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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不能細讀,把歷史捻碎來看,會讓人生出毛骨悚然之感。魯迅就在泛黃的書頁中,看到了“吃人”兩個字,正可謂歷史背后的不堪入目的一面。
《左傳》這本書,在中國歷史中,擁有無與倫比的地位,因為沒有這一本書,就無法知道長達二百多年的春秋時代,究竟發生了什么。《左傳》結束后,進入戰國時代,因為沒有這樣一本相應的史志,戰國的歷史,明顯呈現出粗糙的底色,遠不如春秋時代的歷史來得通透、明晰。
但《左傳》的歷史不一定就是真實的歷史。它有太多的不合邏輯與情理的地方,它里面記載的信誓旦旦的歷史,很可能就是道聽途說的謠言、街頭巷議的胡說八道。
就像《紅樓夢》,如果這本書失傳了,后來有人憑記憶復述小說的故事,他記下了“焦大與劉姥姥是失散了的一對情侶,這才是劉姥姥經常來榮國府的原因”,那么,復原了的《紅樓夢》就會出現焦大與劉姥姥這一段恩怨情仇的故事。
《左傳》也是如此。
《左傳》里寫到一個出賣丈夫的故事,這個故事,直接催生出了“人盡可夫”這個成語。
這個女人叫雍姬,是鄭國權臣祭仲之女,嫁給大夫雍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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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鄭國的君王厲公不滿祭仲專權,命雍糾暗殺他的老丈人祭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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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姬從夫君里知道老公欲殺他的父親,非常糾結,她跑去問她的母親:“父與夫孰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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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問的人不對,母親應該察覺到女兒面臨的兩難選擇,但母親顯然是站在父親的角度來提示她的女兒的:“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丈夫可換,父親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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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姬明白該怎么做了,于是向父親告密,立刻引起鄭國的一場內亂,她的老公雍糾被殺,鄭厲公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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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姬不知有沒有孩子,如果她有孩子,她也應該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想,孩子的父親是唯一的,雍姬以孩子的母親的角度來看,她是否還應該在她的選擇中安插一個母性的維度,站在孩子的父親一邊,去保護好孩子的唯一的父親。
出賣丈夫,畢竟還沒有血緣關系,尚不至于痛徹肺腑,寒透骨髓。《左傳》里還寫到了一個為了情夫出賣兒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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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晉國范宣子的女兒欒祁,她嫁給欒氏家族,生子欒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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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四十多歲的時候,丈夫去世了,她正當盛年,欲情難控,與家臣私通,被兒子欒盈阻撓,為了掃清她的遲到的愛情的道路上的障礙,她覺得必須把兒子鏟除掉。如何鏟除?就是向父親范宣子誣告兒子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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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宣子大怒,立刻驅逐欒盈,誅殺欒氏一族,欒盈最終身死。史稱“欒祁譖子”,這個故事在《左傳》里過分辣眼,令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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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傳》的記載來看,欒祁是直接導致兒子被驅逐殺死的導火線,如果真的是這樣,這個女人真的違悖人們通常認知的“虎毒不食子”的常識,竟然為了她的個人私欲,連親生兒子都要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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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左傳》這樣的記載并不一定屬實。在《國語》中也記載了這個女人兒子被驅逐的史實,不過主題是“陽畢教平公滅欒氏”,明確記載是鄭國的君王一手操辦了這一場殘酷的滅族行動,看不到有一個女人告密兒子的記載,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一個寡婦為了自己情欲而出賣自己的兒子,這一場殺戮慘劇依然會發生,因為開殺的動機,在一國君王手里,而不是在一個女人的私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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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能夠把兩場血腥的內亂,都能夠找到女人的這個源頭,確實覺得它真的很婆婆媽媽,但這樣的解說歷史方式,卻很讓人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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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左傳》這樣的歷史,更多地像是一個愛好八卦的好事者,記下來的雜七雜八的家長里短的真相,歷史上的所有的暗中較量、明面上的刀光劍影,都能從人的這個欲望角度,找到原點與觸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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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層出不窮的血腥殺戮,最后能歸結到一個女人身上,形成了兩種女人的冷酷選擇,那就是出賣丈夫的女人與出賣兒子的女人。這兩種女人,在她們選擇的時候,都是致命的,毀滅掉了她們站立的角色身份所依侍的家庭主體。
筆者一時好奇,出賣丈夫的女人與出賣兒子的女人,究竟哪一個更惡毒?
對人來說,可能會有自己的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回答,筆者把這個問號拋給了AI,它膽戰兢兢、小心翼翼地給出了一個回答,總體來說,就是出賣兒子的女人,更為殘酷一點:
——這個問題觸及了倫理和情感的深層比較。通常來說,“出賣”意味著為了自身利益而背叛信任與責任。從普遍的人性和倫理角度看,母親出賣兒子可能被視為更違背本能——因為母子關系通常被視為一種近乎無條件的保護義務,尤其當兒子處于依賴或無辜狀態時。而出賣丈夫同樣嚴重,但夫妻關系更多建立在成年人的契約與承諾之上。不過,具體情境中的動機、后果(比如是否涉及生命、是否被迫)會影響道德判斷。總體而言,兩者都是極端惡毒的行為,很難簡單量化比較,但社會文化往往對母職背叛抱有更強烈的譴責。——
當年錢鐘書看到了《左傳》中描寫的這個喪盡天良的丑惡的一面,也寫下了他的引經據典的旁證,他認為:“古希臘索福克利斯悲劇(Antigone)中女角亦曰:‘失夫可以覓替(A husband lost might be replaced),喪兒可以再育,吾二親皆亡矣,何從更得兄弟哉!’”
也就是說,在古希臘文學家筆下寫到的一句詠嘆調,正與《左傳》里的這兩個冷酷的女人有得一比,一個是認為丈夫不算啥,一個是認為兒子不算啥。
可見中外相通,有得一比。
索福克利斯的這一段話,出自其所寫的悲劇《安提戈涅》。我們在羅念生譯的《索福克勒斯悲劇五種》(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05)中可以找到這一段驚世駭俗論斷的中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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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呀,新房呀,那將永久關住我的石窟呀!我就要到那里去找我的親人,他們許多人早已死了,被冥后口間接到死人那里去了,我是最后一個,命運也最悲慘,在我的壽命未盡之前就要下去。很希望我這次前去,受我父親歡迎,母親呀,受你歡迎,哥哥呀,也受你歡迎;你們死后,我曾親手給你們凈洗裝扮,曾在你們墳前奠下酒水;“明波呂涅刻斯呀,只因為埋葬你的尸首,我現在受到這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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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戈涅與伊斯墨涅
〔可是在聰明人看來,我這樣尊敬你是很對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或者我丈夫死了,尸首腐爛了,我也不至于和城邦對抗,作這件事。我根據什么原則這樣說呢?丈夫死了,我可以再找一個;孩子丟了,我可以靠別的男人再生一個;但如今,我的父母已埋葬在地下,再也不能有一個弟弟生出來。〕
〔我就是根據這個原則向你致敬禮;可是,哥哥呀,克瑞翁卻認為我犯了罪,膽敢作出可怕的事。他現在捉住我,要把我帶走,我還沒有聽過婚歌,沒有上過新床,沒有享受過婚姻的幸福或養育兒女的快樂;我這樣孤孤單單,無親無友,多么不幸呀,人還活著就到死者的石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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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利克斯·雷蘇雷克西翁·伊達爾戈的《安提戈涅》
根據原文,可以用AI譯成如下的譯文(實際上,個人感到AI翻譯的似乎更勝一籌,誦讀起來,也更字正腔圓,文通詞順):
——啊,墳墓啊,我的洞房——
那幽深的、永久的牢房,我走向你,
去尋找我的親人——珀耳塞福涅
早已在死者中收留了多少親人;
我是最后一個,也是最不幸的一個,
在我的壽數未盡時就走向墳墓。
但我抱著希望:我來到父王面前時,
會受到親愛的接待,母親,還有你,
親愛的兄弟!因為,我親手為你們
洗浴、裝扮,在你們死后,為你們
澆下奠酒。波呂尼刻斯,為了照料
你的遺體,我落得這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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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戈涅被克瑞翁判處死刑
然而,我敬重你,明理人會稱贊我。
因為,我即使有兒女,或者丈夫
死后躺在那里腐爛,也不會
承擔這任務,來對抗城邦的意志。
我為什么這樣說?因為失去丈夫,
還可以另嫁;失去孩子,也可以
另生;但父母都已長眠在地下,
再也不能有一個兄弟來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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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戈涅為其兄弟波呂尼刻斯的尸體倒酒
我正是根據這個道理敬重你,
所以,克瑞翁認為我有罪,
膽大妄為,啊,親愛的兄弟,
如今他派人押解我,當眾示眾,
不許我結婚,也不讓我出嫁,
使我享受不到做妻子和母親的快樂;
我失去了朋友,孤苦伶仃,
活活地被送往死人堆里。
我究竟違反了天神的哪條法律?
不幸的我何必還仰望神明?
何必求神保佑?我因為虔敬,
反而被視為褻瀆神明。
如果這在諸神面前是虔誠的,
我受了懲罰,就會明白我的過錯;
如果這些審判者有罪,愿他們
遭受的災難不要超過他們對我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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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福克勒斯半身像
《左傳》的文字背后,隱藏著人的獸性的洶涌澎湃,也暗含著中國傳統史書的一以貫之的欲望動因,可以說,一部《左傳》,可以把后來層出不窮、又萬變不離其宗的宮廷爭鋒都列出了提綱、寫出了劇本、勾出了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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