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荔灣區2024年12月發布的陸居路項目征收公告引發公眾質疑,被指公告中出現的歷史地名“民生街”與“黃三、李四”等產權人信息存在虛構信息套取補償款的嫌疑。5月19日,記者從荔灣區住建園林局等部門獲得最新回應:“民生街”在不動產歷史登記中真實存在、“黃三”“李四”相關人名均在《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和廣州市房地產檔案管理系統中真實記載,涉事房屋實體已滅失且未發放任何補償,征收全程合規、無造假行為,后續將優化信息公開、主動回應公眾關切。
居民稱從未聽說有“民生街”
2024年12月3日,廣州市荔灣區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廣州市荔灣區土地開發中心通過荔灣區政府官網發布征收公告,涉及荔灣區陸居路片區改造項目。公告顯示,待征收房屋有三處,兩處房屋地址標注為“南區芳村路民生街1、3、10號”,產權人分別為江章、黃三;另一處房屋位于南區芳村上市橫街2號,產權人為李四。三處房屋面積不等,評估總價合計超250萬元,公告要求相關產權人限期領取估價報告。
有居民表示,自己從小在芳村長大,從未聽說有“民生街”,經多渠道查詢核實,均無法檢索到該街巷的相關登記信息。同時,公告內“黃三”“李四”等名字過于通俗隨意,也較為可疑。據其介紹,荔灣區陸居路片區改造項目自2018年啟動,目前片區原有舊房已基本拆除,新建建筑正在施工。
房屋實體已滅失、產權人下落不明
5月19日,荔灣區住建園林局回應稱,根據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情況,南區芳村路民生街1、3號和南區芳村路民生街10號分別于1957年及1956年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權利人分別為江章和黃三。初始產權登記距今約70年,“民生街”地名現已不復存在,但在不動產歷史登記中真實存在。
1960年版的陸居路片區1:500地形圖上載有“民生街”,大體呈東南—西北走向。東側臨街有河涌,西側為臨街幾棟磚木材質建筑。該范圍地形圖繼1960年版之后為1968年版,該版1:500地形圖上民生街及東臨河涌已不存在。根據廣州市房地產檔案管理系統,除“民生街1、3、10號”外,還存在多處涉“民生街”地名,亦印證這一權屬地名曾經存在。
根據《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荔府征房〔2018〕4、5號)和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情況,南區芳村上市橫街2號權利人為李四,該房屋地籍圖斑雖位于陸居路項目征收范圍內,但房屋實體已滅失、產權人下落不明。針對上述特殊情形,為厘清事實,尋找房屋相關權利人,充分保障其征收補償合法權益,征收單位嚴格按照《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規定,以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信息為依據,委托具備資質的評估機構開展價值評估,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全程合規公開。
截至目前,上述地址房屋并未發生補償安置行為。
回應稱,坐落“民生街”及權利人“黃三”、“李四”均在《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和廣州市房地產檔案管理系統中真實記載。案涉《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中記載的姓名,是根據不動產登記資料確定,合法有效的登記可對應真實、合法的權利人。
綜上,本項目房屋征收全過程嚴格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關法律法規及項目補償方案實施,始終以維護房屋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為核心,各項補償資金的核算、發放均有充分的政策及客觀事實依據。經全面核查,未發現征收流程弄虛作假、補償資金違規撥付等違規情形。
荔灣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表示,在后續的征收工作中,荔灣區會及時對相關公告、信息公開等工作進行優化,在程序合法合規的基礎上,主動作為,在公眾可能產生誤解的環節提前進行說明注釋,讓市民既能看得見,也能看得懂,同時在征收各階段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盡量減少市民誤解。
■新快報記者 謝源源 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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