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劉巖
近日,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通過運用數字化庭審記錄系統,以庭審錄音錄像代替傳統人工記錄,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庭和解并即時履行,生動展現了智慧法院建設為司法便民帶來的“新時速”。
2013年,原告吉林某工程公司與被告王某簽訂買賣合同。后續因長期未能聯系到王某,相關貨款也一直未能結清,原告遂向二道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尚欠貨款88000元。庭審過程中,王某對欠款金額提出異議,僅認可尚欠28000元,并出具了一份加蓋原告公司公章的60000元收據。原告方現場仔細核對,確認被告確已支付該筆款項,尚欠貨款金額應為28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馬萌萌認為本案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遂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同步啟動數字化庭審記錄系統。
與傳統庭審依賴書記員人工記錄不同,數字化庭審記錄系統運用智能語音識別技術同步轉換、全程錄音錄像、庭審筆錄精簡、精標等信息化手段,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傳統庭審紙質筆錄。庭審開始前,當事人對《錄音錄像替代庭審記錄告知書》進行簽名確認;庭審開始時,辦案法官對采用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方式當庭宣布;庭審結束時,當事人再次對《庭審錄音錄像完整性記錄》進行簽名確認。原本至少需要二十分鐘的筆錄核對簽字環節,如今用時縮短至幾分鐘。
在高效流暢的庭審節奏推動下,原告、被告當庭達成一致還款方案:被告王某攜帶現金28000元當庭給付。原告方在收到款項后當場申請撤回起訴。雙方握手言和,對案件處理結果均表示滿意。
“以往就算達成和解,當事人也要等筆錄打印、核對、簽字,耗時較長;現在以錄音錄像代替紙質筆錄,極大地縮短了庭審時間,不僅當事人省心,我們的辦案效率也提上來了。”承辦法官馬萌萌介紹道。
初審:劉巖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