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 趙敏 編輯 楊海校對 王心
出差遭遇職場性侵患創傷后應激障礙獲認工傷,又因被公司開除,天津女子崔麗麗發起對公司的勞動爭議糾紛訴訟案,于4月23日下午兩點再次開庭。
下午一點半左右,崔麗麗到達津南區人民法院八里臺第二法庭,在開庭前接受采訪。
崔麗麗表示,近兩日,她一直在梳理相關的證據,這次的證據材料與去年9月23日初次開庭相比,多了一百多頁,增加了工傷治療的發票、病例等,其中最核心的是自己的十級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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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崔麗麗的丈夫帶著他們準備的證據材料進入法庭。 新京報記者 趙敏 攝
此次,崔麗麗沒有再身穿此前被侵害時穿的衣服,而是選擇了一件黑色西裝外套,她表示會用理性和證據,爭取她作為勞動者和職業女性的權益。“相信司法公正,相信法官會給出公正的審理。”
2025年9月23日,該案在津南區人民法院八里臺第二法庭首次開庭。后因崔麗麗的勞動能力鑒定結果未出,法院作出中止審理裁定。
2025年12月15日,天津市津南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崔麗麗所受傷害構成傷殘十級。
新京報此前報道,2023年9月,天津某企業營銷總監崔麗麗出差杭州期間,遭遇公司老板王某性侵。2024年4月,性侵者因強奸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同月,公司以未遵守請假制度、曠工為由將崔麗麗辭退。
被性侵后的崔麗麗患上創傷后應激障礙,2024年12月,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此為工傷。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傷認定,起訴至津南區人民法院,2025年7月16日,津南區人民法院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工傷認定結論。
崔麗麗被公司開除后,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交申請,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停工留薪期工資,津南區勞動仲裁委支持了其以上兩個訴求。之后,雙方均不服裁決,向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上述勞動爭議糾紛案。
據雙方民事起訴狀,崔麗麗主張,公司在其停工留薪期間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兩年內各項工資共計約120萬元,公司方認為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對數額提出異議。
此次開庭,崔麗麗將提出共計250萬余元的賠償申請,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155萬元,以及未休假期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工傷認定后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值班編輯 古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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