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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9歲女孩小朱挪用父親公司賬上1700萬元成“榜一大姐”,導致自家公司瀕臨破產。父親送其自首,女孩寧愿坐牢也不愿追款。這起令人唏噓的案件迅速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從目前報道看,當事人小朱似乎還沉浸在靠高打賞獲得情緒價值的幻夢中不愿醒來。即便父親的公司因她陷入困境,她依舊拒絕停止觀看直播,并反對退還打賞資金。小朱年滿18周歲,已屬于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理應對消費出去的1700萬元負責。如果小朱的消費行為被認為是正常的,那么平臺沒有義務退錢。如果資金涉及違法行為,即小朱因私自轉移公款獲罪,當1700萬元成為贓款,平臺、MCN機構、主播都有返還的義務。
無論1700萬元能否追回,小朱的父親已經在為這筆巨額情緒消費買單。對于女兒失控的消費行為,他負有不可推卸的間接責任。在女兒最需要陪伴時,他忙于生意無暇關心和交流;在發現賬目異常,女兒買拆卡盲盒花了五六十萬時,他依舊安排女兒管賬。情感缺位與監管失職的雙重問題,讓如今希望通過法律懲戒來教育矯正女兒的朱先生,顯得無助又無力。
對于資金流向的直播平臺來說,一句“無法甄別消費者資金來源的性質”并不能完全免責。對于同一打賞人密集且大額的“打賞”,到底是主客盡歡的理性消費還是利用了話術進行消費誘導,這一點值得注意。平臺可以計算流量但不應算計人性,拒絕“情感收割”應當成為商業邏輯的底線。畢竟情緒消費是給生活增加一點活力的“調料”,而不是送人去坐牢的“毒藥”。
1700萬元確實買到了一點快樂,但沉陷于主播恭維、迷醉于“榜一”光環的小朱還不知曉余生要為這一點快樂付出多大的代價。為了避免這樣的悲劇重演,家庭要補上“高質量陪伴”這一課,平臺應以技術向善守住底線,讓“小朱”們及時醒悟,情緒消費不是免費午餐。
現代快報/現代+評論員 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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