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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牡丹區
牡丹區司法局關于收集
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的公告
為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企業群眾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涉企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年行動工作要求,現就牡丹區公開收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集范圍
(一)違規異地執法問題。未履行協作手續或在管轄爭議解決前擅自跨區域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在異地執法中超越權限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對企業、群眾財產采取強制措施、通過“釣魚”執法等手段將外地案件納入自身管轄范圍等。
(二)趨利性執法問題。行政執法與利益掛鉤、考核考評結果與罰款收入掛鉤、直接或變相下達罰款收入指標、違規違法爭搶有罰沒收益的案件管轄權、為增加罰款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需要隨意設置監控設備等。
(三)亂罰款問題。以罰代管、隨意給予頂格罰款、“頻繁罰”“定額罰”、只罰款不糾正違法行為等。
(四)亂檢查問題。重復檢查以及檢查計劃該備案不備案、該批準不報批、該“掃碼入企”不掃碼、該線上辦理不線上辦理、該聯合不聯合,隨意超規定的頻次上限檢查,以調研幫扶觀摩等名義變相檢查等。
(五)亂查封問題。委托實施查封,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實施查封,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財物實施查封,重復查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違反法定程序實施查封,超過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損毀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具備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決定等。
(六)委托第三方輔助執法不規范問題。無法定依據委托或者超出法定范圍委托第三方,對第三方輔助執法工作疏于規范、管理和監督;第三方假借行政執法機關名義實施行政執法、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行政執法機關和人員替第三方招攬業務、與第三方有利益往來,以及借第三方謀取私利、借機推銷或“吃拿卡要”等。
二、反映渠道
廣大群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箱、郵寄信件等方式,向牡丹區司法局反映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具體方式如下:
(一)電話投訴舉報。請撥打0530-59289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電子郵件投訴舉報。請將相關情況及佐證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mdqsfjxzzfjdg@hz.shandong.cn。
(三)信函投訴舉報。請將相關材料郵寄至牡丹區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股(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東方紅西街999號公務大廈9樓9016室,郵政編碼:274000)。
三、有關事項
(一)線索收集范圍為牡丹區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可以針對具體行政執法案件,也可以針對行政執法問題。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單位受理,已申請行政復議、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收集范圍;對無明確的反映人或者反映請求的、反映不屬于行政執法職責的、對行政復議、民商事仲裁、訴訟結果不服的、依法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等,不予受理。
(二)提供問題線索時,應注明問題涉及的行政執法機關名稱、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事由、基本過程、結果及相關佐證材料(如有),便于核實處理。
(三)鼓勵實名反映問題線索,提供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系方式。我們將對反映人個人信息和反映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反映人的合法權益。
(四)反映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實反映情況,對所反映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涉嫌借機誣告、陷害他人的,將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歡迎廣大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反映相關問題線索。感謝社會各界對牡丹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協助配合!
特此公告。
牡丹區司法局
2026年4月8日
二
曹縣
曹縣司法局關于收集涉企行政執法
突出問題線索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決策部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堅決糾治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根據有關工作要求,現就在全縣范圍內公開征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收集范圍
(一)違規異地執法問題。未履行協作手續或在管轄爭議解決前擅自跨區域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在異地執法中超越權限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對企業、群眾財產采取強制措施、通過“釣魚”執法等手段將外地案件納入自身管轄范圍等。
(二)趨利性執法問題。行政執法與利益掛鉤、考核考評結果與罰款收入掛鉤、直接或變相下達罰款收入指標、違規違法爭搶有罰沒收益的案件管轄權、為增加罰款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需要隨意設置監控設備等。
(三)亂罰款問題。以罰代管、隨意給予頂格罰款、“頻繁罰”“定額罰”、只罰款不糾正違法行為等。
(四)亂檢查問題。重復檢查以及檢查計劃該備案不備案、該批準不報批、該“掃碼入企”不掃碼、該線上辦理不線上辦理、該聯合不聯合,隨意超規定的頻次上限檢查,以調研幫扶觀摩等名義變相檢查等。
(五)亂查封問題。委托實施查封,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實施查封,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財物實施查封,重復查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違反法定程序實施查封,超過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損毀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具備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決定等。
(六)委托第三方輔助執法不規范問題。無法定依據委托或者超出法定范圍委托第三方,對第三方輔助執法工作疏于規范、管理和監督;第三方假借行政執法機關名義實施行政執法、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行政執法機關和人員替第三方招攬業務、與第三方有利益往來,以及借第三方謀取私利、借機推銷或“吃拿卡要”等。
二、線索反映渠道
(一)舉報電話:32115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電子郵件舉報:cxjdts@163.com
(三)信函投訴舉報:郵寄至曹縣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科(地址:曹縣八一路與五臺山路交叉口西420米縣政府辦公大樓838室,郵政編碼:274400)。
三、有關事項
(一)線索收集范圍是涉企行政執法領域問題線索,可以針對具體行政執法案件,也可以針對行政執法問題。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者已申請行政復議和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問題線索,不納入收集范圍。
(二)提供問題線索時,建議注明問題發生時間、涉及的行政執法單位及人員、問題基本事實、相關證據(如有)以及有效聯系方式,便于核實處理。我們將嚴格保密線索信息,依法保護反映人的合法權益。
(三)反映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客觀真實反映情況,對所反映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等行為,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歡迎廣大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反映相關問題線索。感謝社會各界對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協助配合!
特此公告。
曹縣司法局
2026年4月8日
來源:曹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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