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計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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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編 總則(1-204條)
第二編 物權(205-462條)
第三編 合同(463-988條)
第四編 人格權(989-1039條)
第五編 婚姻家庭(1040-1118條)
第六編 繼承(1119-1163條)
第七編 侵權責任(1164-1258條)
附則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條 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
第一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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