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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高中生因“操行分”不合格等被勸退引爭議。圖/大河網
據瀟湘晨報報道,近日,云南紅河州的蘇先生在社交平臺發帖,他的弟弟今年本來在建水縣一中讀高二,因為3月份帶了電話手表進校被罰留校察看,又因為2025年9月份操行分不合格被記過,處分疊加,學校勸令其轉學。建水一中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名學生違反學校規定是達到一定程度的,“不是不給他機會,先是給他留校察看,他操行分又不及格,所以作出這個處理。”建水縣教育局稱,將聯系學校核實情況。
從家屬公開的學校操行量化考核表格可以清晰地看到,該學生當月累計扣分條目確實較多。但梳理所有扣分緣由便能發現,其中大量扣分內容根本不屬于傳統意義上的品德操行范疇。
比如,英語聽寫不過關、作業空題,這些都無關“操行”,而是學業表現,與道德品行、校規底線、行為失德毫無關聯。
而諸如宿舍衛生、離開教室等情況,即便觸碰了校園日常管理細則,也只是校園生活中輕微、常規的違規行為,既沒有危害校園安全,也沒有欺凌他人,沒有違反公序良俗,更不存在嚴重違紀、屢教不改、性質惡劣的過錯,遠遠達不到勸退的標準。家屬質疑“學校勸退處分過重”并非沒有理由。
教育懲戒是學校管理的權利,但教育懲戒是有層級、有邊界的,勸退與開除是懲戒體系中最為嚴厲的處置方式,適用情形有著嚴格限定,僅針對嚴重擾亂校園秩序、存在違法違紀、屢教不改且危害他人和校園環境的學生。
反觀此次事件中的學生,僅有課業完成不佳、日常內務疏忽、攜帶隨身電子設備等輕微違規行為。學業表現平平算不上過錯,輕微違紀更算不上大過,無論是依據教育法規,還是立足于育人本質,都完全夠不上被勸退轉學的地步。
面對處于青春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行為習慣有待矯正的高中生,教育的作用正在于包容成長缺憾、幫扶孩子向上向善,而非一旦學生出現瑕疵,便用勸退、轉學、驅逐的方式一推了之。用最簡單省事的方式剔除所謂“問題學生”,是學校放棄了自身的教育責任。
更值得關注的還是學校量化管理。把原本用于規范品德行為的操行考核泛化,滲透進學生校園生活、學習的方方面面。學生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學習點滴全部量化打分。久而久之,學生將深陷扣分焦慮,害怕些許疏忽就招致扣分。
這種冰冷的量化標尺不僅將消解校園應有的人文溫度,也會讓學生長期處于緊繃壓抑的心理狀態。這種管理方式顯然違背育人初衷,也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與健全人格的成長。
青春期的少年本就心性波動,學習有起伏、習慣有疏漏、偶爾松懈散漫,都是成長的常態。教育不能僅僅是優勝劣汰的篩選,不能只愿意接納成績好的學生、完美的學生,還應該承擔轉化、塑造、點亮每一個少年的責任。
因此,在反思勸退行為是否合理合規的同時,學校也應當及時糾偏異化的量化考核制度,剝離不屬于操行范疇的學業扣分,精簡繁雜窒息的考核條目,讓操行考核回歸德育本質,為青少年成長營造一個更加寬松、從容的環境。
撰稿 / 李一陵(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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