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自2019年開始執業,專注于民商事領域,擅長各類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勞動爭議糾紛以及經濟類犯罪刑事案件。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表現出色,曾代理劉X勞動爭議案,成功為被告劉X免除用工主體責任;還代理蔡XX訴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案,助力原告全額追回拖欠工資。
勞動爭議代理
劉歡律師自2019年執業以來,已承辦逾700件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500件。在勞動爭議領域,他有著豐富的經驗。曾有張XX起訴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XX集團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和劉X,要求確認四被告對其承擔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的用工主體責任即工傷保險賠償責任。張XX在工地受傷,醫療費由被告劉X墊付,但后續賠償時被告互相推諉。
劉歡作為被告劉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調取原告起訴書及全部案件材料,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案件經過和各方地位角色,并聽取當事人意見后書寫答辯狀遞交法院。庭審中,劉歡抗辯劉X與張XX無勞務關系,劉X只是帶班,非包工頭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資和用工人數都由他人決定,且自然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請求駁回原告對劉X的訴求。最終法院支持其答辯意見,判定劉X不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追索勞動報酬
在蔡XX訴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原告蔡XX自2018年3月入職被告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2020年8月起被告以經營困難為由拖欠工資,2021年10月4日結算,被告欠蔡XX自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工資77687元,并承諾付款計劃,但僅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
劉歡作為原告蔡XX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調取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確定被告,充分準備證據,提供拖欠工資明細單及工作相關證明。庭審中充分論證被告拖欠勞動報酬的事實,最終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蔡XX勞動報酬62687元。
多元業務經驗
除上述案件外,劉歡在執業期間還辦理了多種類型案件。民事上,他曾代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追索拖欠房貸、信用卡及經營貸款,成功為銀行訴訟和執行70余起案件;代理泗縣強英飼料有限公司辦理養殖回收合同糾紛,成功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余起案件;還曾批量代理購房者起訴泗縣和順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案件,50余戶均勝訴獲得賠償等。刑事案件方面,他代理多起交通肇事、開設賭場等案件。行政案件中,多次代理當事人對泗縣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然資源規劃局的相關違法問題進行起訴。仲裁案件里,多次代理農民工、工廠員工的工傷賠償、工資拖欠等問題,展現出全面且專業的法律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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