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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指引(試行)》,同步配套三大專項指南落地實施。作為國內首份聚焦央企全鏈條綠色低碳發展的國家級專項指導文件,這份政策標志著供應鏈綠色低碳管理正式從企業自愿加分項,轉變為行業準入硬性門檻,央企上下游全產業鏈全面邁入系統性綠色低碳轉型新階段。
《指引》錨定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總體方向,把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供應鏈全生命周期各環節,清晰劃定2030年碳達峰、2035 年全面綠色轉型兩大階段性目標,為央企統籌鏈主責任、規范上下游協同、構建現代化綠色供應鏈體系劃定清晰路線、明確實操標準。
央企應該錨定鏈主定位
作為國民經濟支柱與產業鏈核心鏈主,中央企業綠色轉型不僅關乎自身發展質量,更直接決定全行業低碳升級節奏。本次《指引》核心變革,就是推動央企跳出單一自身節能減排局限,以龍頭引領作用帶動整條產業鏈協同低碳變革,既是央企履行國家雙碳社會責任、踐行國企使命擔當的必然要求,也是筑牢供應鏈安全韌性、提升全球產業鏈核心競爭力、實現長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舉措。
首先,健全閉環管理體系,深度綁定戰略與經營考核。央企要將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全面融入整體發展頂層戰略,搭建歸口統籌、分級負責、跨部門高效協同的常態化推進機制。圍繞項目規劃、產品設計、物資采購、生產制造、倉儲物流、報廢回收、資源再生全流程,搭建全維度綠色低碳供應鏈績效評價體系,開展常態化動態監測、閉環整改與持續優化升級。政策明確剛性約束,綠色供應鏈建設成效直接納入央企經營業績考核,構建起戰略部署— 組織落地 — 績效考核 — 閉環執行全鏈條管理閉環,以剛性考核壓實各級主體責任,杜絕綠色轉型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其次,深耕全環節提質增效,實現供應鏈全域綠色升級。源頭設計環節堅守低碳優先原則,優先選用低碳環保、可循環再生、低污染原材料,持續提升再生材料應用比例,從產品生命周期源頭嚴控碳排放與環境影響。采購環節規范化搭建供應商綠色低碳分類分級動態管控機制,公開透明準入、評級、篩選標準,主動采信碳足跡核查、綠電認證、綠色工廠、零碳園區等第三方權威評定結果,全面銜接招標采購全流程管理。生產環節大力推進清潔能源替代,穩步提升風電、光伏等綠電消費占比,加速淘汰高耗能老舊設備,持續壓降單位產值能耗與碳排放強度。物流環節全面推廣綠色包裝、新能源運力、集約協同配送、低碳倉儲模式,廣泛應用屋頂光伏、智能節能照明等低碳技術。末端完善逆向物流體系,打通生產、使用、回收、再生全循環通道,構建閉環資源循環供應鏈,最大化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央企上游供應商迎來分級評價硬性新規
隨著央企綠色采購標準全面收緊,綠色低碳綜合能力已經成為供應商入圍央企合作名錄、持續維系長期合作的核心硬性門檻。《指引》配套專項評價規則,建立精細化、全維度供應商綠色低碳分類分級管理機制,用差異化管控、量化評級考核、優勝劣汰機制,倒逼上游全行業加速工藝升級、綠色改造、合規降碳。
一是多維劃分供應商等級,實施差異化精準管控。政策明確三大核心評價維度:采購產品對央企綠色績效影響程度、供應商自身綠色低碳管理綜合水平、央企對上游企業管控與賦能能力。結合三維綜合評分,央企對不同層級供應商靈活搭配管理措施,涵蓋綠色優先采購、招投標加分、準入門檻設置、綠色技術幫扶、數字化信息共享、專項綠色金融支持、整改監督清退、綠色認證鼓勵引導等多項舉措,精準匹配管控力度,兼顧合規約束與轉型幫扶,避免一刀切式管控沖擊產業鏈穩定運行。
二是細化產品低碳評價指標,嚴把采購源頭質量關口。建議依托附件專項規范,從能源消耗、資源利用、生態環保、低碳排放四大維度,聚焦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有害物質限值、再生原料占比、單位能耗水平、產品可回收屬性、權威綠色認證資質等核心指標開展量化考評。依據評價結果分級劃定綠色采購目錄與優先合作清單,配套招標加分、價格傾斜、優先合作、限制采購、清退出局等差異化策略,不合格產品直接限制甚至禁止采購,強力倒逼上游企業優化生產工藝、普及清潔生產、嚴控全流程碳排放。
三是建立百分制綜合評級體系,直接掛鉤合作存續資格。建議圍繞管理體系建設、低碳產品設計、上游綠色采購、清潔低碳生產、綠色低碳物流、資源循環利用、全鏈條碳足跡管理七大維度,對供應商開展百分制綜合評級,劃分A、AA、AAA 三個等級。評級結果直接決定供應商合作資格、訂單份額、準入權限,評級不達標企業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直接終止合作,以市場化剛性約束推動上游企業主動補齊綠色短板、提升低碳運營能力。
如何讓綠色管理覆蓋多級全鏈條無死角?
本次《指引》最具突破性的制度設計,就是打破傳統綠色管理僅覆蓋一級直接供應商的局限,推動綠色低碳責任、碳管控標準、合規要求層層向下穿透至二級、三級及更遠端上游供應商,實現全產業鏈無死角責任傳導。
政策明確要求,央企綠色采購、碳排放統計核算、全流程低碳管控標準,必須逐級延伸覆蓋供應鏈全層級。每一級供應商均需參照央企管理要求,對自身上游合作企業開展同等綠色低碳管控,層層壓實責任、環環相扣傳導壓力,形成自上而下、全域貫通的全鏈條綠色責任傳導體系。自此,綠色低碳不再是單個企業可自主選擇的柔性選項,而是整條產業鏈所有市場主體必須同步落實、協同完成的剛性必答題,綠色低碳能力正式成為保障供應鏈安全穩定、產業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底層能力。
同時,為減少企業重復評審、降低全鏈條轉型成本、避免資源低效浪費,政策鼓勵央企跨主體協同聯動,針對大宗通用、同質化高的產品與服務,開展協同采購、協同制造、協同物流一體化合作,統一評價標準、互認第三方合規評定結果,大幅提升全行業綠色管理效率。
長遠來看,新規全面落地后,央企將以鏈主身份統一全行業綠色供應鏈標準,打破區域、行業壁壘,推動全產業鏈協同降碳、良性優勝劣汰,構建全國一體化綠色低碳產業生態。對內壓實央企ESG 全鏈條治理責任,提升國企可持續發展核心競爭力;對外緊密銜接國際綠色貿易規則,降低跨境供應鏈碳合規風險,助力我國產業鏈提升全球綠色競爭優勢,持續推動循環經濟落地生根,賦能國民經濟長期全面綠色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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