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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海這個人,西安五十歲以上的人提起這個名字,至今還會下意識地壓低聲。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他讓整座古城籠罩在一種實實在在的恐懼里,那種恐懼不是抽象的,是具體的——天黑之后不敢獨自走巷子,聽見樓道里有腳步聲會停下來屏住呼吸,連孕婦都不敢單獨在家。
他是山東鄆城人,小時候隨父親逃荒到西安,在道北那片混亂地帶落腳。
家里窮,爹媽整天為一口吃的忙得腳不沾地,沒工夫管他。
十六歲那年,他翻墻進電影院看電影,看門老大爺攔了一下,他抽出刀就朝老人連砍七刀,把一個素不相識的老人砍成重傷。五年牢獄,正常人待幾年出來多少會收斂一點。
魏振海不是,他把監(jiān)獄當成了進修班,在里面讀馬列、啃法律,不是要洗心革面,是在研究怎么把壞事干得更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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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后他迅速拉起一幫人,作案手法從一開始就跟普通混混不一樣。
1985年他們在西寧、大同、西安三地醫(yī)院盜竊名貴藥材,到手五萬多塊,在那個萬元戶都稀罕的年頭,這筆錢能在城里買下一層樓。
分贓之后去娛樂場所消遣,跟人起了沖突,他抽出刀就把對方砍死,帶著人連夜跑路。
逃到河南許昌,在一家小飯館里因為鄰桌拿走了一條板凳,他拔刀捅死一個上前勸架的工人。
更讓人脊背發(fā)涼的是,逃亡四川途中,同伙張謹玉只是抱怨了一句東躲西藏太辛苦,他趁其不備把人推下懸崖。
他覺得這是對他權(quán)威的挑戰(zhàn)。
經(jīng)此一事,剩下的手下沒人敢再跟他多說半個不字。
1986年他潛回西安,已經(jīng)不滿足于小偷小摸,他要干大的。
手下郭振平帶來消息,說小寨東路軍區(qū)家屬院住著一個做古董生意的有錢人,平時家里就一個女人。
10月20號下午,他穿上假警服冒充公安,帶著人撬門進去翻箱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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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翻的時候女主人回來了,看見穿警服的人以為是真警察,還沒反應過來就被刀從身后刺了進去。
短短幾分鐘捅了二十四刀,這是帶著多大的恨意才能捅出來的刀數(shù)。
更令人發(fā)指的是,鄰居魏文華剛好來串門推門進來,看見滿地血本能轉(zhuǎn)身要跑,魏振海抬手一槍,打中的是一個還有兩個月就要生產(chǎn)的孕婦。
一尸兩命,這是西安解放以后第一起持槍殺人案,被殺的還是個孕婦。
為了滅口,他把提供線索的兩個女青年連同其中一人的丈夫一塊殺了,將尸體肢解成一百三十五塊,人頭砸碎扔進渭河,軀干四肢裝進編織袋拋入北郊枯井。
直到兩個月后有年輕人從井里拉出一筐雜物,發(fā)現(xiàn)筐沿上搭著一條腫脹發(fā)白的人腿,這起碎尸案才浮出水面。
警方通過現(xiàn)場遺留的一根撬杠找到了打造它的鐵匠,順著這根線鎖定了郭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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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蓮湖區(qū)又發(fā)一起持槍傷人案,一對兄妹被一個叫小黑的男子打傷,彈殼跟10·20案的彈殼完全吻合。
警方終于把這個外號小黑的兇手和已被河南許昌通緝的魏振海對應上了。
為了摸清這個人的底,警方做了一個大膽決定:派臥底。
刑警賀健接到任務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給女朋友打電話分手。
他怕自己哪天暴露了連累人家。
他以工商所公務員的身份幫魏振海的死黨要回了被扣的摩托車,又辦了幾個賣煙的執(zhí)照,慢慢混進了這個圈子里。
魏振海疑心重,派人查過他,沒查出問題。就這么潛伏大半年,賀健終于在1987年6月把魏振海的行蹤報了出來。
當晚魏振海在一家煙店門口給小弟出頭,被埋伏的刑警撲倒在地。
他被按在地上的時候一眼看見了人群里的賀健,瞬間全明白了,狠狠撂下一句話:賀健,等我出來殺你全家。
落網(wǎng)后被單獨關(guān)在五號牢房,手腳重鐐,兩個輕刑犯負責監(jiān)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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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武警例行檢查,隔壁牢房有人打架,一個新戰(zhàn)士慌亂中把鉗子忘在他牢房里。
魏振海眼疾手快藏了起來,戰(zhàn)士們后來翻遍了牢房也沒找到。
兩個監(jiān)視他的人也被他拿話拿住了,他編了一套說辭,說外面某個地方藏著一百萬,幫他跑出去錢歸你們。
之后他白天把鋸過的腳鐐用泥巴糊上,夜深人靜的時候一點一點地鋸,手銬腳鐐鋸斷了,窗戶上的鋼條也鋸開了。
1988年3月28號凌晨,離執(zhí)行死刑只剩五天,他捆了兩個不敢跑的室友,帶著兩個被收買的輕刑犯從鋸開的窗戶翻了出去,趁門口哨兵去查看故障探照燈的短暫空檔溜出了看守所,消失在夜色里。
消息傳出去,全城嘩然。
省公安廳連夜成立緝捕指揮部,上報公安部,全國通緝。一個被關(guān)進死牢的人,就這么跑了。
越獄后他跑到云南邊境,靠倒賣槍支販毒迅速積累了資金,一年多以后再次潛回西安。
他做事比以前更縝密,跟手下講干大事要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還讓人家讀《資本論》,說馬克思講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是血淋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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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他帶人闖入一家煙店,把店主捅死,搶走十三萬八千元現(xiàn)金。
兩名民警趕到抓捕,他拉響手榴彈扔了出去,兩名民警當場殉職。
他以為還能像以前那樣繼續(xù)橫行下去。
但1990年1月29號,大年初三,他在北郊的藏身處,手下擦槍時走了火,驚動了警方。
順著彈道一查,住處被鎖定了。
第二天傍晚,刑警朱瑞華和一名武警在謝峰家蹲守,魏振海剃了胡子戴著大口罩來敲門,進門的一瞬間舉起槍頂住了朱瑞華的太陽穴。
扣動扳機的那一秒,槍卡殼了。
后來技術(shù)人員查出原因,他裝錯了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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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老式白朗寧手槍該用7.65毫米的子彈,他混了7.62毫米的六四式子彈進去,擊發(fā)失效。
朱瑞華沒等第二下,掄起槍托砸中他腦門,兩人從五樓一路扭打滾下去,搏斗聲和朱瑞華的喊聲撕破了夜色,最終聞聲趕來的戰(zhàn)友一起把這個惡魔死死按在地上。
1990年3月20號,西安省體育場公判大會,人山人海。
人們踮起腳尖,都想看看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悍匪到底長什么樣。
押往刑場的路上魏振海始終昂著頭,到了刑場,槍口抵住后腦勺的一剎那,他忽然仰天大笑,用盡最后的力氣喊了三個字:不甘心。槍響。
這一年他二十七歲,背負十一條人命。
但他至死沒有在任何一份認罪書上簽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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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的時候他要么閉口不言,要么跟你扯美國法律、英國陪審團、孫子兵法知己知彼,擺出鐵證他也只寫三個字:我沒殺人。
可這一次,零口供判不了他。
同伙一個接一個心理防線崩潰,供述的細節(jié)和現(xiàn)場勘查、法醫(yī)鑒定、彈道檢驗全部扣合在一起,加上查獲的槍支彈藥和贓款去向,形成了一條沒有縫隙的證據(jù)鏈。
我國刑訴法的規(guī)定很清楚,重證據(jù)不輕信口供,證據(jù)確實充分的,照樣可以定罪。
魏振海的伏法,本身就是法條落地最直接的證明。
從被臥底出賣到越獄逃亡,從手榴彈炸民警到槍口卡殼被捕,這人一輩子都在和死亡玩輪盤賭,最后那一次,命運沒再站到他那邊。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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