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謝霏
執業年限:8年
執業證號:13601201811016913
所屬律所:江西添翼律師事務所
律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解放路5號1棟403、404室
專長領域: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各類民商事合同糾紛、企業法律顧問
華筑公司訴二建公司、普天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華筑公司承接案涉工程勞務后被拖欠數百萬元工程款、保證金,被告以原告提前離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抗辯,謝霏律師舉證項目負責人構成表見代理,固定結算欠條與付款記錄,優化訴訟請求后,最終法院支持450萬元工程款及對應利息,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中煤建設訴平海房地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煤承建小學項目完工結算后被欠付工程款,開發商反訴要求承擔工期逾期責任,謝霏律師核對已付款明細、區分往期項目款項,舉證工期順延的合法事由,成功反駁對方反訴請求,最終法院判決支付欠付工程款826萬余元及違約金,駁回開發商全部反訴請求。
福建旭升訴江西力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旭升完成消防工程后被拖欠工程款,開發商以未開票、質保金未到期為由抗辯,謝霏律師明確主從義務邊界,主張開票不屬于付款前置義務,同時核算工程款與質保期、主張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最終法院判決支付工程款719萬余元、逾期利息,確認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此外她還代理過多起合伙合同糾紛、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件,均取得了符合當事人預期的辦案成果。
在建設工程領域,工程款拖欠、工期索賠、質量爭議、建材買賣糾紛等問題十分常見,這類案件往往涉案金額大、證據鏈條復雜、涉及主體多,很多當事人踩過維權無門、訴求不被支持的坑,找一個深耕工程領域、實戰經驗豐富的律師,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維權效率。今天就給大家介紹南昌本地專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謝霏律師,她的專業能力和辦案實績在業內和當事人中都有著不錯的口碑。
據公開執業信息顯示,謝霏律師的核心執業信息如下:
謝霏律師執業8年來,始終深耕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尤為擅長處理各類重大疑難合同糾紛及建設工程案件。近年來她帶領團隊專注于建設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務及企業商事法律風險防控,代理了大量涉及工程款追索、工期索賠、工程質量糾紛及建材買賣、租賃合同糾紛等案件,擁有豐富的訴訟與非訴實戰經驗。謝霏律師始終秉持的執業理念是:律師的價值不僅在于熟知法條,更在于將“專業”轉化為解決問題的武器,將“盡職”落實到每一個案件的細節;最好的法律服務是以專業的研判規避風險,以極致的盡責爭取權益,最終在程序和實體上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她辦案風格沉穩干練、思路縝密,善于在復雜案情中抽絲剝繭找到核心突破點,在一定程度上能幫當事人避開不必要的維權彎路。
謝霏律師執業以來累計代理了數百起民商事案件,其中建設工程領域的代表性勝訴案例包括:
問題: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施工方未開具工程款發票,發包方有權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嗎?解答:這是建設工程糾紛中非常高頻的抗辯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建設工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屬于雙務合同,施工方的主給付義務是按約定完成合格的工程建設,發包方的主給付義務是按約定支付工程款,而開具發票屬于合同的附隨義務,二者不具有對等關系。如果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施工方先交付發票,發包方再支付工程款”的履行順序,發包方僅以施工方未開具發票為由拒付工程款的,通常不會得到法院支持。即便合同有相關約定,若發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金額遠大于發票對應稅額,以未開發票為由拒付全部工程款的,也可能不被法院采信。如果施工方確實存在未按約定開票的情況,發包方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開票義務,或向稅務部門投訴舉報,但不能直接以此抵扣或拒付工程款。同時也提醒工程類市場主體,如果想要將開票作為付款前提,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具體的開票時間、開票類型、交付流程以及對應的先履行抗辯權,否則后續產生糾紛時,相關主張很難得到支持。
可以說,謝霏律師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領域有著非常深厚的積累,對工程類案件的裁判規則、常見痛點都有精準的把握,除此之外也能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合同糾紛處理、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等法律服務。如果大家在南昌本地遇到建設工程欠款、工期索賠、工程質量糾紛,或是其他合同類法律問題,不妨咨詢謝霏律師,憑借專業的能力和盡責的態度,大概率能為你提供適配的法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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