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汽車市場消息,前總統吳登盛時期就已實施的老舊車輛置換制度至今沒有改變,仍維持原狀。
近期,社交網站上的一些頁面上流傳著消息稱,將對車齡20年以下的車輛進行檢查,如果是不適合上路行駛需報廢的車輛,將發放報廢憑證(銷毀證)以用于進口電動汽車。
此后,汽車市場內出現了一些人回購老舊車輛憑證,以及一些人出售自己手中低年份車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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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前總統吳登盛時期就已實施的老舊車輛置換制度尚未發生變化。
一位汽車交易商表示:"老舊車輛置換制度沒有任何變化,還是老樣子,完全沒有改變。一輛車報廢了,不需要指定車型年份。比如說,車型還是全新的。比如,鈴木2018款還沒滿20年,但出事故報廢了,就會發放老舊車輛憑證,這些都是早已存在的規定。"
在申領老舊車輛憑證方面,即使自己正在使用的車輛車齡已超過20年,也只是根據個人意愿進行置換申領。目前,仰光街道上,雖然有些車輛車齡已超過20年,但車況依然良好,許多民眾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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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從事汽車買賣的人說:"車齡滿20年的車有很多,有些車保養得好,車況非常好,價格至少也在1億緬幣以上。如果每滿20年就必須置換,那么豐田Mark II、皇冠(功能正常的)也逃不過,這些車中還有很多車況依然很好。"
據汽車交易商透露,吳登盛政府時期就開始使用的老舊車輛置換制度,在歷屆政府中既未改變也未暫停。
另一位汽車交易商說:"老舊車輛制度從未中途停止,使用車輛的人也不必擔心什么,這是本來就有的制度。所謂的置換,是車主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置換。如果車主不想置換,比如有些車雖然是老舊車輛,車齡過了20年,但價值上億緬幣,或者是家庭不想賣的車,就不需要置換,想置換的人可以置換。"
當前實施的老舊車輛置換制度中,"20年"僅指在緬甸車輛登記的年限,并未規定必須強制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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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汽車交易商在社交網站上寫道:"以前2011年的時候,緬甸是根據車輛登記年限來規定的。但并未規定必須強制置換,不想置換也可以。至今還有1987年的Van車,其牌照仍在有效期內。如果車輛不再適航,根據個人意愿,想去報廢時也會給發憑證。再舉個例子,緬甸第二工業部在2007年至2010年左右生產的MSW(緬甸旅行車),生產年份在2007-2010年之間的那些車,沒有一輛剩下,全都已經報廢完成了。按年限說,20年要到2030年才滿,為什么都已經報廢了,是憑個人意愿去報廢的。(4L)開頭的后續仰光牌照,如果要獲得,就得貼憑證,那些賣出去的價值甚至都抵不上憑證價格的車輛,就被報廢了。
今年4月,曾以國家和平與安定委員會主席身份擔任代總統的現任總統吳敏昂萊表示,在進口電動汽車時,應采取以交回報廢燃油老舊車輛換取進口電動汽車的系統。目前,政府尚未成立電動汽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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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汽車行業人士表示:"現在的電動汽車政策是代總統在任時說的,不是說僅憑仰光牌照憑證,而是允許用憑證進口電動汽車。但這項政策尚未出臺。關于如何進口電動汽車,因為我們的電動汽車領導委員會還沒有重新組建。"
陸路運輸指導總局發布的公告稱,在辦理電動汽車初次登記時,將按照2018年2月初開始實施的、僅對以仰光省牌照置換老舊車輛的車輛頒發仰光牌照的指示繼續執行。因此,公告告知,對于希望以仰光省牌照登記注冊的電動汽車,需要持有以仰光省牌照置換老舊車輛的憑證。
一位汽車交易商說:"還有一種是撞毀的,這和車型年份無關,普通碰撞可以修復。如果車完全撞毀了,不再具備道路安全行駛條件,但規定的主體部件還在,那么報廢憑證與車型無關。以前就發,現在也發。剛才說的還能使用,如果車被壓扁的想像垃圾一樣全毀了,那就不包含在其中了,不允許再用了,這也與車型無關。2018款的鈴木撞毀了被開報廢憑證的情況有很多。是否影響道路安全,與發動機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傷無關。主要檢查的是車輛主要部件是否已完全毀壞無法連接。這也和車型年份無關。無論什么車型,如果損傷成那樣,路交局就會開具報廢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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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市場流傳著將為車齡20年以上、不適合上路行駛的報廢車輛發放用于進口電動汽車的憑證的消息,導致有人開始轉售老舊車輛。
一些從事汽車交易的人表示,上交老舊車輛換取憑證并進口電動汽車,將產生一定的經濟成本。
因此,由于近期出現的這些消息,一些車輛使用者感到擔憂,而一些汽車交易商則散布諸如低型號車輛需要繳納高額稅費之類的恐嚇言論,敦促車主出售車輛。
一位70歲的退休公務員,也是一名2002款豐田Mark II車主表示:"我快70歲了,我們老兩口只有一輛小車,也沒錢再買。我那輛2002款2.0 CC豐田 Mark II小車,聽說現在市價大概在1億緬幣左右。中介跑來跟我說,要銷毀像我車這樣車齡滿20年的車了,讓我5000萬左右就賣掉。還嚇唬我說,每年要交這個費那個費,牌照延期一次就要交500萬緬幣左右,非讓我賣。就算我賣了車,再用老舊車輛憑證去買電動汽車,我也沒那個錢。所以我希望老車輛政策能保持像吳登盛政府時期一樣。我的車還能開,跟中國車一起跑也沒問題。車很好,配件也便宜,底盤也好。無論如何,也不能因為說是老舊車輛就把它扔了。
如果報廢,應該給予激勵措施,或者要求置換。如果不這樣,而是廢除現有系統,出臺新政策,強制要求銷毀車齡20年以下的車輛,派人去路交局強制辦理,那么后續可能會滋生更多腐敗。現在中介就已經開始傳了,說在路交局延期一次牌照就要花500萬、1000萬緬幣,低型號車要花那么多錢。一些汽車中介用這些沒影的消息來嚇唬人,為的就是通過恐嚇牟取暴利,已經準備好行賄受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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