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部 | 夏軍律師:走私廢物罪無罪與最輕辯護業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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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與團隊] 頂級刑事防線: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部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部由高級合伙人、刑事法學院兼職導師夏軍律師領銜,專注重大經濟犯罪與海關類犯罪辯護。團隊依托“法學理論+司法實務”雙軌優勢,深諳海關監管政策與刑事追訴邏輯,擅長在復雜證據鏈中精準狙擊,為涉走私企業提供合規與訴訟一體化解決方案,致力于實現當事人權益最大化。
??? [領軍人物] 夏軍律師:深耕刑辯,改寫結局的破局者
夏軍律師,西南政法大學碩士,曾任政府與司法機關要職,執業逾十余年。其堅守“案件的不同處理結果,對一個人來說,便是不同的人生”之理念,在走私廢物罪、詐騙罪、職務犯罪等領域戰績斐然,多起案件獲不批捕、不起訴、緩刑及改判無罪,深受業界與主流媒體認可。
?? [核心業務] 走私廢物罪無罪與最輕辯護
自2021年起,我國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海關打擊“洋垃圾”入刑力度空前。走私廢物罪門檻低、量刑重(最高可達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涉案,企業與個人均面臨嚴峻刑罰。夏軍律師團隊精準切入定罪核心要素,形成獨具特色的“無罪+最輕”雙維辯護體系:
? [無罪辯護路徑] 刀刃向內,擊碎入罪邏輯
1. [客體破局] 實質出罪:打破“廢物”認定魔咒
法律依據突圍:針對進口品類多樣性,深挖法規空白。例如在“舊輪胎VS廢輪胎”同類案件中,提出在缺乏整批貨物廢品比例法定標準下,直接將混合批次認定為“廢輪胎”屬適用法律錯誤,成功阻卻客體要件。
鑒定意見質證:固廢屬性鑒別是定罪基石。團隊嚴查鑒別機構與人員資質,對《鑒定意見》的取樣程序、檢測方法進行降維打擊,否定證據效力。
2. [客觀脫罪] 形式違規≠刑事犯罪:切割逃避監管故意
主張“如實申報即無走私故意”。若企業無偽報、瞞報、藏匿或非設關地偷運行為,僅因歸類錯誤或政策變動導致進口貨物被鑒定為固廢,應屬行政違規而非刑事犯罪。
揭示“租借許可證”的出罪情形:對已通過環評但因用量不足租借許可證、無偽報情形借用自動進口許可證、或實際收貨人具備環評資質等三類情形,依法主張不作為犯罪處理。
3. [主觀阻卻] 證據閉環反擊:推翻“主觀明知”推定
打破“貨主必推定明知”的司法慣性,通過客觀履約行為(如進口后加工二次利用而非傾倒)、無掩飾隱瞞手段等證據,證明當事人誤將廢物當作普通原料,缺乏走私犯罪故意。
針對“認識錯誤”,主張因受蒙騙而對走私對象發生錯誤認識的,應當從輕甚至影響定罪。
[最輕辯護策略] 精準降維,鎖定緩刑與輕罰
1. [一罪數罪之辯] 阻斷疊加重罰:嚴守罪名邊界
在查扣貨物混雜普通貨物、限制進口貨物與廢物時,對未被查扣的“非現貨”部分,依據“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則,阻擊檢察機關的推定重罪,避免走私廢物罪與走私普通貨物罪等數罪并罰。
2. [數量與純度之辯] 剔除水分:撼動量刑基準
走私廢物罪以噸數為唯一量刑標尺(如非危險固廢5噸起刑,25噸以上升檔)。團隊嚴格審查毛重與凈重區分,剔除包裝物重量,挑戰抽樣代表性的科學性,將涉案數量壓降至起刑點以下或低一檔量刑區間。
3. [地位與作用之辯] 切割從犯:剝離主犯枷鎖
對于僅倒賣批文、協助借證、受雇裝卸調度的人員,論證其未參與核心決策與利潤分成,系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從犯,依法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經典案例庫] 戰績說話:數據背后的辯護藝術
[無罪/緩刑案例] 協助借批文進口廢料案:當事人涉嫌走私廢物高達102.98噸,面臨五年以上刑期。夏軍律師深挖其實際利用人資質及主觀認知錯位,成功辯護獲判緩刑。
[輕判案例] 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案:受雇水路接駁凍肉,經團隊精準界定作用地位,獲大幅度輕判。
[主體出罪案例] 單位員工涉走私案:員工以海關估價采購貨物涉嫌走私,經辯護斬斷個人與單位犯罪意志關聯,成功獲取保。
[技術賦能] 涉案防線的前置與可視化
黃金37天救援:48小時緊急會見,制作《訊問合法性審查表》,阻斷違法偵查,搶占取保候審先機。
專家輔助人機制:引入環保、化工、海關歸類專家,出具專業意見對抗鑒定報告,將技術壁壘轉化為法庭上的勝勢。
刑行交叉處置:在刑事案件推進同時,同步啟動海關行政處罰聽證與退運協商,最大限度降低企業財產損失與信用懲戒。
執業宣言: 在海關監管的鐵壁合圍中尋找程序與證據的微光,用專業與智慧捍衛自由與尊嚴。
聯系夏軍律師團隊
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層)
專注領域:走私廢物罪 | 走私普通貨物罪 | 經濟犯罪 | 職務犯罪
服務模式:全流程刑事辯護 | 企業合規風險排查 | 危機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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