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因為幫被騙得傾家蕩產敗家婆娘打官司,和海口知名律師陳長奮、陳瑩死磕上了。陳長奮在(2025)瓊0271民初12316號案中,為了幫他的當事人、三亞路益公司的于XX否認從柜員機取走王XX轉到三亞路益的三十多萬元合伙投資款,明知于XX提供的關鍵信息不實,還在法庭上故意撒謊說在取款發生之前,于XX已經把路益對公銀行卡給了王XX。于XX沒有銀行卡,不可能是他取現金的。幸虧我發現期間有于XX持卡到外省取款的流水,證明當時銀行卡在于XX身上,否則陳大律師這次撒謊就是死無對證,沒法戳穿了。
![]()
陳大律師謊稱于XX不知案涉資金下落
這個案件審判得很離奇,比如一審庭后于XX已經不得不承認取現金只是謊稱用于合伙,但是判決書卻說“于XX不承認提取現金”,判王XX敗訴。二審(2025)瓊02民終2463號案判決離奇程度比起一審有過而無不及,我在多篇文章說到這一節,在這里就不在累贅。
![]()
于XX庭后不得不承認取現金謊稱用于合伙
在這案子中,陳大律師一再故意撒謊。最嚴重的除了在一審故意撒謊說取款發生之前于XX已經把銀行卡寄給了王XX,在二審明知流水中那些“不顯示交易對象”的支出是于XX從柜員機取款,他還撒謊說這是錢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
陳大律師瞎解釋“未顯示交易對象”
我以違法《律師法》為由,投訴陳大律師。我的行為,得到很多善良百姓的支持,但是也有一些人反讀甚至謾罵。他們反對的理由基本都是對方律師只是為對方當事人服務,不是為我服務的。陳大律師為對方當事人說話很正常,不為他的當事人說話才不正常。
![]()
這些“未顯示交易對象”的支出是在柜員機上取現金
律師要為當事人服務不假,但是不等于律師為當事人服務就可以故意在法庭上撒謊啊,更不等于律師故意撒謊都可以不受處罰。
如果律師在法庭上故意撒謊不受責罰會有什么嚴重后果?那么,很可能個個律師都在法庭上撒謊了,而且最喜歡撒死無對證的謊,比如陳大律師一口咬定取款發生之前于XX就把路益公司的銀行卡給了王XX那種。因為不撒謊打官司更容易輸掉啊,撒謊了,即使謊言被戳穿也不會受到處罰啊。撒謊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善良正直的律師也不得不跟著撒謊。
這就像《聊齋》中說的盜戶那樣:順治間,滕、嶧之區,十人而七盜,官不敢捕,后受撫,邑宰別之為“盜戶”。凡值與良民爭,則曲意左袒之,蓋恐其復叛也。后訟者輒冒稱盜戶,而怨家則力攻其偽;每兩造具陳,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盜之真偽,反復相苦,煩有司稽籍焉。適官署多狐,宰有女為所惑,聘術士來,符捉入瓶,將熾以火,狐在瓶內大呼曰:“我盜戶也!”。
如果這樣,長此以往,打官司就變成不是以法律為依據,事實為準繩進行辯論,審判了,而是變成撒謊大賽了。律師也不用學法律了,只要練好撒謊本領就行了。只有有錢人才請得起撒謊高手,撒謊被戳穿也不會受到處罰,打官司就變成“有理沒錢莫進來”了。
因此,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投訴無良律師,讓故意撒謊的律師受到應有懲罰可不是小事,不能輕易放棄。現在我在司法局控告陳大律師虛假陳述,如果他沒有受到處理,我就算告到廳里,告到省里,告到中央,告到聯合國,都會繼續告下去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