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一篇關于OPPO廣告文案引起的爭議,評論區大家也是各抒己見,很多朋友講的都很有道理,也引起了我的很多思考與啟發。
于是今天想要深度探討一下這個爭議后面所出現的問題。
首先是探討一下,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雷霆文案?
從文案就能夠很清晰地看出顯然文案的編撰者是一個年輕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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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跑步還是寫同人文,又或者是追星,這都不像是中年母親能夠干的事情,更多的像是20~30歲的母親干的事情。
畢竟按照同人文的市場規律來講,一般看同人文小說的也都是年輕的少女,那么30~40歲的作者所寫出來的同人文,顯然在市場上無法引起共鳴;
按照馬拉松的規律來講,30~40歲的母親應該不至于跑得讓她的兒子或者女兒追不上,畢竟如果母親是30~40歲,孩子應該至少十五六歲了,這個年齡段需要中考體育,每天還有課間操,想來肯定是要比不經常鍛煉的母親跑得快;
最后再按照追星的規律來講,從上面我們能夠看出,這個所講述的應該是年輕的母親,但是年輕的母親所生的“孩子”自然是不能夠寫出這樣的文案的,除非她早婚早育。
因此這個文案雖然表達的還可以,但是在所表達對象和被表達對象之間有一定的鴻溝。
寫這個文案的余同學一定沒有當過母親,她只是按照自己這個年齡段(25~30歲的年齡段)認為一個獨立的母親應該是什么樣子來進行書寫。
但是事實是,如果想要文案和所表達對象不沖突,那么這個母親的年齡設定就應該在35~40歲,這也是最符合大眾認可的母親的年齡。
如果是這個年齡段的話,這幾則文案都可以改一下
如何修改?
尤其是提到的:我的媽媽有兩個老公這個文案。
我的媽媽有兩個孩子,一個每天在家里宅著打游戲,邋里邋遢,總是惹媽媽不高興;另一個一年只見兩次,但是剩下的時間都在提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媽媽每次見了都很高興。
我的媽媽有兩個書架,一個是公開的,里面有各種文學著作,另一個是不公開的,里面是各種同人文,看到她笑起來的樣子,我知道她又被撒糖了。
最后是網友期醺的評論,我覺得說的比較有道理,放在這里大家一起探討。
我認為這個廣告的本義,是想表達母親也是人,也應該有自己的欲望與追求,但它的表達方式錯了。
昨天在各種公眾號看到的大部分評論,關注的重點是不能管明星叫老公,認為這是一種“對親情的扭曲”,認為錯在不尊重母親的“真老公”,甚至當場開始批判追星行為和“飯圈”。
而我認為, 在強調母子關系、母親本人的節日禮物,還在強調母親的“妻子”身份,這才是這個廣告最失敗的地方,成為母親并不一定要有個老公…… 追星時管明星叫老公的人,潛意識里是贊同父權婚姻這一套的。她必須套個婚姻的模板,才能表達自己“出格”的欲望。就好像一些女孩讀書時眼紅一個男孩的好成績,會被她自己理解成“暗戀”一樣。就好像一些女孩很上進很愿意學習,卻會認為自己的目的是能給孩子找個好爹,能更好地教育以后的孩子一樣。
兩個老婆之所以比兩個老公更難接受,不是因為社會對女性更寬容,而是因為一夫多妻是真實存在過很多年的情況,而一妻多夫是極為罕見的的情況。本質上和女同比男同受到的抨擊更少同理,不是包容,而是沒把女性當回事,默認她總有一天會回歸主流的婚姻敘事。
這個廣告的陰險之處在于, 它用冒犯“老公”的方式,模糊了母親節本身的意義,抹黑了“鼓勵母親追求自我欲望”的進步性論點,反而助長了互聯網對女性的獵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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