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租房管理和使用,維護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秩序,嚴厲打擊違規使用行為,現將近期查處的2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袁某某家庭(三類家庭)因將承租的公租房轉借他人被清退
住戶信息:袁某某,裕康小區住戶。
違規事實:群眾舉報袁某某本人不在其承租的公租房內居住,并擅自將其承租房屋轉借給親戚居住。經查,自2026年3月起,袁某某因工作地點變動,擅自將其承租的公租房與其并不具備承租資格親戚的房屋進行互換居住,該行為已嚴重違反公租房三類家庭入住管理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
1.解除租賃合同,責令限期騰退。
2.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記入個人住房保障誠信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案例二:李某某家庭(三類家庭)違反公租房三類家庭入住條件被清退
住戶信息:李某某,隆興小區住戶。
違規事實:李某某2023年申請公租房時婚姻狀況為單身,2025年與劉某結婚組成家庭,經查,配偶名下有房產、車輛信息,嚴重違反了公租房三類家庭的入住條件。
處理結果:
1.限期騰退住房。
2.按規定補繳不再符合入住條件后的市場價租金。
警示:公租房是政府面向符合條件困難群體的保障性住房,如在居住過程中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增加或超出保障條件,應及時到審核部門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居住,不符合條件的應盡快退出保障。資格審核是確定是否符合保障條件的重要途徑,在保家庭收入、資產、工商稅務、房產、車輛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屬地住建局進行審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請廣大住戶珍惜資格,守法履約,共同維護良好的社區環境。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公租房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特此通報。
衡水市保障性住房發展中心
2026年5月11日
來源:衡水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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