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多本假證,裝了滿滿171個紙箱和3個編織袋——結婚證、離婚證、畢業證、駕駛證……幾乎囊括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證件。然而,這批足以以假亂真的證件,還沒來得及出售,就被其主人當作廢品打包處理。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他準備以“廢紙價”清倉時,被警察抓獲。
5月6日,福建省福鼎市法院公布該起案件,被告人鄧某康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為了“賺快錢”,湖南籍男子鄧某康動起了假證生意的歪腦筋。2024年5月至6月,他以2.8萬元的價格,從浙江蒼南的上家“老蔣”處,批量收購了包括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駕駛證、結婚證、離婚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各類職業資格證、高等院校畢業證在內的245025本(張)假證半成品。其中,約有11萬本已加蓋了偽造的國家機關行政印章、專用章以及事業單位印章。收購后,鄧某康在福鼎市租賃了一處民房,專門用于存放這些假證。
2025年7月,鄧某康因害怕被公安機關查處,決定“止損”,準備將這批囤積了整整一年的假證全部按廢品處理掉。就在他和家人忙著將假證從紙箱和編織袋中取出、打包時,接到線索的公安民警突然出現,將正在“清倉”的鄧某康抓了個現行。
福鼎市法院經審理認為,鄧某康為販賣而購買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同時,他為販賣而購買明知是偽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學歷證明,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應數罪并罰。
3月30日,福建省福鼎市法院判決:鄧某康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被查獲的24萬余本假證全部予以沒收。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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