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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的應大媽因為院方開錯了藥品的口服劑量,一天之內吃了42粒云南白藥,感到頭暈眼花、惡心難受。
- 據群眾新聞網報道,4月25日,紹興越城區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布情況通報:經查,媒體反映情況屬實。中心已為患者提供免費檢查、治療及隨訪。目前,雙方已就補償事宜協商一致,并獲得了患者的諒解。 中心已開展全面深入自查整頓,對涉事醫生、藥劑師啟動問責程序,依法依規處理。記者從應大媽處了解到賠償金額為28500元。
紹興應大媽因腳部受傷就醫,本是簡單的跌打損傷,卻因醫生的一次誤操作,把每次2粒的藥量寫成21粒,一天吃下42粒膠囊,頭暈惡心的不適隨之而來。這場“筆誤”,背后藏著的不是運氣不好,而是醫療服務中責任意識的松懈、流程管理的漏洞。
有人說,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醫生工作繁忙,偶爾出錯在所難免。可醫療行業從來都不可能是“容錯率”高的領域,一著不慎,輕則讓患者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重則可能危及生命。現實中,類似的疏漏并不少見:有的醫生開處方時心不在焉,把藥名寫錯;有的藥劑師敷衍了事,不核對處方就發藥;有的基層醫療機構流程松散,缺乏有效的復核機制,讓“小失誤”釀成“大麻煩”。這些問題,表面上看是個體的疏忽,實則是整個醫療服務鏈條上“責任缺位”的集中體現。
“開錯藥”的本質,是“責任心開了小差”,是制度執行打了折扣。醫生提筆開處方,筆下連著患者的安危,每一個數字、每一個藥名,都容不得半點馬虎;藥劑師審核發藥,是最后一道防線,多一句詢問、多一次核對,就能避免一次錯誤。可現實中,少部分醫務人員把“熟能生巧”變成了“敷衍了事”,把“流程規范”當成了“形式主義”,總覺得“以前都沒事”,抱著僥幸心理對待每一次診療,最終讓患者為這份疏忽買單。
要治好“開錯藥”的病,不能只靠事后道歉、賠償,更要從根源上“打針吃藥”,筑牢醫療安全的防線。首先,得給醫務人員“繃緊責任之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讓每一個從業者都明白,醫療無小事,責任大于天,把“謹慎行醫”刻進骨子里,把患者的安危放在心上。其次,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完善處方開具、審核、發藥的全流程監管機制,無論是電子處方的智能提醒,還是人工復核的雙重把關,都要落到實處,不能讓制度變成“紙老虎”。
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督導檢查,對存在的漏洞及時督促整改,對失職失責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形成“不敢錯、不能錯、不想錯”的態勢。同時,也要暢通群眾反饋渠道,讓患者的疑問能得到及時回應,讓潛在的問題能被提前發現。
醫療服務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每一次診療、每一張處方,都承載著群眾對健康的期盼。2粒與21粒的差距,不僅是數字的偏差,更是責任的落差。治好“開錯藥”的病,既要靠醫務人員的自我警醒,也要靠制度的剛性約束,更要靠全社會的共同監督。唯有如此,才能讓群眾看病更放心,讓醫療服務真正溫暖人心。
我們可以搞個假設:假如此次事件中,不是普通的藥品,而是需要十分嚴格劑量的藥品,那還能只是“頭暈惡心”的幸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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