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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桌上煙霧繚繞
電梯里有人“吞云吐霧”
帶孩子逛商場卻躲不開二手煙……
這些場景
大家都再熟悉不過
近日
《四川省煙草專賣條例》修訂完成
禁止或限制公共場所吸煙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一起來看!
《四川省煙草專賣條例》修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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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重要內容
?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
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
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草制品銷售網點。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處罰機制:向未成年人售煙(含電子煙),不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還可處最高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并處5萬至50萬元罰款。
?電子煙納入專賣監管
明確將電子煙、加熱卷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納入調整范圍,實行全鏈條監管,未經許可不得生產、銷售。
?禁售“類煙產品”
明確禁止非法生產、銷售空管煙、茶煙、花煙等外觀或功能類似煙草的產品,以及簡易制煙機械。
?禁止自動售貨機售賣煙草制品
明確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信息網絡售賣煙草制品,違者將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物流寄遞與無證經營規定
物流監管:針對利用快遞販運假煙、走私煙的問題,條例強化了物流寄遞環節的監控與溯源,要求寄遞企業配合查驗,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寄遞煙草制品的限量規定。
無證經營處置:新增了“收購”措施。對于無證經營的煙草制品, 違法經營的 煙草制品 煙草部門可按市場批發價的70%予以收購。
02
條例施行時間
本條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丨四川觀察
主編|輝哥 責任編輯|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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