還是失去噴子?這筆賬不難算。
更狠一點:被扣的押金可以部分進入“反網暴基金”,用于被網暴者的心理咨詢和安保支出。罵人的人等于在替自己討厭的人掏錢——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性懲罰。
這個機制沒有試圖禁止任何言論,而是給言論貼上價格標簽。你想罵人?可以,但你要承擔被罰款、封號的風險。
當罵人的潛在成本超過它帶來的快感,罵人這件事的供給量就會下降。
有人會說:這不就是變相罰款嗎?合法嗎?
這不是行政罰款,是平臺與用戶之間的契約。用戶在注冊時同意“信用分協議”,自愿繳納押金。就像你在閑魚上同意“若違規扣除保證金”一樣,完全是民事約定。
還有人會說:運動員靠網暴索賠賺錢?不,賠償金進的是反網暴基金,不是個人腰包。運動員不能靠被罵發財,但可以用這筆基金請安保、做心理疏導。這就把網暴的負外部性內部化了——誰污染,誰付費。
說到底,飯圈問題是一個激勵設計問題,不是道德審判問題。當網暴變成一件又貴又虧的事,大家自然就會變得“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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