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輝畢業于四川大學,2010年起在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執業,是律所主任等。她擅長婚姻家事糾紛,承辦超500件案件,成功處理多起重大疑難案。曾獲2019、2020年度律圖網“十佳律師”稱號。此次她代理韓XX上訴楊XX離婚后撫養費追索案,雖二審駁回上訴,但保障了部分合法權益。
資深律師:婚姻家事領域的專業擔當
沈輝畢業于四川大學,自2010年開始在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執業。她身兼律所高級合伙人、婚姻家事法律事務部主任等多職,還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四川省律師協會會員。她擁有高級婚姻家庭咨詢師證書,榮獲2019、2020年度律圖網“十佳律師”稱號。執業以來,帶領團隊承辦案件逾5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與繼承法律領域,成功代理相關案件200余件,在離婚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案件方面經驗豐富。
典型案例:離婚后撫養費追索糾紛
本案中,韓XX與楊XX原系夫妻,育有一對雙胞胎子女。2019年10月雙方分居,子女隨韓XX生活。2023年12月法院終審判決準予離婚,確定女兒由楊XX撫養,兒子由韓XX撫養。離婚判決生效后,韓XX訴至一審法院,要求楊XX支付2019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間的撫養費19萬余元。一審僅支持離婚判決后未接走女兒約3個月的撫養費3000元,駁回分居期間撫養費請求,韓XX不服委托沈輝律師團隊上訴。
爭議焦點:分居期間撫養費的法定義務
沈輝律師團隊接手案件后,明確核心爭議焦點為婚姻關系存續但分居時,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是否有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在上訴審理中,團隊強調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對子女撫養義務的共同性,指出楊XX未履行撫養義務是因客觀原因,且韓XX使用個人財產撫養子女,但法院更注重審查撫養費請求的法律依據。
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保障部分權益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完全采納一審認定的事實與法律觀點,并進一步闡明裁判理由。判決指出,楊XX非主觀惡意不履行撫養義務,而是因韓XX行為客觀阻礙,韓XX要求支付分居期間撫養費缺乏法律依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時維持一審楊XX支付離婚后三個月女兒撫養費3000元的判項,保障了韓XX該部分合法權益。
沈輝律師在處理此類婚姻家事案件時,始終秉持在法律基礎結合客觀事實、充分保證客戶利益的執業理念,雖本案上訴未成功,但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上做出了積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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