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報道
子宮癌患者的抗癌藥,卻是用假造的肺癌診斷報告申請購買的,“這種總價15萬的進口抗癌藥,差點要了我的命。”浙江湖州的金女士(化名)在打給大象新聞的熱線電話中(附大象新聞熱線鏈接),語氣悲憤。
按照金女士的講述,她治療癌癥的經歷就像一幕荒誕懸疑的舞臺劇在現實生活中真實上演了。Ⅲ期子宮癌被當作Ⅰ期子宮癌治療,抗癌藥處方單上子宮癌又變成了肺癌……這場已經延續了3年左右的醫療糾紛在經歷了治療、轉院、起訴、舉報、調查后,至今仍有很多疑點未被解開。
近日,大象新聞記者趕赴杭州,見到了金女士。
子宮內膜癌從Ⅰ期變成Ⅲ期
事情要從2023年說起,時年50歲的金女士確診子宮內膜癌,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手術治療。當年3月8日術后金女士被告知,病灶已切除,醫生判斷屬于Ⅰ期子宮癌,不用放化療,回去休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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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的金女士確診子宮內膜癌
正常情況下,癌癥手術切片病理檢測報告應在手術后一到兩周內做出。病理檢測報告是癌癥診斷、分期和要不要進行放化療的最重要標準。
然而術后一個多月金女士也沒拿到病理檢測報告,始終不放心的金女士多次往返杭州掛號找主治醫生。金女士回憶說“每次主治醫生都很肯定地說我說是Ⅰ期,不用放化療,去問的次數多了醫生還很不耐煩,說你不用來問了,如果有事醫院會打電話通知你的。”
金女士始終沒接到醫院電話,逐漸放心下來。
直到金女士到杭州看望懷孕臨產的女兒,丈夫說既然來了就拐去醫院再看看病理報告出來沒有,畢竟癌癥不是件小事。到醫院掛號一查,發現病理報告在4月26終于出來了,醫生打開一看,臉色當時就變了,Ⅲ期子宮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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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報告顯示是Ⅲ期子宮癌
Ⅰ期子宮內膜癌和Ⅲ期可以說完全是兩個概念!
Ⅰ期,癌細胞沒有出子宮,僅需手術,治愈率很高。而Ⅲ期,癌細胞已擴散出子宮,侵犯到盆腔或腹腔組織,需要術后盡快進行放化療,以阻止癌細胞擴散危及生命。
回憶起這件事,金女士一直覺得自己運氣還不算太壞,“如果不是我一直找醫生要病理報告,是不是就不會有人打開看這份晚了一個多月的病理報告?錯過了治療期,我現在還有沒有活著都很難說。”
醫生推薦15萬化療藥 女兒哭著懇求媽媽用
顧不上追究癌癥分期診斷錯誤的事,已經過去了快兩個月,化療不能再耽誤了,金女士立即住院開始化療。
化療期間,化療科醫生向金女士推薦一款名為“帕博利珠單抗”的進口免疫抗癌藥,和化療同步使用,全部療程下來,金女士需額外自費約15萬元。
當時經濟緊張的金女士不想加重家庭負擔,思來想去拒絕了這款藥。
“醫生打電話給我丈夫,說我癌細胞已經大面積擴散,讓他勸我用這款藥救命,后來因懷孕待產一直被瞞著的女兒也知道了,哭著讓我用藥,說不能沒有媽媽,錢不夠家里就想辦法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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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的女兒勸說金女士使用抗癌藥“帕博利珠單抗”
女兒的眼淚打動了媽媽,金女士最終同意了使用“帕博利珠單抗”。
隨后醫生介紹一位醫藥代表直接聯系金女士女兒,對接購買“帕博利珠單抗”加申請贈藥所需手續等事宜。
用藥后意外陡生 六月天捂著被子送急診
在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前,金女士已進行過兩次常規化療,除了胃口不好、疲勞等反應外,金女士說并沒有感覺太大不適。
但再一次化療同步注射“帕博利珠單抗”后,金女士出現了全身發冷、劇烈干咳的癥狀,金女士開始以為這也是正常化療反應,但化療結束出院后,咳嗽和發冷越來越厲害,腿上還出現了一塊一塊的白斑。時值六月,金女士卻冷得裹著棉被,咳得弓成一團,家人送金女士到湖州醫院急診,查出了肺炎、貧血、低鉀血癥等一系列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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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六月,金女士冷得裹著棉被,咳得弓成一團
醫生說低鉀血癥非常危險,不小心磕碰摔倒可能會危及生命,禁止金女士下床走動。
而此前金女士從沒得過這些病。
在當地住院治療近10天,這些癥狀才逐一消退,可21天下一個化療周期后,同樣的癥狀再度出現。金女士說,第二次注射“帕博利珠單抗”后咳嗽實在太厲害,她請求杭州邵逸夫醫院的主治醫生聯系呼吸科專家進行會診,最終卻被告知呼吸科專家沒有時間。
沒得到治療的金女士回家后因發冷、咳嗽加重,再次到湖州醫院急診,依然檢查出肺炎、低鉀血癥等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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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金女士的出院記錄
然后是治療好轉,21天后再次化療注射“帕博利珠單抗”,同樣的癥狀再度出現。如是循環往復,前后四次用藥,四次均出現嚴重不良反應。
上海專家建議停藥 不良反應再沒出現
化療期間,家人感覺金女士身體越來越差,勸金女士到上海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找醫生再給看看。兩位婦科專家先后看了金女士的病歷和檢測報告后均表示,結合金女士的基因檢測報告,出現不良反應的最大可能是“帕博利珠單抗”不適合,建議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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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金女士停用“帕博利珠單抗”
金女士回憶說:“其中一位專家連連搖頭問這是哪家醫院給你開的?停掉吧,我問為什么,這位專家卻不愿再多說什么了。”
兩位專家不約而同的判斷,加上每次用藥后接踵而至的不良反應,讓金女士決定停用“帕博利珠單抗”,效果立竿見影,渾身發冷、肺炎、低鉀血癥等不良反應再沒出現過,她的身體也明顯好轉起來了。
起訴期間震驚發現:子宮癌又變成了肺癌!
“真的是死去活來,如果不是還沒見過剛出生的外孫,我當時都想放棄治療了。”醫生薦藥帶來的病痛折磨,加上之前癌癥分期診斷錯誤的問題,金女士越想越不甘,決心向醫院討個說法。
2025年金女士向杭州市上城區法院起訴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醫療損害,并在法院指定的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做了司法鑒定。
鑒定顯示邵逸夫醫院存在的醫療缺陷包括:“單憑手術醫師印象出院診斷為‘子宮內膜惡性腫瘤(ⅠA期)’缺依據,手術中所見已提示高于子宮內膜癌分期臨床Ⅲ期。”
鑒定意見中還包括:“病理報告延遲;化療存在一定程度的延遲。”
除了高價的“帕博利珠單抗”是否適用沒有明確結論,司法鑒定基本證實了金女士所描述的全部事實。
為了搞清楚這款藥到底適用不適用于自己的病情,金女士致電提供“帕博利珠單抗”的醫藥公司,卻得到回復:“帕博利珠單抗”在國內尚未獲得用于治療子宮癌的上市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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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博利珠單抗”在國內尚未獲得用于治療子宮癌的上市批準
自己用的藥并未在國內獲批上市,金女士極為吃驚,遂投訴至杭州市衛生健康部門,調查取證過程中,金女士又發現了更讓她震驚的事,在購藥附加贈藥的申請文件中,她的病情居然變成了肺癌。
在杭州市錢塘區衛生健康局從異地醫藥公司調取的“帕博利珠單抗”購藥+贈藥的申請資料中,記者看到,病理檢查報告單、專用處方、出院記錄等文件上,“肺癌”、“肺部腫瘤”等字樣和邵逸夫醫院公章、醫師簽章等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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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的病歷遭到篡改
醫藥代表承認假造病歷請求私了
如果說從Ⅰ期子宮癌因誤診變成Ⅲ期,金女士還能明白咋回事,但怎么子宮癌又變成了肺癌!金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這一出乎意料的發現,也讓金女士的委托律師認為事情的性質可能已經改變,決定暫停起訴,先搞清楚病歷造假到底怎么回事。
在多次向衛健部門、公安機關投訴后,當初賣藥的醫藥代表找上門來,承認是自己假造了病歷,并表示假造病歷是為了幫金女士申請購藥后的額外免費贈藥,請求金女士不要提起刑事訴訟,表示愿意個人賠償金女士幾萬元,私了此事。
金女士認為此事還是和醫院、醫生脫不了關系,拒絕了醫藥代表私了的請求,堅持請求衛健、公安等部門徹查此事。
慶幸停藥至今后怕 質疑醫生開藥動機
杭州市錢塘區衛健局調查核實后回復金女士:詢問相關醫師,醫師表示從沒見過這些假病歷。因未發現醫院的電子病歷存在篡改、偽造的情況,無法認定醫院病理報告造假。
關于醫生開具“帕博利珠單抗”是否涉及違規用藥和過度醫療問題,錢塘區衛健局的回復簡略概括如下:雖然“帕博利珠單抗”當時并未在國內獲批適用于子宮內膜癌,但依據相關法規,醫生在認為沒有更好治療手段的特殊情況下,取得患者明確知情同意后,也可以開藥。據目前證據不能認定醫生具有違規用藥和過度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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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塘區衛健局的回復
記者注意到,在錢塘區衛健局的回復中還有這樣一段話:“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管理制度,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嚴格規范醫師用藥行為。”至于醫療機構是否進行了審核和規范,回復中只字未提。
對于錢塘區衛健局給出的回復,金女士并不認可,“即便沒有證據證明醫生有沒有涉及假造肺癌病歷這事,但“帕博利珠單抗”當時并未獲批,還有用藥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我可以發誓從頭到尾醫生都沒有給我說過,怎么能叫我明確知情呢?”
金女士說,至今她也不能接受和理解的是,醫生是知道她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后不良反應強烈的,但自始至終沒有調整用藥方案,反倒勸她繼續用藥。幸虧她到上海找的專家建議停用這款藥。金女士說,快三年多了,但用藥后遺癥并沒有過去,她現在仍然經常咳嗽,夏天也不敢吹空調。如果沒有停藥,而是注射完“帕博利珠單抗針”兩年的療程,她不敢想象,自己現在會是什么樣子。
金女士還表示,她一個外行,事后都能在網上輕易搜到很多關于“帕博利珠單抗”用藥后如果發生肺炎、白癜風、貧血等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干預的信息和短視頻,這讓她更不能接受醫生在出現多次不良反應后一直沒讓她停藥的事。
被疏忽的“小事” 或是病人難以承受之痛
由于不認可衛健部門的調查回復,金女士又通過撥打杭州市長熱線等方式投訴,請求繼續調查。
“如果出現不良反應后,醫生哪怕多少為我考慮下,讓我停藥,我大概也會因為怕麻煩,不會去法院起訴,也不會幾年了還一直追著這件事不放,到處去投訴我也很累很辛苦的,我女兒跟著我跑了一次,就心疼委屈得直哭。但整個就醫過程,遇到的一些醫護人員完全沒有把我的病當回事,也完全沒有站在病人的角度為我考慮過。”
金女士還講了這樣一件醫護人員口中的“小事”。在第一次住院化療時,醫生給她開的配合化療的口服藥物,結果護士不知道是因為忙忘了還是別的什么原因,沒有把藥給她。21天后第二次化療時,醫生發現她多項檢驗指標不太好,問是不是在家沒有好好吃藥,金女士被問懵了,說什么藥,我不知道啊?然后找了一個多小時,才在一位護士的私人儲物柜里找到了這包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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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拍攝的視頻截圖
在金女士當時拍攝的視頻中,一位護士解釋說,“這藥是口服藥,就是護護胃。”旁邊一位護士說,“不行給你退掉吧。”
金女士不是得理不饒人的人,最終也沒有多說什么,藥也沒有退,金女士說,這包藥至今還在家里放著呢。
記者在金女士病歷中找到了處方,查詢后發現,這包被遺忘的藥并非護士所說“就是護護胃”,五種藥中有兩種是抗癌藥物,其余是護肝生血等化療輔助藥。
金女士說,這幾年她幾乎把所有事都扔在一旁,一直奔走投訴,不僅只是因為自己遭受了本不該遭受的病痛折磨和危險。
“這件事我堅持要討個說法,不光為我自己要賠償,每個人都有面對生老病死的時候,如果我的投訴,能讓這樣的事情那怕少發生一次,我也算做了好事。”
新規頻出:醫藥代表禁止銷售藥品、行賄入刑
采訪中,記者試著用金女士親屬的微信聯系采訪化療主治醫生,但多次撥打微信電話,始終沒有接通。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針對醫藥代表的國家級政策頻出,先是5月1日開始執行的最高法、最高檢最新司法解釋,規范了醫藥代表個人行賄3萬元入刑,單位行賄20萬入刑。
5月7日,國家藥監局聯合公安部、國家衛健委等七部門發布《醫藥代表管理辦法》,明確自今年8月1日起醫藥代表不得從事藥品銷售或利益輸送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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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網站截圖
在記者發稿前,衛健部門工作人員聯系金女士說,杭州食藥監部門目前也已介入調查此事。衛健部門會盡快組織相關部門和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方面,先就雙方糾紛進行調解,金女士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此事進展,大象新聞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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