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同一款商品、同一個鏈接、寄到一線城市的是熱門款、正品貨,而縣城鄉鎮收到的卻是滯銷版、偽劣品……這不是什么惡搞段子,而是不少消費者的真實網購遭遇。這種商家針對同一售價、同一鏈接的商品,混發質量、做工或材質存在明顯差異的版本做法,也被稱為“AB貨”現象。其中,“A貨”為優質正品,“B貨”則是成本低、質量有瑕疵的商品,甚至是殘次品或滯銷品。一些商家為何會如此肆無忌憚?這樣的做法是否違法?
記者在社交平臺檢索發現,不少消費者發帖反映遇到過商家發“AB貨”的情況。在電商平臺上,同一鏈接、同一個用戶下單,僅僅因為收貨地址不同,商家發出的貨品質量截然不同。一位消費者展示,在同一網店下了兩單鳳梨,發往北京城區的果實成熟飽滿,而寄往河北農村的卻青黑干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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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網友分享,從同一店鋪同一鏈接下單同款粉色拖鞋,分別郵寄到廣東深圳、山東德州和湖北黃梅縣,到貨后發現,三雙拖鞋從顏色到做工都存在明顯差異。而下單的同款發夾質量更是參差不齊,三個地址收到了三款不同的發夾,只有深圳地址收到的貨物是跟商品詳情頁介紹相符。
江蘇省消保委投訴與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員 龔永壯:部分商家會根據收貨地址、賬號等級、消費習慣和維權意識強弱等,在后臺給消費者生成畫像,實際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利。
法律人士:
“B貨”屬于擅自變更標的物
針對部分商家的“AB”貨現象,法律界人士表示,此舉已經涉嫌違法,根據具體情形不同,構成違約或消費欺詐,依法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江蘇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國皓:消費者下單即成立買賣合同,商品詳情頁描述構成合同內容,商家發“B貨”屬于擅自變更標的物,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應承擔退貨、更換和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若構成消費欺詐,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交易。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一賠三。
此外,若商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商家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若商家的行為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揭秘發貨套路:
優品引流 次品賺差價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AB貨”在行業內更常見的形態是“渠道專供”,也就是說,同一品牌在線下實體店售賣的貨品,與線上電商平臺,特別是低價促銷渠道售賣的貨品,雖然看似同款,但從設計、用料乃至生產線都可能不一樣。
近年來,隨著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帶貨受到消費者青睞,“直播間特供”成為“AB貨”新形態——主播在鏡頭前展示的產品,與最終郵寄到消費者手中的產品,在面料、做工、細節上可能存在差距。對消費者來說,最終結果都是“貨不對板”。
電商行業從業者汪俊表示,沒有品牌又難以溯源的商品,比如在直播間深受消費者追捧的“走地雞”等特色農產品,出現“貨不對板”的概率相當高;還有一些能溯源的品類,如功效型乳霜、洗護用品等,也有被商家“偷梁換柱”的可能。
電商行業從業者 汪俊(化名):“A貨”是為了滿足平臺的準入門檻,要有資質,比如國妝特字號,但是實際上發貨的時候,發的就是小作坊做出來的“B貨”, 有用戶去舉報這個是假貨,這個時候回到市場監管部門,又拿正規出廠的產品去排查,它又是正規的,完全是帶有作假性質,這才是真正的“AB貨”。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唐健盛告訴記者,電商“AB貨”的本質,是商家以優質樣品引流獲客,卻用劣質貨品賺取差價。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 唐健盛:如果產品跟描述不一致,不符合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商家承諾的產品標準,就一定有問題。所以發往北上廣還是發往別的地方貨品有差異,最關鍵的是“貨對不對板”,這才是問題的最根本點。
侵犯消費者權益
踐踏誠信底線
這種看“地域”下菜碟的“AB貨”現象,表面看是商品質量問題,實際上是一種消費歧視與商業欺詐行為。一些商家自認為摸準了不同地域顧客的消費“脾性”:城市買家維權意識強、投訴渠道多,所以不敢輕易以次充好;而縣城鄉鎮的很多消費者,會覺得維權麻煩、成本高,還對投訴方式缺乏了解,面對“B貨”往往選擇自認倒霉。
于是,部分商家一邊用“A貨”穩住城市市場的好評率,一邊把“B貨”傾銷到下沉市場,壓縮成本賺利潤。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公然侵犯,更肆意踐踏了商業最基本的誠信底線。
平臺該如何整治
消費者如何維權
那么針對這種“AB貨”現象,電商平臺應該負起怎樣的責任?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從電商平臺的角度,通過信息監測的手段,比如看商家發貨,消費者集中投訴,能夠及時發現問題。還要建立商品一致性對比機制,比如進行一些定期抽查,對一些貨品不一致的商家,要采取下架、整改或者清退等措施,平臺對內部的商家信用機制,也可以做一些分類和引導。
陳音江還表示,監管部門更需細化法律法規條款,明確電商“AB貨”的界定標準與處罰細則。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監管部門對線下商家要進行產品抽檢,對線上商家也要加大檢測力度,尤其是從消費者的投訴、輿情中去發現一些線索。另外也要督促商家全面公示商品的材質、配置、工藝、生產批次等關鍵信息。避免商家描述含糊,商家發貨時平臺又不好分辨,避免銷售減配“AB貨”的現象。
江蘇省消保委投訴與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員 龔永壯: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網購的時候,下單要注意截圖保存商品詳情頁、商家承諾、聊天記錄等作為維權的憑證,收貨之后要盡快核對商品的質量和外觀等與商品頁面的描述是否一致,如果遇到“AB貨”問題,可以向平臺發起投訴,如果平臺和解沒有成功,可以通過12345或12315向有關部門投訴。
編輯 李憶林子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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