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重磅規定“欠稅被限制出境”的法律依據
作者:陸典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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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欠稅100萬越南盾限制出境”這一話題,實際涉及多份法規的疊加適用。當前越南在限制出境欠稅門檻上存在三套并行規則:2019年《稅收管理法》規定無門檻,2025年第49號法令確立了50萬/5億的門檻體系,而2026年5月財政部最新草案則針對“不再經營但仍欠稅的納稅人”提出了100萬越南盾的門檻。以下按法規層級逐一梳理。
一、上位法:2019年《稅收管理法》(第38/2019/QH14號)
這是越南限制出境措施的根本法律依據。
第66條第1款規定:被強制執行稅務管理行政決定的納稅人、離境定居國外的越南人、在外國定居的越南人以及外國人,必須在離開越南前履行納稅義務;如果未履行,將根據出入境法的規定暫時中止其出境。
第124條第7款進一步規定:作為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在離開越南前必須履行企業被強制執行稅務管理行政決定的納稅義務,并可根據出入境法受到臨時出境限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稅務管理法》本身未設定欠稅金額門檻——理論上即使拖欠1越南盾,稅務機關也有權啟動限制出境程序。這一“無門檻”規定在實踐中引發了大量爭議,2025年第49號法令正是在此背景下出臺,首次明確設定了具體的欠稅金額閾值。
同樣無門檻適用的還有外國人。出境定居的越南人、海外越南人及外國人在離境前未履行納稅義務的——無論欠稅金額多少——都將被暫停出境。
二、現行有效法令:第49/2025/ND-CP號法令(2025年2月28日生效)
第49/2025/ND-CP號法令(以下簡稱“第49號法令”)于2025年2月28日頒布并同日生效,首次明確設定了具體的欠稅金額閾值,是對上位法的細化規定。
(一)四類適用情形
第一類:個體工商戶/家庭戶主
條件:正在被強制執行稅務管理行政決定,欠稅金額 ≥ 5,000萬越南盾(約1.4萬元人民幣),且逾期超過120天。
第二類: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條件:其企業正在被強制執行稅務管理行政決定,企業欠稅金額 ≥ 5億越南盾(約14萬元人民幣),且逾期超過120天。
第三類:已不在注冊地址經營的納稅人
條件:個體工商戶/家庭戶主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已不在注冊地址經營,存在逾期欠稅。在稅務機關發出暫緩出境措施通知后30天內仍未履行納稅義務的,適用出境限制。對于此類主體,欠稅金額無門檻。
第四類:出境定居/海外越南人/外國人
條件:在離開越南前存在逾期欠稅且未履行納稅義務的,無論欠稅金額多少,一律適用出境限制。
(二)官方通知與解除程序
稅務機關須通過以下方式通知納稅人:稅務電子交易賬戶(eTax Mobile或thuedientu.gdt.gov.vn)發送電子通知;如無法電子送達,則在稅務機關門戶網站上公示。
關于具體時間節點,稅務機關在發出暫緩出境措施通知后,給予納稅人30天期限履行納稅義務;30天內未完成的,稅務機關將出具書面暫緩出境通知并發送至出入境管理機構執行。
納稅人在完成納稅義務后,稅務機關須立即發出取消通知;出入境管理機構將在24小時內完成解除暫緩出境。
三、最新草案:2026年5月財政部草案(100萬門檻)
2026年5月1日,越南多家主流媒體(包括Vietnamnet、Thanh Niên、Lsvn.vn等)同時報道了財政部最新起草的法令草案(關于稅收管理法的詳細施行規定),其中第28條提出了一項新增規定。
(一)草案核心內容
對于已不在注冊地址經營的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家庭戶主、企業受益所有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作社及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存在欠稅金額 ≥ 100萬越南盾(約300元人民幣),且在稅務機關通知后30天內仍未履行納稅義務的,將被暫緩出境。
(二)政策背景
據財政部說明,目前約有96.35萬名納稅人(包括32.55萬家企業、63.8萬個家庭經營戶)已不在注冊地址經營但仍欠稅,欠稅總額達32.13萬億越南盾。其中49.62萬人欠稅金額在100萬越南盾以下,占比51.5%,但欠稅總額僅約660億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約6.5萬名納稅人被暫緩出境,其中約13,500人的欠稅金額在100萬越南盾以下。因此,財政部提案將100萬越南盾作為新的門檻,以鎖定這類“已不再經營但欠稅”的群體。
(三)草案保留的原有規定
除上述新增情形外,草案維持了第49號法令中設定50萬越南盾和5億越南盾門檻的原有規定,并未予以刪除或修改。這意味著,一旦該草案正式立法,越南將形成四檔欠稅限制出境門檻:無門檻(特定人群)、50萬(個體工商戶)、100萬(針對已不再經營但欠稅的主體)、5億(企業法人)。
(四)草案目前的立法進展
截至2026年5月初,該草案已由財政部呈送司法部進行審查(th?m ??nh),尚需經過國會審議、批準等立法程序后方可正式頒布施行。具體生效日期尚未公布。
四、關鍵數據統計
稅務機關已發出約 61,492 份暫緩出境通知,涉及欠稅總額約 830,280億越南盾(約33億美元)。
已有 7,309 名被暫緩出境的納稅人主動繳稅,累計追回稅款約 49,550億越南盾。
2025年上半年僅越南政府就發出了61,492份暫停出境通知,涉及欠稅金額超過830,280億越南盾,該措施幫助7,309名被限制出境的納稅人追回近5萬億越南盾。
五、法規來源匯總
法規/文件 編號 狀態 欠稅門檻
《稅收管理法》(法律編號:38/2019/QH14) 已生效(2020年7月1日) 無門檻
稅收管理法施行細則法令 126/2020/ND-CP 已生效 無門檻
暫緩出境門檻法令 49/2025/ND-CP 已生效(2025年2月28日) 50萬/5億
稅收管理法施行細則法令草案 — 正在審查(2026年5月) 新增100萬
主要報道及信息來源:
Vietnamnet(越南網絡報):《N? thu? t? 1 tri?u ??ng có th? b? c?m xu?t c?nh》(2026年5月1日)
Thanh Niên(青年報):《?? xu?t m?i: N? thu? 1 tri?u ??ng tr? lên có th? b? t?m ho?n xu?t c?nh》(2026年5月1日)
Lsvn.vn:《N? thu? t? 1 tri?u ??ng tr? lên có th? b? t?m ho?n xu?t c?nh》(2026年5月1日)
Vietnam.vn(英文版):《Even owing 1 million dong in taxes can result in a travel ban》(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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