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事聊起五一假期見聞的時候,
同事提到了這次回老家,家里原本養的三只狗變成了兩只。
出于謹慎,我問他是怎么“變”的,
他的回答倒是格外直白,
他說就是消失了。
對于消失一詞的理解,讓我產生了基于溝通層面的保守判斷,
而他卻說,消失的狗在農村時有發生,
不是因為某種意外,而是因為無法履行職責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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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說,在他的老家農村,狗的作用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叫。
狗叫通常有三種作用,第一就是提醒,第二就是提供保護,
第三,也就是我認為最微妙的作用,
狗叫是一種含蓄的攻擊性,并且這種攻擊性,
并不能高于含蓄的表達。
在如今這個到處都有攝像頭的時代,
狗所起到的警示作用依舊重要,
但基于環境使然的必要性,
狗必須清楚,它的職責并不是攻擊誰,
而是要打消對方的歹意。
所以這就引申出了另一種需要,
狗要通人性,
狗叫這種行為,才能被人接受。
同事跟我舉了個例子,比如附近來了個陌生人,
狗叫是一種警示,
那么接下來,主人出來了,一看對方不是陌生人,
是類似遠房親戚或是許久不見的好友,
這時候,一條懂事的狗就應該停止狗叫,
回到該待的地方去,不打擾主人和客人的交流。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小孩和老人不能叫,
對沒有威脅的人叫,
那就說明這條狗不通人性,不通人性的狗自有它的結果。
說到這里,我和同事默契的點了點頭,
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討論的話題,
并不局限于狗的問題,
還有狗叫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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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同事說,其實你這套邏輯,放到城里也是一樣的。
但這里會有一點小小的變化,因為在這里除了狗叫,
還有人的存在。
大多數在城市中養狗的人,
都明白文明養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總有一些個別的低素質養狗者,
覺得自家的狗想叫就可以叫,
他們認為狗叫是無法控制的,
所有人都應該包容和理解,甚至是表達必要的尊重。
顯然,這不是愛狗的表現,
這是拿自己的偏好,去綁架公共環境。
在《論自由》一書中提到,一個人的自由,
應當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邊界。
你的狗叫在你家里,關起門來鄰居聽不見,
那隨便怎么叫。
可一旦聲音穿過墻壁,穿過樓板,
侵犯了別人享受安靜的權利,
那這就不是“狗的習性”問題,
而是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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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話題終究需要升華,
但升華的必要性,并不取決于“誰在叫”,
而是誰在承擔結果。
我們都覺得,這個社會真正需要被“叫停”的,
其實是比狗叫更過分的那些東西。
不是說狗叫不該管,
而是說但凡那些背離大眾的聲音占據了主導,
不管它來自狗,來自人,
亦或是來自某個群體還是某種情緒,
它都應該被約束,
如有必要,那就應當被清除。
這不是粗暴的念想,這是秩序的體現。
我不否認,這可能會有人覺得不公平。
擾民之人會認為,自己的狗叫是有理由的,是有道理的,
狗叫所帶來的打擾是有苦衷的。
但社會運行從來不是按每個人的“苦衷”來排序。
它是按絕大多數人能否正常生活來界定調整的規則。
所以,總有些問題應當被消滅,
也有些現象,需要人們用思考去甄別行動,
而不是靠憤怒,去賭上自己的命運。
當然,如果這個問題落在狗的身上,
狗恐怕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被消滅,
但我覺得,
人,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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