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全文公布。在綱要當中明確指出了,未來5年社保體系的發展方向,其中明確指出,要完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要向待遇較低群體傾斜。這也給出了未來養老金調整的方向明確,所以從這個基本面上來看,未來養老金的調整,是不是能夠更好地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呢?如何才能夠做到這一點呢?
有人提出直接取消掛鉤調整,這是否可行呢?
從表面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取消了掛鉤調整,對于那些工齡較長且養老金水平相對較高的個人來說就不占有優勢了,反而對于那些養老金待遇水平,相對較低的個人來說是具有一定的優勢的,因為本身他們的工齡是比較短的,養老金待遇水平也是比較低的。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講,取消掛鉤調整,確實能夠更好的做到向低收入群體傾斜調整的這樣一個原則。
![]()
但現實情況我認為是很難實現的,因為從過去21年的歷史當中來看,每一年養老金的調整都是遵循,三結合的調整方式來進行的,而且這三結合的調整方式,既能夠滿足低收入群體的切身利益,又能夠兼顧到中高收入群體的切身利益,可以說是能夠做到一舉兩得,貿然打破這樣的方式,那么很顯然是不現實的,至少目前來看也不具備打破的先決條件。
如何才能夠做到,更好的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呢?
我認為總體的調整原則三結合可能不會發生變化,因為這樣的調整方式相對來說是比較成熟的,而且也是比較的公平合理,但是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實際上今年2026年已經不是第1次提出這樣的一個設想,2025年的時候,就已經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想法,所以很多地區也進行了實施,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的圓滿,主要的做法就是總體的調整原則不變,三結合的方式依然實施。
![]()
但是在具體調整方案方面,定額調整水平和傾斜調整水平可以適當的提高比重,而掛鉤調整方面適當的降低比重,這樣一來的話沒有完全取消掛鉤調整,那么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就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也不會影響到他們個人的切身利益。而提高的定額調整和傾斜調整,不單單是對于低收入群體有一個更好的傾向,實際上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同樣也會有一個更好的傾向,所以這樣的調整方式似乎是比較可行的。
綜上所述
2026年或將會進一步迎來養老金的調整可能性,這是因為在十五五規劃綱要當中明確指出了未來養老金的調整方向,雖然也指出了要更好地向低收入群體傾斜,但是我認為盲目的取消掛鉤調整,是不利于養老金長久穩定的調整,也是不利于高收入群體,維持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說這樣的調整方式我認為是不可行的,當然換一個角度來看,并不是說無法做到向低收入群體傾斜,比如說依然維持三結合的調整方式,但是在具體調整方面可以加大傾斜調整和定額調整的力度,這樣一來的話,作為低收入者就會有一定的優勢,而掛鉤調整不會完全取消,但是它的比重適當的有所降低,所以我們作為高收入群體,依然還是能夠保持一個更好的掛鉤調整。
![]()
感謝閱讀,每天講點退休知識那點事,本人專注于社保和退休領域,有喜歡我文章的小伙伴,不妨可以加我的關注,因為這樣的話,就能夠方便大家盡快的找到我,謝謝大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