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洛杉磯道奇隊投手斯科特·埃里克森周一出庭,在一起過失致死民事訴訟中接受質詢。該案涉及他與社交名媛麗貝卡·格羅斯曼于2020年9月29日在西湖村發(fā)生的車禍,事故導致11歲的馬克·伊斯坎德和他8歲的弟弟雅各布死亡。
格羅斯曼是格羅斯曼燒傷基金會的聯合創(chuàng)始人,2024年因肇事逃逸致兩人死亡被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目前正在服刑15年。埃里克森在格羅斯曼的刑事審判中從未被傳喚出庭作證。伊斯坎德家屬認為兩人均應對兩個孩子的死亡負責。
埃里克森周一接受了數小時的質詢。伊斯坎德家屬的代理律師布賴恩·帕尼什重點追問埃里克森與其當時女友格羅斯曼之間的通訊情況,并就事發(fā)后數年間兩人缺失或被刪除的信息提出質疑。帕尼什試圖削弱埃里克森的可信度——后者承認曾刪除部分信息,并在不同階段撒謊或隱瞞信息,包括明知故犯地將一輛車交給專家檢查,聲稱事發(fā)時是自己駕駛,實則并非如此。
帕尼什在庭上質問埃里克森:"當你把那輛車交給所有專家檢查,看著他們一整天檢查那輛與事故無關的車時,你在宣誓后撒謊了,是嗎先生?"埃里克森回答:"是的。"
庭審早些時候呈現的證人證詞稱,埃里克森和格羅斯曼在車禍前曾賽車。埃里克森否認這些說法,并對部分超速指控作出回應。帕尼什問他是否告訴警方車速為50至55英里,埃里克森確認;被問及是否超速時,他再次確認"是的"。當被問及是否告訴警方在林德羅峽谷車速為50英里時,埃里克森表示"不記得"。
![]()
埃里克森接受了約五小時的質詢,大部分時間回答簡短。格羅斯曼預計不會在民事訴訟中出庭作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